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买它几百斤房产证赵明阳>第九百八十四章 只有他记得她
  郑老师起身说道:“我还没吃饭呢,你陪我喝杯酒吧,我这都很久没喝酒了,也不爱喝,既然你给我带来茅台,那我可得喝喝,也没喝过,让你带回去你也不可能带的,我自己要了也没啥用,我们爷俩喝一个吧,就当陪我过年了。”

  赵明阳起身脱下衣服,晚起衬衫的袖子说道:“行啊,我给您做几道菜,海鲜我会处理的。”

  “你会做菜?”郑老师看着赵明阳说道。

  “那可不吗,我这个手艺您看看。”赵明阳把泡沫箱打开,就开始做菜了。

  厨房里,两个男人忙活起来了。

  赵明阳让小葫芦先去吃点饭吧,他要和老师吃饭,晚点回去。

  小葫芦在车里和妹妹还有姐姐们开视频聊着天,发了几个红包在家庭群里,群红包可以发大额度的,他都发2015让家里人抢红包,发了十个2015,他还让妹妹去看看房子,他给姐姐婚前买了个小户型,妹妹也得有一套,他自己就要家里的老房子。

  小葫芦也是为了家人而活,他太看重亲情了,因为没了爸爸妈妈,只有姐姐和妹妹了,他不想两人受一顶点委屈。

  他只要看到她们过得好,他就无比的幸福和开心。

  爸爸妈妈从小就告诉小葫芦他是男孩子,要照顾好姐姐和妹妹,要保护她们,他做到了对爸爸妈妈的承诺。

  一小时后,赵明阳和郑老师在喝着酒,八道菜,四个热菜,四个凉菜。

  郑老师拿起酒杯对赵明阳说道:“你知道国内的春节,西方的圣诞节,还有其他地区过年都有个什么共同之处吗?”

  “这个还不是很清楚,老师说说。”赵明阳端起酒杯和郑老师碰了个杯。

  郑老师喝了口酒说道:“很简单,人类给自己找了个希望和心里缓解的方式,地球是自转的,太阳是照常升起的,时间概念是人类的智慧结晶,但是你发现了没有,上学,从幼儿园到小学,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以此类推到中学,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初出茅庐到威震一方,这都是递增式的,就像游戏闯关一样,过了第一关,人心里就会期待第二关,就会感觉身心愉悦。

  这过年也一样,一年是一个时间周期,就像一个关卡,这个关卡人玩的不管顺不顺心,都过去了,这一关过了,都通过了,到了第二个关卡,也就是过完年。

  大家对第二年就会充满新的希望和盼头,如果没过年啊,人就看不到希望没了期待了,这才可怕,大部分人经不起这种压力的,过年就是最好的缓压方式。

  如果大家都在一个关卡里,永远过不了关,你说多少人还会继续玩呢?

  人都需要个盼头的,就是希望吗,所以你说过年是不是人类历史中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这是多么伟大的发明啊,中华传统节日才是老祖宗留下最大的智慧结晶,如果不注重节日,尤其春节这样的节日,那么这个人基本就没了盼头,没了盼头代表已经没了希望,没了希望就会一直困在一个情绪中走不出来。

  永远停留在一个关卡,我就被困在这个关卡里了,我这些年就注重过年了,不想在这关卡里待着了。

  所以啊,这节日还是要重视,底层的人没了盼头,那是很可怕的。我现在一个人,唯一的盼头就是这日子越来越好,我要好好的活着看着时代的变化,一切都会向好的,来爷们,再走一个。”

  赵明阳拿起酒杯和郑老师碰了个杯,真的是三人行必有我师也啊,就郑老师这几句话再次让赵明阳茅塞顿开,对过年有了新的理解,他准备好好的过个年。

  “明阳啊,你们现在活着的年代好啊,真的好啊,你们有的选择,我们那会真的没得选。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她当初就没得选,我们被一把枷锁锁的畏手畏脚没了很多勇气,甚至是没了自我,她没了自我,我也没了自我。

  当初她结婚的时候,我一个人抱头痛哭,我们的爱情是懵懂的,是纯真的,是不掺杂任何物质的,可是最后我选择了逃避。

  高三那年冬天,她结婚了,我一个人拿着一瓶白酒在她婆家附近的山坡上喝了一瓶酒,一直看着她的一步一步进入新郎官家中,那是我人生中喝的最苦的酒,是喝不醉的酒,是一场宣布我人生失败的酒。

  当初如果我选择不读书和她结婚,她就和我结婚了,我帮她家支撑起来,我们最起码可以在一起。”

  郑老师长叹一声,喝了杯中的酒,赵明阳给他倒满了,他双手捂住脸说道:“她结婚前来找过我,让我好好学习准备考试,上个好大学,替她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我当时但凡有一点勇气,就那么一丁点的勇气,我就选择挽留她了,外面的世界随时可以去看,但错过一个人就是一生了啊,可我没那个勇气,没敢开口,她失落的背影我现在都能浮现出来。

  我害怕我爸妈责备我,害怕让家里人失望,我知道我家里人以我为荣,因为我是高中生,我要参加高考了,那会能参加高考的人一个镇子上都不多,我爸妈所有的脸面都靠我这个准大学生支撑着。

  我退缩了,我也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更加害怕承担责任,我要和她结婚我不知道怎么去养活她。

  我本以为啊,本以为我上了大学就没事了,那年大学通知书到家,我们家里人开心坏了,我爸妈的脸上是从未出现过的笑容和自信还有骄傲都在脸上呈现了,我爸的腰杆子都挺直走路了。

  我想把我的这份喜悦分享给她,可是我不敢去,害怕去,不知道如何和她说这些话,我不配。

  你说我和她说什么呢?什么也说不了了,我上大学临走前见过她一次,她的眼里没了光,好像瞬间苍老了十几岁,手也变得粗糙了。

  她对我笑了一下,没说话,快速的离开了,看着她的背影,我话在喉咙里啊,说不出来,说不出来~我想让她和我走,和我远走高飞,和我一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我没勇气说出来,走了后呢?我该带她去哪里?怎么处理生计?怎么让家里人面对流言蜚语?

  之后我去上大学了,见了很多世面,我把我见到的听到的都写成了信准备寄给她,可是写了几十封信,我一封也没寄出去,我不敢寄出去,我怕,真的怕,不知道到底怕什么,就是怕,怕的或许是这封信被其他人看到怎么想吧?流言蜚语会不会把我说成西门庆。

  大一暑假回家,我听说她过的很不好,很不好,因为她没怀上孩子,受到婆家各种冷眼对待,加上娘家不管不问,据说她被她那个老公经常打骂。

  我甚至连一个为她鸣不平的勇气都没有,还是害怕,害怕我这么去了,人家传闲言碎语给爸妈丢了人,怕我爸妈经受不起这种流言蜚语带来的伤害。

  因为我的懦弱,间接害了她,她在我上大二的时候跳河了,据说是被打的受不了了,也有人说她那个老公赌钱输了,把她当筹码卖了,她忍受不了这份屈辱。

  有人说,她临走前去了学校看了一眼,我们高中时期的学校,还给我寄了一封信,一封道别信,她还是让我好好上学,替她看看这个世界。

  永别,这次是永别,我再也不用害怕因为她的事我会带来什么后果和不好影响了,我再也不用去纠结一些问题了。

  解脱了,不用想那么多了,知道吗,其实我家里也穷,我上高一那会儿穿的鞋子还是用针线把鞋头缝起来的,跑几步都会破开的,我都不敢跑步,我的衣服上都是补丁,是把家里几个孩子的衣服拼凑在一起的,看起来就像影视剧里那些乞丐穿的破衣烂衫一样。

  我那时候很自卑,从小镇到县城里上高中,准确说从小村子里到县城里上高中,仿佛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了,我们村里那会儿没通电还点蜡烛呢,我都没见过路灯。

  学校里比我穷的都少,所以我上学是家里人咬着牙供出来的,家里人把所有希望都放到我身上了,尤其是我的父母还有哥哥姐姐们。

  他们一次一次的话语就是一道一道的枷锁,尤其是供我读书不容易,要好好学习啊,不要让家里人失望啊,这句话让我窒息。

  我在学校里基本除了学习就是看书,不敢耽误一分一秒,也没朋友,不爱和人讲话,同学们讲的话我也没有参与感,直到遇到了她,她和我是隔壁班的,我们是一个地方的,回家都顺路,她家里也穷。

  我们俩就是穷到一起了,因为只有我们俩天天吃的饭菜差不多,馒头咸菜米粥,我们那年代吃这个的人不少,好一点点吃不起,所以人都看起来面黄肌瘦啊,营养不良啊。

  我记得我和她都爱食堂里的菜汤,学校食堂里免费菜汤我能喝三大碗,因为里面有点油水,有点菜,她也爱喝菜汤。

  我们俩从刚开始的陌生,同样的自卑,到开始聊天,有聊不完的天啊,最后两班合并一班,我们成了同班同学,因为老师离开了好几个,据说都去市里教书了,留下来的老师不够,只能合并班级,

  那会儿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了,我们在一个笔记本上互相写一些秘密,渐渐地,我们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友情,我们不是友情,我们是爱情。

  后来我们一起许诺要考到同一个地方的大学,然后我们一起努力让家里人变得更好,

  我们还发誓只能和彼此终成卷属,高二下学期,她在一个月下之夜吻了我,那时候我完全处于一个不知所措且无比兴奋的状态,我都幻想我们以后的日子了,结婚请哪些宾客,孩子叫什么名字。

  可第二天,学校说她不上了,回家了,我才知道那叫吻别,一别是一生。

  后来当她逝世后,我的爱情结束了,永久结束了,是不会再去爱任何人了,无比的愧疚,我是活在愧疚中。

  她走后几年里,她那个老公又娶了一个媳妇,还是没怀上,人家不依不饶要他去检查,结果是他的问题,男的不孕不育,这才还了我爱的姑娘一个清白,可又有谁还记得她呢?

  她的墓里是个小土堆,如果我不去给她把杂草除了,都没人去,可又有谁知道那是我深夜去除的呢?

  后来大学毕业了,我在外地工作了几年,心里不踏实,心里不安,就想回来。

  那时候我回到咱们这当老师属于降职降薪过来的,你读书的那所初中以前就是我们的高中,县和市区有的区域合并了,原本的县城高中成了市区中学了,我们的村子也变成了工业园区了,唯一留下的就那所学校了,那一亩三分地还在,是证明她来过的记忆。

  我在这学校里啊心里过的很踏实,每天就在学校里转悠,虽然学校变了样,但操场没怎么变,我就喜欢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发呆。

  我后来赚到的钱都给家里了,这房子当初单位分的,也没买房。我自己赚到的钱都给我爸妈和其他兄弟姐妹了,随便他们怎么分配,也算是一种偿还吧,毕竟他们供我读书的,要不然读书出来对于他们又有什么用呢?你说对吧。

  现在住的这房子我也早早立了遗嘱,哪天我不在了,房子分给我的兄弟姐妹们后人,这样应该还清了他们供我读书的恩情了吧?人啊,有时候一个选择错,就是一辈子了。

  你说她要不是那样的家庭,她的人生该多么的美好啊,或许这都是命吧,底层人的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残酷,残酷到没得选,就像有十个盲盒,一百元可以抽一次,一个是空的,一个里面有一万,穷人家的孩子只有一次机会,要么中了,要么不中。

  中了就赚了,不中就很难翻身了,一无所有到越混越差,这就要靠运气了。

  而有家底的孩子直接拿了一千元一个一个去打开,那肯定中了,人家不需要运气,对于他们那叫试错的次数,九次试错,一次成功,人家就成功了,而我们呢?一次失败就结束了。

  一次成功运气好了,拿了一万,可下一轮是抽一次一万,还是十个盲盒,我们又得赌运气了,你想想多少人能撑过这一轮?

  大部分人直接不玩了,见好就收了,不敢玩了,就停留在一万那里,而这次盲盒里有一百万,玩的又要拼运气,有家底的又是试错。

  结果可能真有的人运气好赚到了一百万了,他们就又要经历下一轮,但他们的下一轮可玩的是一百万一次,还是十次机会,但是有一个亿在那里,剩余九个还有三四把刀在里面,抽中了就可能要被刀了。

  这时候已经没人敢赌运气了,是赌命了,又是一群人放弃了,运气好的赌中了,而那群有背景的人呢?抽中刀都有人替他们抵命,继续抽,继续试错,最后一个亿还是他们的。

  同样,这群人的老子们也是这么过来的,刚开始都是拼运气,只有他们后辈才可以不需要运气,明阳我说这话你懂吗?你不管现在混得多好,你这都是在赌运气,所以你不能盲目做一些事啊,要谨慎。

  除非你有试错的机会,你才能不怕去做一些事,要不然只能小心谨慎见好就收,别嫌弃老师话多啰嗦啊。”

  “知道了,谢谢老师您的提醒,我会注意的,老师,我敬您。”赵明阳拿起酒杯敬了一杯酒,郑老师不甚酒力,喝了几杯酒就眯着眼睡着了。

  赵明阳背着他去床上休息,他或许真的需要醉一场,他的家人或许因为他不结婚责怪他羞辱他甚至说出比外人更难听的话。

  年代不同,每个人的处境不同,或许他当初选择不去上大学,也未尝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他这些年不是因为爱了,而是愧疚,他无法说服自己忘记这份愧疚。

  或许他脾气那么好,上课不止鼓励赵明阳,还鼓励很多人,是希望每个孩子都不要走错路,这时代大家的选择多了,反而很多人不想读书了,但当初想读书是多么的难,尤其他爱的那个姑娘。

  赵明阳关上老师家的房门离开了,他这一生因为一次选择早早结束了,或许他和那个姑娘都永久停留在了十八岁那年吧,她走了,他在帮她看世界,看完后去墓前讲给她听。

  或许现在他敢和她说话不怕任何人异样的眼神和议论了吧,毕竟没人记得她了,只有他记得她。

  赵明阳走下楼,听到一声孩子们的欢呼声和鞭炮声,嘴角露出了笑容,过年了,真好,新的开始到来了。

  如果她活在现在这个时代。结局会不一样吧?会吧?

  谁知道呢?或许他会选择为她留下吧?会吧?会吗?

  赵明阳走上车,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他发了条信息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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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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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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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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