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解释,可是你之前根本没给我解释的机会好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事都过去了。
对于沈归来说,最重要的是女娲把之前的事情也一并揭过了。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这样一来,他就不需要担心女娲秋后算账了。
话说,虽然沈归觉得加入了女娲麾下等于是掉进了无底深渊,但是暂时来说沈归在女娲这里过得还是不错的。
首先,女娲的道场,别的不说,天地灵气的浓郁程度就不是其他地方可比的,在这里修炼,速度无疑要比在其他地方快上许多。
其次,既然现在他也和金凤青鸾一般算是女娲的人了,那么修炼上有什么难题也可以去找女娲解答。虽然女娲有时候有点不着调,但是总归也是一名准圣大能,解决区区金仙境界的修行问题还是没难度的。
最后,也是待在女娲这里最大的福利,那便是听道。
但凡洪荒大能者,基本上都会讲道。
讲道,既是给予门人弟子的一个机遇,也是大能对于自身道的梳理。
女娲也是如此。
不过,以往女娲讲道,只有青鸾与金凤二人旁听,现在却是要多了一个沈归。
这样的日子,纵然是沈归也不得不承认,的确还不错。
尤其是现在女娲正处于刚听完鸿钧二讲,无论是修为还是境界都在飞速蜕变的时期,因此,在这段时间里女娲讲道也是十分频繁,而这对于沈归来说无疑是莫大的机遇。
然后金凤和青鸾就再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速度。
鸿钧讲道三次,每次讲道三千年,中间间隔三千年。
沈归出关的时候,正是鸿钧二讲刚结束没多久。
也就是说,距离鸿钧三讲还有两千余年。
而就是在这两千余年间,刚刚闭关突破到了金仙后期的沈归,居然借着女娲讲道,先是突破到了金仙巅峰,最后居然赶在女娲前往紫霄宫听鸿钧三讲之前突破到了太乙初期。
看到沈归这种修行的速度,青鸾不禁有些欲哭无泪。
当初遇到沈归的时候,沈归才是金仙初期,那时候她就已经是金仙后期了。
结果,现在她才刚突破到金仙巅峰没多久,沈归却已经太乙初期了?
话说,她怎么说也是神兽之身,青鸾化形,论资质就算是放在洪荒上也不弱了,怎么差距还是这么大呢?
不过,再看看金凤多年前是太乙初期,现在还是太乙初期青鸾心里就平衡了。
果然不是我们太弱,完全是这个家伙太变态了吧?
而对于沈归的修炼速度,女娲也是看在眼中。
对此,她心中对于沈归的评价也是不禁又高了一分。
自己这一次,貌似是捡到宝了呢。
这种资质,就算是和自己等人相比,也不差什么了吧?
只是不知这小乌龟到底是什么根脚。
不提这些。
鸿钧三讲,女娲自然是要去听道的。
而在女娲临走之前,沈归也是接到了他来到女娲这里之后的第一个任务。
在中洲大地的众妖之城中择一城镇守三千年。
对此,沈归倒也不意外。
虽然这种事情一般是伏羲安排的,但是女娲也会帮伏羲分担一些。
毕竟,当初青鸾都是在青鸾城镇守了千年。
之前那一次他出关时金凤回来也是刚刚结束了一次镇守之期。
既然青鸾和金凤都有这种任务,他自然也不能避免。
只是,这一次沈归要去镇守的城池,却是女娲亲自给挑的。
一座比邻南赡部洲的大城。
然后,除了镇守那座城池之外,女娲还额外给沈归交代了一个任务。
去南赡部洲找茬,然后给她出气。
至于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南赡部洲是帝俊还有太一所建立的妖国的所在了。
当初帝俊还有太一抢她葫芦的事情女娲还没忘呢。
做得好等她回来有赏。
至于做的不好会怎么样,女娲没说,沈归也没敢去想。
但是不管怎么说,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貌似只能对不起妖国的人了。
反正帝俊还有太一也听道去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了,女娲这种妥妥的富婆级别的人物口中的有赏,沈归还是比较期待的。
所以,在女娲前往紫霄宫之后,沈归辞别了青鸾还有金凤,也就动身了。
不过,在接下了女娲的任务之后,沈归内心对于帝俊还有太一还是忍不住升起了几分同情。
你说说你们惹谁不好,非要去惹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注定要成圣的女人。
难道你们不知道女人这种生物是最记仇的吗?
唉,什么都不说了,上柱香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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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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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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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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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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