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侍总管并未阻拦,陆沉如今是一脉首座,身份地位仅在羽清玄之下。
别说进库房翻看藏品,就算把那些珍稀之物都搬到自己房间,也没谁会说什么。
“听到宫主推崇二十八代祖师,喜好圣君遗留世间的诸般事物……便就生出几分兴趣。”
腰肢婀娜,眼角风韵残留的近侍总管心中想道。
“不愧是做过鼎炉的出身,懂得揣测人心,逢迎讨好。”
望着消失于广场的那道身影,陆沉眼睑低垂,似是深思。
他内心有一个极其大胆的猜测。
急需得到确认。
“二十八大限,天妒之才,英年早逝……按理说不可能有此成就。”
陆沉自忖道。
关于二十八代祖师,传言中的天命圣君。
事迹极少流传,连名姓都无从得知。
后世绝大多数人,只听说过那位圣君有惊世之才,是大盛立国的首要功臣。
一举扫平十八路反王,便就归隐于盛京郊外的玉霄山,大兴土木,建立山门。
此后再无任何消息。
“若我真是那位……种玉功,道胎种魔,这一切又该如何解释?”
陆沉心绪起伏,难以淡定。
约莫过了半柱香左右,近侍总管捧着木盘款款走来。
她小心揭开上面的红布,展露出几块手掌大的残破砖石。
表面风化斑驳,几乎辨认不清。
仔细去看,才能看出几句模糊的字迹。
“那个帮派驻扎在兰亭郡,负责护送过往商队通过绝龙山隘口。听说是偶然有一天,狂风大作,暴雨倾盆,城墙垮塌了一段,有人清理这些残垣断壁,发现这几块碎裂砖石留有诗句……”
近侍总管呈上“古物”,顺道还把来历说清楚。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确实是好诗句!气魄极大,纵横恣意,本来还挖掘出了几块残片,'三杯吐然诺'、‘银鞍照白马’、‘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可惜岁月无情,上面字迹彻底毁坏,未能见全诗。”
这位笑容一团和气的近侍总管,也是个话匣子开了停不住的性子,絮絮叨叨讲了许久,丝毫没有发现陆首座有些怔怔出神。
“他们如何确认这是出自……那位圣君之手?”
片刻后,陆沉平静问道。
“本来也无人想到这一层,只是随着这几句诗流传开来,便有好事者挖掘探究,竟从一本残破古书里看到一段陈年旧事,当年太宗皇帝被数十万响马围困于绝龙山,难以脱身,无可奈何之际,一位高人乘龙而来,挥手天雷落下,惊得万军崩散,救得太宗皇帝一命。”
近侍总管显然做过功课,既然要献给宫主,肯定要把前因后果了解清楚。
若是随便糊弄,邀功不成,反糟怪罪那就惨了。
“数十万?乘龙而来?挥手天雷落?”
陆沉嘴角抽动,险些绷不住从容表情。
“这种野史轶闻也能信?给三岁小孩当故事听罢了。”
饮马川和登云岭加起来,大概能凑足十万之众。
可以绝龙山的地形,容纳半数已是极限。
更别提排开阵势,围困头尾关了。
至于乘龙,天雷那些信誓旦旦,仿佛亲眼目睹的过分形容,属实有些夸大其词。
“顺着这条线索,有个屡次落第的书生翻遍各种杂书,终于在游方道士撰写的手札里,谈及太宗皇帝面相气运,其实不过潜蛟,最后未必能成真龙。”
近侍总管乐于聊些掌故,拉近与首座之间的关系,掩嘴轻笑道:
“正是在绝龙山经过国师点拨,这才乘风腾云,一朝化龙,自此如日中天,所向披靡!这段毫无根据的臆测,引经据典,甚至结合隐麟才子的‘天论’,讲得煞有其事。”
“种种捕风捉影的传言联系在一起,这才有了此诗为圣君所作的说法,给那帮派听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抱着搏一搏的想法,托关系走门路把‘古物’送到天命宫。”
“宫主的眼力当世无双,尤其对于圣君之物,绝不会看错。”
“这要是真迹,而非虚假,一门开山立派的绝学武功总归能讨到,稳赚不赔的买卖。”
陆沉默然不语,眼神复杂。
深邃眸光注视着风化斑驳的模糊字迹,心里翻起惊涛骇浪。
那一具他我道身,竟是天命宫二十八代祖师,一人压服大业江湖的圣君?
竟是我本人?
“《道胎种魔大法》是我所创?由‘魔’称‘圣’,也是我的手笔?杨阀夺得天下,也是我的功劳?我那么厉害,我自己都不知道……”
陆沉此刻的心情,实在很难用言语表达。
他伸手抚摸脆弱无比的残砖碎墙,想起自己徒手刻下《侠客行》时的场面。
一千八百年的漫长岁月,于此间交错。
过于,现在,好似因陆沉一人相连。
“原来这才是玉碟的真正用处。”
他如此想道。
“首座,首座……”
近侍总管连叫了几声,方才唤回陆沉的心神。
他微微一笑,把细微的情绪收敛眼底,淡淡道:
“这首诗……确实是极好。宫主若能见到,一定会很高兴。”
……
……
独秀峰。
寝宫。
羽清玄轻轻拈起一块残砖石片,双眼微阖,用心感受。
过了许久,笑颜如花,美得惊心动魄,让人挪不开目光。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字迹笔力略显稚嫩,但气魄一如既往,此物是圣君手迹,不会有假。”
雪茶敛衽道:
“那宫主打算怎么赏?”
羽清玄纤纤玉指划过仿佛一碰就碎的残砖,浑然不在意道:
“那帮派要什么赏赐,给就是了。钱财、武功、地位……除非他想当皇帝,否则本座有什么不能许的?”
雪茶嗯了一声,乌北一域,大盛天下。
天命宫声威之隆重,羽清玄声名之震动,早已盖过朝廷。
“又得一件藏品,本座心情好了些许。唯一有些可惜的,是无法得见全诗,始终留有缺憾。”
羽清玄细细端详,颇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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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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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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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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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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