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神龟>第一百三十一章 机缘
  北俱芦洲的第一座城,就建在了玄龟之身的那啥头上。

  同时这也是距离中洲距离最近的一座城。

  此外,另外三座城,则是分别建在与西牛贺洲还有东胜神洲接壤的地方,以及北俱芦洲的腹地。

  这样一来,不管北俱芦洲哪个方位的妖族想要加入沈归他们,都有一座城可以供他们选择。

  至于城名的选择,稍微有点取名困难症的作者君哦不对,是沈归几人想了很久才定了下来。

  沈归作为他们这些人的核心,他坐镇的这座城自然也会成为他们势力的中心。

  因此,最后这座建在玄龟那啥头上的城池被命名为北玄城。

  取字面的意思,北冥玄龟之城。

  与西牛贺洲接壤的城池由呲铁坐镇。

  至于为什么是呲铁,沈归表示绝对不是因为西方那两个家伙的原因,心中也绝对没有什么就算是那两个家伙把呲铁挖走了问题也不大的想法( ̄▽ ̄)“

  反正就是呲铁了。

  爱咋咋地吧。

  至于城名,就叫铁城。

  对于呲铁的审美,沈归只能说,你高兴就好。

  他又回忆起了第一次见面时呲铁说他可以称呼他老铁的情形......

  唉!

  商羊则是坐镇与东胜神洲接壤的那座城池。

  毕竟,现在东王公已经涉足东胜神洲,帝俊虽然没有对东胜神洲下手,但亦是觊觎已久。现在没有动手,只是因为接下来要忙着接收天妖城的势力罢了。

  等到帝俊腾出手来,肯定是要和东王公争东胜神洲的。

  所以,可以预料,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东胜神洲这片洪荒之上有数的富饶之地一定会很乱。

  相对于妖月,商羊毕竟曾经是一方妖王,有足够的独当一面的经验,因此也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局势。

  至于取城名,商羊的审美显然就比呲铁要正常许多。

  雨落城。

  先不管这个名字怎么样,反正比铁城好听......

  而且,商羊本体本就是司雨的异兽,起这个名字,倒也符合她的身份。

  至于北俱芦洲腹地的那座城,便是由妖月坐镇。

  至于为什么,男人在外面撑门面,自家后院自然要让大老婆坐镇喽!

  咳咳,貌似不小心暴露了什么。

  开玩笑,开玩笑。

  妖月毕竟是当初银月狼族族长的女儿,因此在大规模管理方面还是比较有经验的,因此她可以说是沈归几人中最适合坐镇后方的人选。

  城池名字的话,叫落日城。

  原因就不用说了,妖月和帝俊太一之间的仇恨,是永远都不可能化解的。

  就这样,沈归四人分别坐镇一方开始招人。

  而在这一切都步入正轨之后,沈归也就开始准备清除北俱芦洲的一个隐患。

  说是隐患,不过对于发展势力而言,沈归觉得这更像是一个机缘。

  北俱芦洲的高阶修士很少,因为绝大多数北俱芦洲的修士,在修为达到一定程度,感受到玄龟的存在之后就离开了北俱芦洲。

  但是这并不代表北俱芦洲就没有高阶修士了。

  在北俱芦洲,还有极少的一部分高阶修士,在感受到玄龟的存在之后并没有离开北俱芦洲,而是选择留了下来。

  他们并不认为玄龟苏醒之后会威胁到他们的安全,相反,他们把玄龟当成是北俱芦洲的守护神,因此,这些留在了北俱芦洲的人把玄龟当成了图腾来崇拜,最后甚至渐渐形成了一个组织。

  而且,虽然说只有极少一部分高阶修士留在了北俱芦洲,并且形成了这个崇拜玄龟的组织,但是这个极少只是相对于整个北俱芦洲的所有高阶修士而言的。

  这个组织的人数其实并不算是特别少。

  而且,因为只有修为达到太乙境界才能感受到玄龟的存在,所以这个组织的成员修为最低的都是太乙金仙,因此这个组织的实力其实很可观。

  如果这么一个组织放在北俱芦洲不管,肯定会对沈归他们势力的发展构成威胁。

  当然,之前也说了,这其实也是一个机缘。

  至于为什么......

  他们崇拜的可是玄龟......

  因此,以沈归的身份,收服这群人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而如果能收服这群修为最低都有太乙金仙境界的修士,那对于发展势力来说,无疑有着极大的益处,瞬间可以弥补许多高层战力的短缺。

  所以沈归打算再装一次孙子。

  虽然第一次在妖月她们面前装孙子的时候还挺不习惯的,但是装着装着也就习惯了额。

  再说了,给自己装孙子又不丢人......

  大概吧~~~

  所以说,你们不是崇拜玄龟,把玄龟视为北俱芦洲的守护神吗?

  现在我就是玄龟的后辈,我要在北俱芦洲组建势力,你们是不是该辅佐我呢?

  至于这些人会不会相信......

  这里可是北俱芦洲,玄龟就在这里。

  谁不信让他找玄龟谈谈心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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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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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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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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