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嬷嬷不能这么说。”甄英莲腼腆的笑道:“如果不是嬷嬷,娘也不会这么快来到金陵,若是晚了几天,英莲那时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嬷嬷随手做的一件善事,对我和娘就是天大的恩德。”
“瞧这孩子小嘴儿甜的,跟吃了蜜一样。以后可见是个有大造化的。”瑾娘笑眯眯的夸奖道,“如今英莲找到了,也算是了结了姐姐一桩心愿,等再把英莲她爹找到,到时候姐姐一家团圆,那可就真的圆满了。”
“哪有这么容易?”甄封氏皱眉苦笑,“能把英莲找到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别的,我也不敢期望。”
甄英莲听得是关于自己爹爹的事情,小脸立马绷紧了起来。
瑾娘觉得这话题小孩子听到不好,于是打英莲去找小丫鬟们吃点心,待她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开口问道:“以前听姐姐说过,英莲她爹跟着个跛足道士走了,当时就觉得奇怪,如果英莲她爹有抛弃世俗的念头,怎么不找个正当的寺庙或道观出家,为什么要跟个来路不明的跛足道士离开?莫非……他们以前有过什么渊源?”
甄封氏沉默许久,沉沉的叹了一口气,“也是姐姐,我才说,若是别人,我是半点不说的。英莲三岁的时候,他爹带她去街前看热闹,谁知半路上遇到个赖头和尚和跛足道士。那道士看到英莲突然大哭了起了,对她爹说道,‘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把她舍我罢!’他爹以为那道士不是疯子就是拐子,于是赶忙抱着英莲回家。然后那个和尚又指着他爹大笑,说道,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水靖反复念叨了几遍,看向瑾娘,“当时那和尚就说了这四句?”
瑾娘点头道:“甄士隐对这件事十分在意,一直在家里反复念叨,甄封氏也就把这些话记在了心里。”
“甄英莲在两年后的元宵佳节丢失,紧接着甄家又生了大火,难道和这些话有什么联系不成?”
“奴婢旁敲侧击了一番,倒是从甄封氏嘴里得了些实话。甄士隐自这件事之后就对英莲冷淡了许多,再不似以前那般关怀。又对家里有火的地方防范了许多,就怕引起火灾。却不想隔壁的葫芦庙先失了大火,让甄家也跟着遭了殃。”
文东延沉吟片刻,凝眉道:“也难怪甄士隐会在意,命理上克父母的子嗣也不是没有,很多人家都对此讳莫如深。那赖头和尚和跛足道士行为又怪异,甄士隐说不定把他们当成了世外高人。等到元宵节后家里生了大火,他恐怕更对他二人深信不疑,所以才会在大如州毫不犹豫的随着跛足道士离开。”
“只是有一点奇怪……”文东延面露疑惑,“若甄英莲是有命无运会累及爹娘的命数,那甄家大火应该生在甄英莲丢失之前才是。而元宵节后,甄英莲已经不在甄氏夫妇身边,无法再克他们,他们的日子岂不是应该越过越好?但事实上,他们与甄英莲分开以后,日子反倒越过越差,最后勉强混个温饱,和那跛足道士口中的会累及爹娘的批语明显不同。”
“恐怕甄英莲其实是甄氏夫妇命中的贵人,有她在身边,他们才能富贵,没了她,他们就会穷困潦倒。不过那一僧一道却横插一杠,将甄英莲的命理往反的说。”
水靖总算明白为什么一个年仅五岁的乡宦小姐去看花灯,甄士隐连个奶娘都不让跟着,却只派了个小厮。他恐怕早就有了丢弃甄英莲的念头。只是但凡有点良心的人家即便家里揭不开锅都不会将自己的孩子丢掉,甄士隐身为一个有名望的人,若是做出这等猪狗不如的事情肯定会被人唾骂死,他只能从其他方面着手。水靖觉得,甄英莲被小厮带着出去肯定不止一次,一开始那个叫霍启的小厮可能会紧张的要命,不敢让甄英莲离开他的视线,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他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对甄英莲的照顾就不如以前周到了,这才生了甄英莲在元宵节被拐的事情。
听说甄士隐在甄英莲丢了以后昼夜啼哭,比甄封氏还先一步得病,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后悔,总之肯定有了心病。这倒也能解释的通为什么甄家大火以后甄士隐搬去了十万八千里外的大如州居住,说是投奔岳父,其实是内心不安没胆子再留在姑苏了。否则一般丢了孩童的人家,都不会愿意搬离原先住的地方,因为他们害怕孩子回来找不到地方,在他们心里,如果换了地方,孩子就再也回不来了。
瑾娘又道:“那赖头和尚和跛足道士还提过什么北邙山、太虚幻境、三劫之类的,但因甄士隐在甄封氏跟前只提过一次,她也记不清楚了。”
“北邙山……”文东延摇着鹅毛扇紧住了眉头,“北邙山可是历代王公贵族安葬的地方。他们提到北邙山难道在暗喻什么不成?还有太虚幻境,属下闻所未闻,而那三劫又是什么?”他沉吟片刻,“不过有一点却是肯定了,这赖头和尚和跛足道士果然在谋划什么,就不知当年的事情是不是也是其中的一环。”
水靖手指缓缓敲打桌面,目光晦涩不明。
瑾娘迟疑了一下,说道:“主子,可否将甄封氏母女都留下来?奴婢和甄封氏相处了几天,现她品性着实不错。而且英莲这丫头年纪渐大,又长相不俗,难的是心思还单纯,若是到了外面,恐怕会被宵小打上主意……”
水靖本就有留下甄封氏母女的打算,毕竟找了这么些年,才终于找到和赖头和尚及跛足道士有点关系的人物,他岂能轻易的放她们离开,自然要将她们放在眼皮子底下。
“你看着办吧。”他挥挥手让她下去,“若是她们有什么奇怪的举动或是有什么奇怪的人来找她们,再来向我禀报便是。”
“是,奴婢告退。”瑾娘松了一口气。
虽然一开始带着目的接近甄封氏,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和甄封氏倒真的处出了些感情,也希望她将来能有个好结果。跟在主子的身边,只要忠心,不说荣华富贵,但平安富足的过完一辈子却是没问题的。还有英莲,那长相放在普通人家就是妥妥的祸水,一个不小心就会闹出人命,但主子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美人。有时候藏木于林,也是生存之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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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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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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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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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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