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神龟>第十四章 抹杀
  之前已经说过,金仙,实际上已经是仙道的极限,太乙大罗,实际上已经走在了超脱仙道的路上。

  而金仙作为仙道的极限,即使是同一个境界,强弱也有可能是天差地别。

  在这之中,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看是否能掌握一丝法则之力。

  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才算是走上了突破太乙之路,而若无法掌握法则之力,再怎么修行亦是无用。

  而想要掌握法则之力,只能看悟性和机缘,苦修是没有用的。

  一名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初期的修士,甚至可以碾压一名没有掌握法则之力的金仙后期的修士。

  二者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沈归现在掌握的法则之力有两种。

  一种是土之法则,乃是北冥玄龟之身与地脉相连,自然而然就掌握了。

  另一种,则是源自于沈归混沌魔神之身所执掌的那一大道的法则。

  然而,沈归当初就没搞懂自己掌握的究竟是什么大道,现在自然也没搞懂自己掌握了什么法则,所以他能够使用的其实也就是土之法则了。

  而就算沈归身上的两种法则之力只能动用一种,拿来对付三名真仙境界的存在其实也算是大材小用了。

  反手之间就被沈归直接定住,那三名真仙境界的妖族不禁面色大变。

  然而,沈归从北俱芦洲一路走来,抹杀掉的见财起意的修士早已不止一个两个了,现在动起手来自然不会有什么犹豫。

  用土之法则定住三人之后,沈归一闪身便出现在其中一人身前,反手拍在那人头上,然后那人便从头至尾直接化作一阵黄尘飘散了。

  “莫要怪吾心狠手辣,既然尔等想要谋财害命,就要做好身死道消的觉悟。”

  语气平淡,沈归已经走到了第二个人身前。

  反手拍下,第二个人亦是元神连同肉身一起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土之法则湮灭成灰尘。

  最后就只剩下了那穿着花绿长衫的青年。

  看着沈归轻描淡写的就杀了他的两个帮手,连元神都没留下,现在又朝他走来,那青年满脸惊恐,慌忙大喝道:“你不能杀我,我是青芒山的人,我们山主是一名金仙巅峰境界的大能,突破太乙指日可待,你若杀了我,我们山主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哦?”

  走到青年身前,沈归道:“青芒山?”

  看到沈归没有直接杀了他,那青年连忙点头:“没错,你若放了我,我还能......”

  然而,没等他说完,沈归便已经反手拍下:“不好意思,没听说过。”

  看着化作粉尘犹不瞑目的青年,沈归无奈的摇了摇头:“金仙巅峰,半步太乙,很强吗?”

  这是洪荒。

  根脚,灵宝比什么都重要的洪荒。

  论根脚,沈归这具借玄黄之气化形的肉身丝毫不比三清,红云,镇元子等先天大神要差。

  论灵宝,沈归身负天地玄黄塔与极品先天灵宝太虚甲。

  虽然现在沈归只是金仙初期的修为,但是若真是论起来,别说半步太乙了,只要不是那些先天大神,就算是一名真正的太乙金仙,又能奈他如何?

  青芒山,这样一个沈归前世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他并不认为会存在着连他都惹不起的大神通者。

  所以,方才那名青年的威胁对于沈归来说,其实毫无威胁。

  处理了想要打劫的三人,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沈归随手收起了三人身上留下的东西,也就是一些元晶,些许材料,还有三人自己炼制的粗糙的,连后天灵宝都算不上的法宝。

  做完这一切,沈归似是无意的朝着一个方向瞟了一眼,然后便飘然而去。

  待到沈归离开之后,方才他看的那个方向,一名穿着黑甲的中年才现出身形。

  虚脱一般的深深喘了几口气,那黑甲中年人一脸庆幸。

  还好自己打着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主意,否则这回死的就是自己了。

  作为一名玄仙后期的大妖,中年男子对自己的眼里还是有几分自信的。方才那个玄衣青年所表现出来的实力,赫然已经超脱了他这个层次,也就是说,那个玄衣青年,乃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金仙境界的存在,而且是一名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这种级别的存在,中年人迄今为止总共也只见过两次。

  第一次的时候,是两名金仙境界的大妖,仗着自己的修为不顾禁令在青鸾城中大打出手,当时他刚好在场,然后青鸾城的城主,甚至都没有露面,仅仅只是操纵着风之法则汇聚而成的青色罡风就把那两名金仙境界的大妖吹成了粉末。

  也是从那时起,中年男子才深深的明白了掌握法则和没掌握法则的区别。

  而刚才那个玄衣青年,那威力莫测的土黄色神通,给他的感觉就和当初那青色的罡风一模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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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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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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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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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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