网上的慕徒们一片欢呼,最被热议的还是第一关和第四关,这个曲子好听!中风般的“机械舞”好看!
“飞鸣和宝莲真的好登对,在一起在一起!”
“一开始还以为飞鸣不会跳舞,后来超赞的,被耍啦。”
“这个节目蛮有意思,下期继续看。”
巴西频道又赚到了,这期道内收视率高达5.6%,相比往期提升了足足82%!而且在全国范围都名声大增,网上的播放点击率也创造了新高。
这档节目正在火起来,王鸣之当然是第一等功臣。
……
才气值:150000000
15亿!
公寓卧室里,王鸣之看到这个数字,还没起床就笑了出声:“哈哈哈!”看来唐人对于舞蹈着实痴迷啊,就跳了几分钟竟然涨了几亿,太划算了。
不过转眼瞧到床边的那一大袋狗粮,真有些碍眼。
新春将至,狗年要来啦,是因为这个才抽中狗粮吗?
“起床!”
洗漱更衣再离开公寓,王鸣之开始往公园方向晨跑,一路上已经能见到新年气氛,狗狗的元素到处都是,公园里溜狗的人随处可见。
唐人很喜欢养狗,很宠爱狗这种动物。
又因为道教、佛教都禁吃狗,古唐时食犬的风气就渐消,睿宗、玄宗都诏令过天下禁杀狗,到了德宗晚年,想食狗肉的已是“乃诸处觅之,了不可得”。当然饥荒年代人肉都吃,那不消说。
没啥人专业屠狗,家养的狗呢?更是“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孔子啊,那个不问马的老头,自家的狗死了是要埋葬的,哪会宰食呢。
于是,狗肉渐渐退出唐人的餐桌。那边世界到了宋代,狗肉不上席是士大夫的正席礼仪,记载的肉类食品完全没有狗肉。吃货苏轼大大曾经因为被地方官以狗肉招待而大怒,也因看到人屠狗而落泪:“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
所以这边世界发展下来,唐人不吃狗肉,从法律上就不允许。
“哟哟,好可爱的小狗啊。”王鸣之跑着步,瞅见一只毛发雪白的小拂菻狗摇着尾巴走过。
拂菻狗就是古唐时从拂菻那边传来的一种小型狗,与京巴类似。
“你主人呢?”王鸣之看看周围,谁这么没公德心,这里又不是狗公园,溜狗要牵着溜嘛,咬到人怎么办?他想了想,还是不要去逗它为好。
因为根据大唐的法律,如果他先逗狗被狗咬了,是他全责,狗和狗主没有半点法律责任的。
这条法律不是现代定的,古代就这样了。以小见大,唐法真的非常考虑周全、非常人性化,不会搞和稀泥那种事,只说狗咬人:
狗无故咬人,狗负全责,第一次“截两耳”——把两只耳朵剪掉,以示惩戒,也好明示别人不要去惹它。如果无耳狗再犯,就要处死。
狗咬人是因为狗主管理不善,比如这只脱绳的狗紧张害怕之际咬了他王鸣之,或者哪个欠心眼的把狗拴在路边使狗咬了行人,除了赔偿,狗主和狗各笞四十,狗狗剪耳朵就不必了。
狗主故意放狗咬人,咬死人就是故意杀人,咬伤人就是伤人罪。而狗狗的刑罚也要视情况而定,是处死、剪耳朵还是笞打。
兽医给狗治病被咬?有偿治病的,狗主和狗没有责任;无偿治病的,狗主要作一定赔偿。
现在大唐这方面的法律已有改变,但还是基于这种态度而制定,尊重人,也尊重动物。
“哎哟,怎么还跟着我了?”王鸣之跑了一段路,那只拂菻狗却吐舌摆尾的跟在他旁边,湿润漆黑的狗鼻子微微在嗅动,难道是那些狗粮的味道?
他停下来,大着胆子弯下身,小狗还在摇尾巴,是流浪狗吗?据说狗来富啊……
虽然唐人爱狗,不吃狗肉,但流浪狗也是存在的,总有些不负责任的贱人。
正当王鸣之要大发爱心,试图去摸一摸它,却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惨叫:“肉肉!”就见一个大妈急奔过来,“我的好肉肉啊!哎呦,快过来妈妈这里。”
小狗一溜烟跑过去了,大妈连忙把它抱起,“你去哪了?碰着坏人怎么办?”
“呃。”王鸣之迎着大妈怀疑的目光,好笑了,瞧瞧我的脸,我王鸣之啊!用得着偷你的狗?
他不退避地瞪回去,说道:“大娘,请你溜狗牵着!咬着人、走失了,都是害了狗狗而已。”
大妈倒没有气焰嚣张地骂他,而是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小郎君,你说得是,刚才我见周围无人就让它自由跑一会,一时心软啊,下回不敢了。”
“你要放绳溜就去狗公园。”王鸣之放轻语气,“有些人怕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
长安,某豪华宫殿。
“公主,公主!”苏香衣拿着一袋文件匆匆地走去,“拿到了!调查王鸣之的报告。”
一道身影火速地奔来:“快,给我看看。”正是神景公主李玄月,她双眸发光,抢过这袋文件。
她当然要报仇了,之前受过的气十倍还给王鸣之!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之前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对王鸣之缺乏了解,不知道他的厨艺那么好……
之前回到长安后,她就动用自己可以动用到的最大能量,下令千牛卫去调查王鸣之可查的一切信息!就是她手上这一大袋文件了。
不只是从他出生起到现在,连他祖上十代的简介都有。
弱点,他的弱点是什么?
李玄月走到榻边,随意翻看起这大堆文件,王鸣之出生在剑南道巴西,10岁去了大荒……
“咦?”她看着看着,忽然眼睛一亮,“哈哈!”
“公主有发现了?”苏香衣边沏茶边问道。
“哈哈。”李玄月定眸看着这一页,举了举,笑道:“王鸣之初到大荒的时候,因为手贱去逗人家的一只吉娃娃,被它狠狠咬了一口!狗没事,他倒由此患上了恐狗症,他怕狗!”
“啊?”苏香衣顿时也意外地瞪目笑了。
两人相视着,越笑越乐不可支,因为吉娃娃而患上恐狗症……
在大唐,竟然跟狗处不来!
这要是传出去,他形象何存!多少慕徒会脱慕!
“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杜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刘长卿
“家人及鸡犬,随我亦熙熙。”——白居易
“没有,我怕狗……”——王鸣之
“哈哈哈!”李玄月大笑不已,已经可以瞧见胜利的光芒了,“过几天就是狗年,一个怕狗的胆小鬼……哼,怕狗是吧,这回绝对吓死你!让你出个大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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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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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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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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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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