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尧和孙先生突然发难,和江赢较量起脑域控制能力,丛夏趁这个空隙去抢夺傀儡玉,大猞猁闻声而动,单鸣确定江赢没有时间操控他之后,毫不犹豫地朝那猞猁凶狠放枪。
大猞猁腿上、肩上连中两枪,被打得几个趔趄,但是被激怒了的它,速度依然惊人,疯狂地朝单鸣扑来。
单鸣利用实验室复杂的地形快速闪躲,在那些大型机械之间灵巧地穿梭,并趁机放冷枪,猞猁愤怒地咆哮着,狠狠扑了过来,把实验室里相连的两台电脑撞翻在地,电线闪着火花劈啪作响,单鸣当时正在一台电脑后面,他飞快地越过旁边的x光机,试图冲到实验室的另一边。他手里的子弹已经全打完,此时身上只剩下手榴弹和军刀,但是他不能用大功率手榴弹,那玩意儿会把所有人活埋。
几经闪躲,大猞猁失去了全部的耐性,在实验室里横冲直撞,把所有可见的器材都撞翻在地,让单鸣越来越没有地方可躲,终于,单鸣被堵到了墙角,无路可退。
单鸣紧紧握着军刀,用血红的眼睛瞪着那身高五米的大猞猁,猞猁张开嘴,露出满口獠牙,大声地嘶吼起来,表情狰狞不已,单鸣学着它的样子张开嘴,颈上青筋暴突,双目圆瞪,大吼道:“来啊!畜生!来啊!”
另一边脑域进化人的较量已经至白热化,因为受到脑电波的干扰,单鸣头疼欲裂,眼前昏花,他相信那猞猁也不好受,生死就在此一着了,面对自己无法匹敌的对手,他已经不奢望能活着,至少他希望能带着这畜生一起走。
单鸣背部死死贴着墙,他知道猞猁在犹豫,它庞大的体型注定了它在这狭窄的地宫中活动不便,这么一头冲过来,也许能制住他,但更大的可能是一头撞墙上,这畜生智商倒是不低。
单鸣挥舞着匕首,继续挑衅它,他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大猞猁终于控制不住地朝他扑了过来。
在猞猁起跳的一瞬间,单鸣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猞猁的爪子擦着他头发划过,他双手握着军刀,狠狠刺向猞猁的腹部,并大吼着向后划去!
嘶啦一声,开膛破肚!任那大猞猁多么庞大威武,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当浓烈的鲜血流满单鸣的手臂时,他握着军刀的手开始打滑,但是他没有停,他双腿向前又滑了十多厘米,膝盖都在粗粝的地板上划出了血,他也没停,他就是拼命地、拼命地增大那个伤口,他能感觉到猞猁粗硬的皮毛划过他的皮肤,滚烫的内脏呼啦啦地从伤口处挤了出来,他的脸上、身上、手上,顿时流满了腥臭的血液。
猞猁的皮肉太厚,他估摸自己在它身上开了一道20多厘米长的口子,因为用力过猛,他胳膊已经直发麻。
猞猁痛苦地嘶吼着,单鸣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就想回过头去再给它致命的几刀,可是还没等他站稳身体,猞猁抬起腿,狠狠划过他的背,他顿时感觉背上一阵火辣辣地疼,猞猁那尖利的爪子,肯定在他背上开了好几道血口子。
他被那股力刮倒在地,感觉上半身几乎无法动弹,他拼了命地撑起身体,就感觉背后一阵劲风,他一回身,大猞猁已经拖着半截耷拉在地上的肠子站了起来,疯狂地朝他扑了过来,血盆大口朝着他的脖子咬来。
单鸣举起全身的力量,猛地挥起匕首,刺向它的嘴,却被猞猁一爪子挥了,利爪带起一串血肉,单鸣的匕首应声掉在了地上,他一瞬间感觉不到自己的右臂了。
猞猁一爪子按住了他的胸口,他猛地吐出一口血,猞猁巨大的脑袋凑了过来,他知道自己完了。
一阵剧痛袭来,猞猁成排的尖牙j□j了他的脖子里,瞬间刺穿了他的大动脉,鲜血喷涌而出,飞溅出三米多高,他感觉自己整个左肩都不见了,鲜血倒灌进喉管,如果他的喉管还在的话,总之,他用力咳嗽了起来,舌尖尝到热乎乎的微咸的铁锈味,他无法发出声音,被猛兽撕咬的恐惧和剧痛几乎侵占了他全部的意识。
他听到有人在叫他,叫他单哥,似乎在哭。他勉强顺着声音看过去,是丛夏,丛夏朝猞猁身上扔了爆炸符,但是无济于事。
单鸣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变冷,一寸一寸,从手指、脚尖,慢慢往上延伸,似乎心脏是提供热源的地方,而所有的热源都在朝着心脏回缩,等到他感到腹部都开始变冷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他不知道哪来来的力气,那只被猞猁重伤的右臂,居然又一次抓起了掉落在地上的军刀,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把军刀——库尔勒弯刀,非常适合丛林作战,用起来无比地顺手,小时候沈长泽要,他都没给。
沈长泽……儿子……
单鸣感觉视线模糊了,有热乎乎的液体从眼睛里流了出来,让他几乎看不清猞猁那双兽性的眼睛,他举起军刀,狠狠朝着猞猁的脑袋刺去,他不知道自己刺中了什么,但他肯定刺中了,利刃破开皮肉的钝感,他再熟悉不过,他就那么一刀接着一刀地刺,直到他再也抬不起手,直到那种冰冷的感觉,最终延伸到了心脏。
曾经,在他二十几年的雇佣兵生涯中,他设想过无数次死亡。他设想过自己可能会死于流弹、炮击、刺杀、决斗,他想过他会怎样英勇地杀敌,最后倒在血泊中,也有可能在冲锋的时候,被机关枪打成碎肉块儿,他最不希望的就是死于流弹,那实在不够酷,可偏偏流弹却是战场上至死的第一凶手。在没有沈长泽之前,他不在乎生死,甚至把死亡当成一场随时可能来的仪式,所以他挥金如土,不给自己留后路,一个不怕死的人,在战场上是无敌的,可是他捡到沈长泽之后,一切都变了,他心里有了牵挂,他祈祷自己能平安回来,他开始存钱……他变成了他以前瞧不起的“有弱点的人”,但却无计可施。因为这个儿子的出现,让他终于觉得自己像个人,而不是一个战斗和享乐的机器,是沈长泽,让他知道自己有另外一种活法,一种,能让他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幸福的活法,也让他知道,无牵无挂的人固然强大,可是当一个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寄托时,他更是无坚不摧。
单鸣知道自己在回光返照,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一下子回顾了自己短暂的三十多年人生,而那些值得被他回忆的,都跟沈长泽有关。
一想到他死了,沈长泽会有多么地绝望,他就觉得心脏痛得盖过了一切**的创伤。
儿子……不好意思……我就先走一步了……
在那些记忆的光团逐渐消失时,单鸣心里最后的想法是:操,死啦。
单鸣缓缓睁开眼睛,耳边有很重的杂音,脑袋嗡嗡直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脑子里大吼大叫,但是他什么都听不清,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但是眼睛变得出奇地好,入目的画面如水洗一般干净,他甚至能看清楚对面墙上非常细小的泥土纹路。
这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还在那个实验室里,他没死吗?难道是最后关头什么人救了他们,然后丛夏把他救活了?
周围没有什么声音,好像人都走光了,单鸣拼命地想爬起来,但努力了几次都没成功,他身体太疼了,好像全身都是伤。突然,他在自己身下发现了什么东西,在看清那样东西的时候,他惊呆了。因为他看到的,是自己的尸体。
他……他是死了吗?灵魂脱离了躯壳……可是,灵魂也能感觉到疼?他伸出手,想去摸一下自己的尸体,视线里却出现一只大爪子,那是猞猁的爪子。单鸣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怎么回事……为什么他在操控自己的手臂,动来动去的却是猞猁的爪子。
他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尽管没动一下就牵动全身的伤痛,尽管身体沉重得不敢想象,他还是爬了起来,然后他终于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了。
他的视角不对,太高了,几乎一抬手就能碰到房顶,那些原本很大的机器,还不到他的肩,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腿”,变成了四只毛茸茸的柱子。他脑海中顿时蹿出一个词——异种。
没错,他被那只猞猁异种了!
单鸣足足愣了半分钟,才把这个事实消化了。难怪他脑子里嗡嗡响,听说异种之后,会彼此争夺身体的主控权,自我意识强大的那方就能拥有新的身体,显然那只猞猁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依然让他头痛不已。他看了一眼自己被咬断了脖子的……尸体,赶紧扭过了头去。
他在实验室的角落里,找到了吐血倒地的江赢和孙先生,两个人看上去都死了,就算不死,他也没有任何力气带走谁了,他现在走路都直打颤。丛夏和那个小孩儿已经不见了,也许是他们找到了出路,他深吸一口气,任何身体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朝实验室外走去。
单鸣感觉自己的半截肠子还拖在地上,但是他竟然无法变回人类,也许是那猞猁的意识还在作乱,他只能拖着那个沉重的身体往外走,幸运地是,变成猞猁后,他的嗅觉极其灵敏,他闻到了丛夏和庄尧沿途留下的味道,就循着那味道往外走。
他还不太适应这具身体,四条腿走路更是从心理上感到别扭,走一段路就会栽倒在地,几乎无法站起来,他好不容易通过幸运地异种保下一条命,他可不想就这么死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点光亮,还有说话的声音。
接着,就见一团火光从拐角处疯狂地冲了过来,几乎不需要用眼睛看,单鸣也知道那团浓烈的白金色的火焰,是他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章的时候我花了很多时间想象被切断脖子是什么感觉……越想越可怕_(:3∠)_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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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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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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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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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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