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脸上就差写着我很不高兴了的女娲,沈归有些纳闷。
女娲这不是刚回来吗,是谁又惹到这位姑奶奶了?
没等沈归问出心中的疑惑,看到沈归,女娲便自顾自的开口了:“兄长准备辅佐帝俊还有太一统一洪荒。”
听到女娲这么说,沈归脑筋一转也就明白了过来。
一直以来,女娲和帝俊太一可都是不太对付,现在伏羲居然选择了帝俊太一,也难怪女娲会不高兴了。
不过,虽然知道了原因,但是沈归却也识趣的没有说什么。
伏羲选择了帝俊太一,女娲可以不高兴,但是他却不适合说什么,毕竟,不管怎么说伏羲也是女娲的兄长,当着女娲的面说伏羲坏话,除非是他嫌自己命长。
好在,女娲叫沈归过来也不是为了询问他意见,更多的只是想要找一个可以倾诉的人。
“你说说帝俊太一究竟有什么好的?兄长怎么会看上他们?”女娲气呼呼的说道。
见状,沈归也只能道:“伏羲大圣一定有他自己的考虑吧。”
冷哼一声,女娲也没有继续在这件事上面纠缠下去。
她也知道,这种事情在这里跟沈归说也没什么意义——伏羲又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主意。
想了想,女娲还是更关心沈归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毕竟,她连娲皇笛都给了沈归了,对于沈归,她可是寄予厚望。
“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女娲既然问及,沈归也就把自己接下来的打算跟女娲说了一下。
听到沈归说要去北俱芦洲,女娲神色也是有些古怪。
“北俱芦洲?本宫是该说你无知者无畏呢,还是说什么好呢?”
看着女娲古怪的神色,沈归暗道一声果然。
女娲这种存在,怎么会不知道北冥玄龟的存在?
所以他只能又把之前对妖月几人的说辞跟女娲说了一遍。
听沈归说完,女娲不禁一脸惊奇:“原来你还有这份根脚?我说你这只小乌龟怎么处处透着古怪,有些地方连本宫都看不透。如果你是北面那只老乌龟的后辈,倒也说得过去了。”
听到女娲这么说,沈归不禁一头黑线,什么叫老乌龟!
之前叫我小乌龟我就忍了,现在还叫我老乌龟......
好吧,我也忍了。
“你要创建自己的势力,有什么需要本宫帮忙的吗?”
惊奇过后,女娲又问道。
毕竟,沈归是在帮她做事,所以对于沈归的事情,女娲还是挺上心的。
微微摇了摇头,沈归道:“如今形势,我要做的只是默默积蓄自己的力量,以期能成为一个足以影响到洪荒局势的势力,所以暂时并不会与其他势力产生冲突。所以娘娘也不需要如何担心。毕竟,在北俱芦洲发展,只要我们不主动出去找事,其他势力也不敢欺负到我们的地盘上来。”
点了点头,女娲道:“确实,北俱芦洲有那只老乌龟在,的确没有哪个大能愿意去触霉头。那就先这样吧,以后有什么需要本宫帮忙的,不要客气尽管开口,毕竟你是在帮本宫,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本宫会尽可能给你提供帮助。”
闻言,沈归轻轻一笑,对着女娲行了一礼道:“那我就先谢过娘娘了。”
有女娲这句话,沈归心中的底气就又多了几分。
要知道,在原本的洪荒历史上,就算是在巫妖两族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除非事关伏羲,否则女娲也没出手帮过妖族几次。现在女娲居然承诺会出手帮他,可以说是弥足珍贵了。
毕竟,女娲将来是要成圣的,而圣人的影响力,现在洪荒之上除了鸿钧之外,沈归可能是认识最深的了。
至于老乌龟的称呼,沈归已经无视了。
虽说那是自己的化身,但毕竟不是自己不是?
所以老乌龟就老乌龟吧,反正不是说我的。(一本正经)
等到沈归从女娲那里回到天妖城之后,商羊已经把她的旧部召集起来了。
现在,只要沈归一句话,商羊就可以带着这些人出发——要知道跟着商羊来到天妖城的这几千人,可是从当初青芒山多少万人中挑出来的。别的不说,能跟着商羊至今,忠心绝对是可以保证的,只要商羊一句话,让他们做什么都不会有意见。
不过,虽然商羊已经准备好了,但是沈归并没有立即带着商羊还有妖月离开。
之前已经说过,他这一次回天妖城,让商羊把这些旧部带上只是其一,还有一点,他要试试能不能在天妖城挖挖伏羲......咳咳咳,不对,是挖挖帝俊太一的墙角。
沈归的首选就是厉寒。
当初,厉寒是被帝俊所伤,机缘际会之下为伏羲所救,因此才加入了天妖城。
现在伏羲选择了帝俊太一,天妖城的势力多半也会被伏羲打包带走,以厉寒恩怨分明的性格,沈归不觉得他会随伏羲一起投奔到老仇人帝俊的麾下。
所以,沈归打算先找厉寒试一试。
毕竟,放眼整个天妖城,厉寒可以说是最值得挖墙脚的一个了,也是理论上最容易挖的一个,只要把厉寒挖到手,就算其余的一无所获,也算得上是大丰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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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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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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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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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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