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主听到我的话,微微诧异,他郑重的看着我:“这条路你还是得看清楚,如果稍有不慎,恐怕你立刻就会堕入无边地狱,到时候要是想活下来,可是难了!”
“与其苟活一世,不如拼搏一时!”我坚决的说道。
圣主笑了起来,他夸赞道:“好,如此方是我天机圣坛的大总管,有胆气!”
他立刻与我将魔骨搬了出去,并且让我脱掉上衣,而圣主用朱砂在我身上写下了大量的文字,这些文字一直延续到了周围的地面上。
而且魔骨的上方,也出现了大量的文字,此时圣主朝着我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事情,你可要忍耐住,你得去这个颅骨里面的记忆小世界,找到这个魔神所留下了力量线索,里面也许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不要轻易放弃,而且一切都是发生过的,都是假的!”
圣主又说,这个魔骨的年代大概在唐宋年间,希望我把握好这个度,然后寻找到自己有用的东西,绝度不能死在里面,因为我的灵魂会因此进入魔骨之中的记忆空间内,所以死在里面,相当于现实中的身体也死了。
我点了点头,便闭上了双眼,然后我只觉得全身出现了一种被剥离的感觉,紧接着我就堕入了一片非常混沌的地方里头。
我感觉我在里面不断的飘摇,就像是无主的一枚树叶一样,那状态十分神奇,忽然间,我被一阵呼唤声给唤醒,仔细一看,一个病态的苍白姑娘在我身边,而此时她一脸眼泪的看着我:“哥,哥你别吓我!”
我捂着头起来,我说道:“刚才发生什么了?”
如果圣主说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我进入了魔骨的记忆世界里面,然后是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起来,而现在我正在经历折断记忆。
那姑娘原来叫做柳小雨,而我这个身体叫做柳慕云,细问之下,我方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在现在是宋朝的年代,这里叫做一个独龙镇,它位于丝绸大道的起始点,所以来往的客商十分之多,其中大部分商人都是波斯人,也有中土人在这里开店铺,做生意。
独龙镇上还有一个柳家棺材铺,因为棺材铺的生意很特别,不需要多么好的地段,所以就建造在了镇后底。
尽管来往的客人也十分稀少,但是哪家死人,必然来到这家棺材铺里头买棺材,因为这齐家棺材已经经营了五代人,可以称得上是百年老店了,无论哪家定了棺材,不出三天就能做好送去。
几年前,还是兵荒马乱的时候,棺材铺把握住了这个机会,几乎天天能挣几罐钱,但如今,天下统一,百姓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升,人们也就看得起病了,但棺材铺的生意却少多了,到如今也只能够勉强够生计而已。
后来不少冀州赶尸人来到了独龙镇,他们擅长赶尸,把那些客死他乡的人赶到老家,这一来一回又不用棺木,所以更加给棺材铺雪上加霜。
而我们的故事得从前年说起,那天天下小雪,柳家棺材铺的掌柜,柳老六跑了三百里去深山伐树,遇到个饥肠辘辘的熊瞎子,那熊瞎子不认人,就把柳老六给吃了,柳老六一死,家中就只剩下了一对儿女,那儿子叫做柳慕云,生的高大,虽然样貌一般,但为人处世十分老道,和妹子一起,眼睁睁的看着铺里的伙计一个个离开,棺材铺的生意也是直线下滑。
本来柳慕云是文人出生,但为了父亲留下来的祖业,毅然放弃了文人这身份,选择了在老家安稳的卖棺材。
柳慕云有个妹妹,叫做柳小雨,生的窈窕美貌,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超凡,是镇上的一朵鲜花,可惜身子骨弱,时常得病。
不过她不是柳慕云亲妹子,而是柳老六从店铺门口捡来的,估计她本来的父母也是嫌弃她体弱多病,才弃养的,但对于柳慕云来说,自从父亲去世后,她就是自己最重要的家人了,因为家中是做棺材的,柳老六担心儿子日后娶不上媳妇,才收养的小雨,不过这事情来不及跟柳慕云说,柳老就撒手人寰了。
这一天雪终于停了,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老天爷终于是安歇了,柳慕云早早的拿了扫把到了店门口,开始清扫,身后传来了柳小雨的脚步声。
柳小雨这天梳了一个环形的发髻,看起来俏皮可爱,她脸色略微苍白,但还是走到了柳慕云的身边,拿着一个碗,里面盛着两个又大又白的馒头,说是给自己哥做的,还热乎着。
柳慕云将雪扫干净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开始收拾屋边的棺材墩子,却在这时候,一个粗重的呼吸闯进了他的耳朵里,柳慕云连忙一看,却发现一个中年人,满身是血,倒在了棺材铺的门口!
此时四周无人,柳慕云连忙跑过去,却发现那中年人已经重伤,身上也遍布着大小不一的伤口,怕是再不止血就要没命,他扛起了中年人,呼来了柳小雨,将中年人拉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但是中年人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弱了,喝了一碗稀饭之后,勉强醒来,中年人死死抓住了柳慕云的衣服,哀求柳慕云帮他。
柳慕云以为是对方遇到了强盗,就说要不要去报官,但这个说法却被中年人给拒绝了。
中年人神色慌张,将一个包袱塞给了柳慕云,随之中年人的气息越来越微弱。
柳小雨捂着嘴巴说这个人已经死了。
正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掌柜的在么?”
一听声音,似乎是巡捕房的人,柳慕云自知不妙,连忙将尸体藏进了一口棺材内,堆着笑脸跑到了门口:“是豪哥啊,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啊?难不成衙门要定棺材?这不我们都是熟人,你买我一口楠木棺材,我给你打个半价吧!”
“呸呸,谁买棺材啊!真是晦气死了!”说话的是一个年轻人,正是柳慕云口中的豪哥,是个满脸胡渣的壮汉,身上穿着黑红相间的官服,看起来相当威风,腰间还挎着一把金背大刀,“之前有个受伤的男人朝这里跑来了,你也见到了?”
柳慕云心中一惊,感觉后背有些发凉,饶是这样,他还是睁着眼睛说起了瞎话道:“这个真没有,不过这大清早的,难不成有逃犯跑出来了?”
“不是,那是个朝廷钦犯。”豪哥拿出了一张黄纸,上头画着衣服画像,里头的人面冠楚玉,生的十分威严,正是刚才死去之人。
柳慕云心中直打鼓,他知道窝藏钦犯罪名很大,如今这钦犯死在了自己家中,若是被发现了,恐怕自己和柳小雨都得被牵连,于是他说到:“哎哟,这不得了啊,豪哥你要是抓住了,恐怕朝廷得给你记一功啊。”
突然,豪哥眉头一皱:“有血腥味?”
柳慕云脸色唰的一下白了:“怎么可能?我们这是棺材铺,又不是屠宰场,哪里来的血腥!”
但是豪哥推开了柳慕云,大步走进了棺材铺,鼻子一个劲儿的嗅着,看着他走进了内堂,柳慕云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自己刚才还说了谎,如果被发现,那恐怕是罪加一等了,正在柳慕云心慌意乱的时候,柳小雨走了出来,她脸色惨白,拿着一块方巾,哇的一口,吐出了一口血。
柳慕云大惊失色,连忙扶住她:“妹子,你怎么了?”
“没事……”柳小雨显得很疲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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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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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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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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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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