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是真的触碰到了大家的知识盲区了。
“不如我们趁着大白天在村里逛逛看?”离弦月提议道。
夜笙附和道:“逛逛也总归是好的,不知道是不是跟我们昨天晚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里晚上诡异极了,真的,差点没把我吓得半死,你们俩要不去看看着实是可惜了。”离弦月想起昨晚的所见所闻,仍是心有余悸。
“对了,我们还看到了一朵红花,有花无叶,只有一个未开放的小花苞,它还会动,就是浑身摆动,就像一个小人儿在跳舞,也不知道还在不在哪儿。”离弦月又道。
叶逸心讶异道:“小红花苞?有花无叶?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彼岸花。”
“在一些典籍里,确实有彼岸花的传说故事。”赵唯糖皱着眉头说道,她在皇宫的藏书阁也没少看这些怪谈传说。
彼岸花还有一个名字叫曼珠沙华,但又被人称为死亡之花或者黄泉路上开的花。
传说有两种不同的彼岸花,有一种彼岸花长在彼岸,还有一种长在忘川河边。
然而更多的传说是,彼岸花会开在忘川河边,人死之后就会踩着彼岸花一路前行到奈何桥边,看见处处的彼岸花,闻着花香,就会回想到自己前世所发生的事情。
这种花开的时间也特别准时,春天分为前后三天,秋天也分前后三天,花开在人间生与死的彼岸。
听了赵唯糖的介绍,所有人心里都咯噔一下:这个地方到底是阴间还是阳间?怎么会有这种本就是阴间的东西?
离弦月抓住了夜笙的手,声音有些颤抖着说:“唯糖,你别吓我们,我再这么下去估计都不用谢蓝心动手,自己就能先把自己给吓死了。”
夜笙把她拥入怀中,轻声道:“别怕,这不是还有我呢!这个花应该不是彼岸花,彼岸花都是长的一大片一大片的,不可能只有一朵出现,要知道如果它们只有一朵长在那里的话,是活不了的。”
实际上,夜笙见过真正的彼岸花。
在他剜了赵穆的心之后,被他的爪牙群攻而死,那时他的灵魂已经踩过彼岸花踏上了奈何桥,那些花朵为鲜红色,它的枝干很细长,花开却无叶。
当他来到孟婆那里时,那个年轻貌美的孟婆唤了他的名字,笑吟吟地给他端了一碗汤。
他接过汤,身上还沾着些彼岸花的香味,他又抑制不住地回想起那些前尘往事来,眼泪忍不住一颗一颗掉了下来,灼到了脚下的路。
他红着眼睛想,他好不甘心,为什么别人的过错要自己承担,如果他能够早点、大胆一点,离弦月也就不会死了。
可前尘之事尽然无奈,他还是无法逃脱宿命的安排,他想着,只要自己忘掉了所有的事情,那他就不会再活得如此悲伤了,下辈子的自己,也不会是现在的夜笙了。
但是就在他要捧着碗将其中的孟婆汤一饮而尽时,他的碗突然就被打翻到了地上。
他一脸惊讶地看了来人,那人却不由分说地把他带走,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殿里,那人坐在高台上的椅子,不怒而威,令人望而生畏。
他说:“本王乃是阎罗王,生死簿上的你阳寿未尽,给你一个重活一世的机会,你可接受?”
听完这话,夜笙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他拥有着不真切的感觉,一脸不置信地问道:“真的吗?可是我现在的尸身应该全毁了,这要怎么还阳?”
阎王哈哈大笑,“尸身没了算什么?只要本王想要你活,你就能活。本王当然知晓你现在的尸身已毁”,他顿了顿,“你忘了吗,你两年前不是还活得好好的?”
“所以是要把两年前的我杀死?”
“不,无论是现在的你还是两年前的你,你们都是一体的,你若重生在两年前的你身上,实际上就是把你后来的记忆重合在一起了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
重生在两年前吗?夜笙心下一动,两年,已经足以改变很多东西了,或许自己可以去改变一些东西。
可夜笙不知道的是,有句话说得好:“牵一而动全身”。
他可以成为一个变数,与他相关的人也会成为变数,只是都有了一个不一样的形式和结果,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接受!”夜笙看着阎王那不够真实的脸,用力地点了点头。
“敢问阎王大人,为什么偏要让我重生,甚至是重生在两年前?”
阎王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摆摆手,意味深长地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因此夜笙得以重生,他自己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他只知道,他还不会死的那么快。所以四个人当中,最少话的人是他,最淡定的人也是他。
“行了”,叶逸心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我们在这讨论得再多都不如去实地看一眼,管它是曼珠沙华还是彼岸花,去看一眼不就知道了吗?”
夜笙也把离弦月扶了起来。
赵唯糖也是个大胆的姑娘,她的心里倒是不怎么害怕,虽说很玄学,但她仍然觉得没有什么比人心更为可怕,复杂的人心,会杀人不见血。
“阿月,你家夜笙说的对,彼岸花什么的那都是阴间的东西,你再看一眼外面刺眼的的阳光,这里怎么看都是阳间吧?”说着,她用手指了一下透过窗户的阳光。
离弦月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光芒万丈。
她捂着自己的胸口,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没有那么窒息了,“我可能经历的怪事太多,一时间没有缓过来,可能是昨晚的梦魇给了我一些意味不明的暗示。”
“没事儿,我们都在,与你同在。”
结束了长长的讨论,大家对魔音族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了一个显浅的界面,甚至各种疑点还越说越多了,索性就不说了,因为没有得到验证的东西,说得再多、讨论地再久也都没有用。
四人一起走出了门,结伴同行在村里的小路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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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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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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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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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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