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跑了两天,在医院开药被警察抓了。跟他一起被抓的还有那个红衣女子,她说她想起来了自己的名字——雾里。至于其他,仍旧一概不知。
“叶行,焚车与活埋这两件事你都在场,说说吧,发生了什么?”
叶行抠着手指,难受地揪着衣服,“能让我…吃几片药吗?”
“你先把事说清楚。”
抠手的叶行突然一阵抽搐,倒在了地上。警察被吓了一跳,他刚要把叶行扶起来,叶行又睁开了眼睛。
“我不知道,我也是受害者。”叶行爬起来,露出了抹极其诡异的笑,“焚车的那个事,是一个人杀的,他力气很大,直接把车掀翻了,你们听说过异种吗?我怀疑,那个人不是人。”
警察一听这话,额角直冒冷汗,“你笑什么?”
“我?”
叶行坐下去,神态姿态与方才全然两副模样,他一脸风淡云轻,“死了那么多人,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
叶行翘起二郎腿,按耐不住的兴奋。
“找特调局啊,这种重量级事件你们应付不来,对了,我被一个倒霉玩意儿追着打,他叫孔延年,跟这件事脱不掉关系,你们找他啊,他比我更了解发生了什么。”
“孔延年?”
警察一边问,一边把名字写到本子上。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叶行有些不对劲,具体哪里不对劲,他也说不上来。
就在这时,外头有人敲门。警察过去开了门。
“刘队,特调局的人来了。”
被称呼为刘队的警察微微蹙眉,秉着不想再接这烫手山芋的想法,他连忙说:“他们在哪儿?”
“在办公室,说是查线索,要您过去一趟。”
警察皱着眉头,回头看了一眼叶行,叶行很有“礼貌”地冲他挥了挥手。他的笑很诡异,越看越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他收回目光,“看好他。”
刘队进了办公室,就看到里面站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中长发,胡茬脸,是个英俊大叔。女的齐耳短发,丹凤眼,冷白皮,容貌姣好。他们都穿着一身很正式的浅灰色西装。
“刘队长?”那大叔走过来,热情地冲着刘队长握了握手,“你好啊,我叫王富贵,是特调局派来接手案子的,你叫我老王就好。”
“好…好。”赵处连连应下。
另一边,雾里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审讯的警察直摇头,这女人一问三不知,极有可能是精神出了问题,恐怕得找个精神科大夫看一看再做定夺。
“不…不好了!”
外头忽然有人喊,“叶行跑了!”
什么?
那警察一个分神,再偏头看雾里时,身边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她的身影。这…这是怎么回事?凭…凭空消失?
叶行拦了辆出租车,他一上车,三下五除二就把司机丢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他刚要开走,一瞥眼,看到车窗外站了个红衣女人,正冷冰冰地看着他。是雾里。叶行打开车门,一脚把司机踹下去,等雾里带上车,便扬长而去。
“呜呜呜~”
警车紧咬着车尾,在城市的街道上穿梭来穿梭去。
叶行把车开到最快的速度,一边开车一边问:“你老实告诉我,万年历跟太岁在不在你身上。”
雾里很平静,“那是什么东西?”
“当时庄稼地里出来的就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东西既然不在我身上,不就在你身上吗?你不是真的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吧?老实说,在我面前,你装也没用,我可没叶不行那么好骗。”
雾里忽然笑了,叶不行是哪个她不知道,但他是真的蠢,如果东西在她身上,他问她就会给?
“这些天我确实想起来了一些事,不过不全,知道了对你没什么好处,你确定还要了解?”
“当然。”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叶行冷笑了声:“就凭现在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那天我看到你把他们所有人都杀了。”
这话是雾里说的,冷冰冰,硬邦邦,又毛骨悚然。
叶行拐了个弯,车胎摩擦着地面,他等了一会儿,雾里并没再说别的话。叶行甩掉警车,把车开进山道上,问,“我杀的?开什么玩笑?”
“血祭,你不知道?”
叶行用手指点着方向盘,因为一些原因,他们叶家人的血很特殊,从前的人为了复活某个厉害的角色,都会抓他们叶家人来做血祭,血迹就是把叶家人的血放干,通过血来让别的人或妖复活。
不过后来叶家人丁凋敝,叶家为了保存血脉,再碰到这样的事时,会杀人以血养血恢复血脉。当然,这些都只是传说,他只在几百年前的家族秘事里看到过。
问题是,她是怎么知道的?
“说实话,杀人,我没有印象,叶不行那个狗东西根本不会下手,所以,你这么问,要么是在试探我,”他看了眼后视镜,警察的车被他甩了段距离,他摸着下巴,不慌不忙地说,“要么,人是你杀的。”
雾里半敛着眼,抬了下手,后面“嘭”的一声,警车车灯爆了。警察连忙停车抱头躲避,差点飞出山道,也因此彻底与他们拉开了距离。
没有了烦人的叫声,雾里眉头舒展,再度安静下来。
“刘队,出租车到江阳区就被丢了,他们人我们…找不到了。”
“什么?你们干什么吃的?”刘队声音拔高了几个度,“找!封-锁当地各个车站站点,别让他们跑了!”
本来他还觉得叶行只是嫌疑人,他这一跑,什么人能轻轻松松就从警局里跑出去?人是从他手上跑的,上头怪罪下来,他脱不了干系,真晦气。
“啧啧,”老王说,“我听说,你们是在药店附近逮住的他,方便给我看看他买的什么吗?”
刘队指了指旁边桌子下的抽屉,“一堆药。”
老王打开抽屉,把装药的袋子扒拉出来,是奥氮平片,还有一堆愈神丸之类的安定药,是治精神分-裂的。看来他拿到手的资-料不错,叶家祖传精分,叶行的确是叶家人。
只是,叶行情况比较特殊,他除了精分,还是叶家人,如果就这么放到外面,实在危险。
他把药揣进口袋里,“行,接下来交给我们就成,你不用担心。”
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刘队擦了擦额头的汗,忽然又道:“对了,孔延年,叶行跟我说,孔延年是这两起案子中最重要的一个存在。”
老王顿住脚步,突然笑了,“是吗?”
江阳区,一处废墟里面,叶行身上都是刀伤,已经无路可退。雾里站在角落,冷眼旁观着。
孔延年蹲了叶行几天,终于逮住他了。
“把东西交出来!不然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死期?”叶行摸着自己的伤口,刚被砍了几刀,现在就是兴奋,能感知到自己是以独-立人格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兴奋,“你敢杀我吗?如果我死了,那十几条人命的案子可全都得让你背。”
话糙理不糙,孔延年对他确实有诸多顾虑,“不交是吧?把他身后的那女的给老子带过来!敢废老子胳膊,老子要把她大卸八块!”
但在这时,叶行动了手,他的动作游刃有余,三下五除二就把两个大汉撂倒在了地。
孔延年也没能逃过叶行的魔爪,他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了来,手里多了把刀。那是从方才两位大叔身上夺来的。他转着刀,眼神在他身上游移,一寸肌肤都没放过,仿佛是在考量应该从哪里下手。
“叶…叶行!”局势反转的太快,孔延年反应过来,满脸惊恐,说话声音都有几分颤抖:“你…你不能杀我!”
叶行诡异一笑,一刀扎过了过去。
“滴答”
“滴答”
血落下来,孔延年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叶行在自己面前倒下,他手里的刀也在这时“哐当”一声掉落在了地。
叶行没能杀他,面前多了个穿灰色西装的大叔,这人手里有把沾了血的刀,——他把叶行杀了。
神不知鬼不觉,孔延年都不知道这人是何时来的,刚从鬼门关回来,他被吓得两腿发软,“你…你是谁?”
老王把刀上的血往孔延年身上抹了两把,一边擦一边说,“我?我是来坐收渔翁之利的。”
他挑了下眉,“听你说,万年历在这小子手上?”
“我…我……”孔延年咽了口气,妈的,赵老板到底告诉了多少人万年历的事,他脸色苍白,“是,就在他身上,那两起命案他全程都有参与,我也是来找他要东西的。”
“你怎么知道他全程参与了?”老王突然把刀架到孔延年脖子上,露出了抹吊儿郎当的笑,“你也参与其中了?”
“都是误会,我只知道赵老板在找他,赵老板死了他还活着,他不是凶手谁是凶手?”
真晦气。
孔延年心里烦得很,花了两百万买东西,东西没找到,钱全打了水漂,又碰到了个疯子。
老王盯着孔延年的眼睛,突然扯了下嘴角,玩味地把刀尖转过来,将刀柄那一端塞给了他,“你可以滚了。”
“真…真的?”幸福来的太突然,孔延年握住刀,有些不敢相信。
“不然呢?”老王皮笑肉不笑地问:“要我亲自送你一程?”
“不…不敢!”
孔延年二话不说就跑了路,虽然不知道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先跑再说。
目送走人,老王把从他身上顺的手机拿出来,煞有其事地说,“喂,110吗?大事不好了!我在江阳区忠山公园三段路这里发现了起持刀行凶的案子,有人被砍了!对,对,顺便再叫辆救护车!”
挂了电话,老王伸了个懒腰,一回头,赫然看到角落里站了个鬼一样的女人,那里很黑,正好是视线的盲区。他倒吸了口凉气,“你是谁?!”
为何刚才完全没感觉到她的气息?
雾里:“我跟你杀的这人是一伙儿的。”
“靠?”老王一个头两个大,“你要干嘛?不会想为他报仇吧?你没有胜算。今天的事看看也就算了,你走吧,只要别把这事儿说出去,我不动你。”
特调局不杀人,这女人虽然诡异,但身上没有妖气,应该只是个气场比较弱的人类。
“不,”雾里摇了摇头,神色很平静,“我要带他走。”
“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老王摸了根戒烟棒叼在嘴里,“趁我还没发火,赶紧混-蛋!”
这小姑娘也不正常,正常人看见杀“人”犯,会是这个反应?在她眼里,叶行已经死了,她拉一个死人干什么?想被当成杀人犯抓起来?
“不行。”
老王上下打量了下雾里,总结,“你是他女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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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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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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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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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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