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瞧见那两位小姐,所穿所戴无一不是绸缎布帛金丝银线,所带首饰虽说雁榆不懂,却也看得出来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好货。要说那两位每个月例银只有五两,那雁榆愿意把自己的棉鞋吃了!
当然杜渐微不会眼睁睁地看着雁榆吃棉鞋。
她接过雁榆手中钱袋,好奇的掂了又掂,一手托着香腮所有所思地看着霜降。
“哦……杜府并非商户,却能一筐一筐的往府中抬价值千金的银丝炭,倒是稀奇。不知道是哪位达官贵人好心,施舍于我杜府的呢。”杜渐微故作天真的感叹了一声,突然手一翻,将银子抛给了一边的赶月。“以后你替我收着吧,雁榆笨得很,算不清楚银子。”
赶月受宠若惊地捧着钱袋子,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小姐指派做了管账的,抿了抿唇点头道谢:“谢谢小姐,赶月会好好记好每月的账的。”
杜渐微没有问她为什么会认字写字,只见与赶月站在一处的追星脸色变了变,微微一笑。
雁榆心道:就这五两银子只怕傻帽才会算不清楚吧!同时雁榆转念一想,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小姐所说的……两次见周氏,一次在天心院的主屋里,一次在前院,的确次次周氏旁边都烧着炭。那炭无色无味也不呛人,如小姐所说原来是价值不菲的好货!如果杜家真的没什么钱,为什么周氏能用得起那么好的炭,甚至不惜露天的时候都在旁边拜放烧着!
说来说去,人家嫡母用什么炭,并不是杜渐微作为一个庶女应当过问的。可偏偏周氏就贱兮兮的让账房送了五两银子过来,实在是恶心透顶。雁榆还没有说出口的是,账房送银子过来的时候甚至还说了一句“注意着点儿,帮四小姐添置两件好衣裳”,这不是埋汰人是什么?
雁榆想说,她家小姐天生花容月貌,就算是披着麻袋那也是公主的气度,哪需要他们一帮做下人的多做置喙?分明就是周氏吩咐的。
“夫人……不是奴婢可以多嘴的,不过奴婢想,夫人的用度开支或许并不从府中的账上走。夫人嫁进杜府有不少自己的嫁妆,许是私房吧。”霜降犹犹豫豫的说着,既不想得罪了杜渐微,又不想说的话被追星听到了传到夫人的耳朵里,暗自咬牙。
“大小姐与二小姐那边,奴婢说句难听的,毕竟是夫人的亲生女儿,或许是由夫人私下悄悄补贴的吧。”霜降笑了笑。
杜渐微了然道:“哦,那难怪了。谁让我与夫人并非血脉相连的亲生母女呢。罢了,五两银就五两银吧,只是以后便苦了你们,小姐穷,并没有多少银钱能够赏赐你们。”她看看霜降,又看看追星赶月,一派“我这么穷,委屈你们跟着我了”的表情。
雁榆听的一阵牙酸,她只是不服气周氏故意用五两银子来恶心小姐罢了,要说五两她作为一个丫鬟的还真看不上,只是替小姐感到不值。要知道在外头,多少人想用千金换得小姐一卦都不一定能排的上号,在这里却遭到周氏这样非人的待遇。
一旁的赶月连忙道:“小姐说的哪里话,我等既是小姐的丫鬟,自然一生一世尽心尽力的服侍小姐,又不是冲着赏赐来的。”
霜降与追星后知后觉地跟上说道:“赶月说的对,我们自是与小姐同荣辱的。”
杜渐微感动的点点头。屋内的气氛看似祥和安宁,实则却各自心怀鬼胎。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一个沉稳淡定的男声:“小姐,前院派人来传话,说是老夫人回来了。请小姐梳妆打扮过后前去请安。”屋门并没有关死,杜渐微恐烧着炭关了门闷的很,是以能够从门缝中看到外头说话的护院,正是昨日见过的那名给杜渐微感觉非常奇怪、长相普通却又气度不凡的男子。
陈嬷嬷昨日将他带了回来,与其他三人一起做朗园的护院,名字好像是叫王炎。
杜渐微适才与霜降她们做出一副“感天动地”的模样,闻声侧手过去,却从门缝中看到一只含笑深邃的眼,正笑意盈盈的看着她。那眼中饱含星辰,空旷又幽深,像是要把人吸进去一般。杜渐微心头一沉,待刚要开口,一眨眼的功夫,那眼又低垂下去,好像刚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难道刚刚屋中所言所语都被他听去了?
他是谁,是周氏的人吗?
杜渐微抿了抿唇,她的眉色较淡,微微拢起的时候有一股我见犹怜的楚楚味道。
雁榆细心地站在前头挡住了外头人能看得见的地方,娇声呵道:“知道了,这就替小姐梳妆。”见外头人干脆的离开,雁榆才转过身奇怪地对杜渐微道:“老夫人?是杜老爷的母亲吗?她为什么先前不在府上,今日刚刚回府?”
杜渐微好笑地站起身来任由雁榆替她折腾,笑道:“你这么多问题,我怎么回答你?老夫人确实是父亲的母亲,是我的祖母。不过我也不知道她为何会不在府上,今日回府,想必是为了参加晚上的宴会吧。毕竟在杜府准备,作为老夫人不在场也说不过去。”她虽口头在回答着雁榆的问题,眉头却还是皱着,脑海中还回想着刚刚那只漂亮的眼睛。
和王炎的外貌完完全全的不匹配,那眼睛说实话是相当的好看,理应长在一张更加突出的脸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与令人过目就忘的长相相匹。
不知道为什么,杜渐微却直觉那人并不是周氏的人。更像是一个无所畏惧的旁观者,但与杜府如果毫无关联,却又为何会出现在杜府,出现在她的朗园呢?
不多时,在雁榆和霜降双管齐下之下,杜渐微换上一身得体的浅蓝绣兰草襦裙长袄,配素净大方的竹玉簪,披上那件大氅慢悠悠地朝着主院的方向走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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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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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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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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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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