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从几万个,达到了数十万之多。
每一座虚界,都仿若一座大千世界,在因果虚界当中只是一个凡人的孟凡,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走不出这片虚无世界的。
所以他没有向外走,而是向着这座因果虚界的中央,要找到那个乌镇的少年。
向着因果虚界的中间走去,孟凡就看到了更多熟悉的人。
年纪轻轻便展现出狠辣和果断的邀月公主,在葬地之中,傲视群雄,葬主的所有幕僚,都极为欣赏她。
在这里,因果有常,而且三千大道真意当中,命运不出,因果之意便最为强大,无视时间的阻隔,所以那些虚界当中时间并行。
孟凡能同时看到邀月公主过去的每一段岁月,刚刚出生的时候,平淡无奇,几岁的时候,显示出了一些不俗的天赋,以及邀月公主十七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她的双手也会颤抖,可很快,那颤抖就没有了,转而目光中透露出绝对的冷意。
孟凡站在邀月公主的虚界外,看了良久。
才知道邀月公主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十七岁第一次杀人,一直到百岁之间,她也一度杀戮成性,险些迷失自我,而且因为葬地本来是冥土分裂出来的势力,也在寻找冥意的真谛,葬地的许多功法,都是冥意的法门神通,而这冥意的法门神通,又全部都是九泉魔尊创造出来的。
所以邀月公主在那个阶段,险些堕入魔道。
这也是孟凡踏入葬地之后,发现邀月公主的弟弟们都在争权夺势的原因。本来葬主是认准了未来的继承者,就是邀月公主,但是因为她杀心太重,葬主犹豫了。
但是在之后的岁月里,邀月公主的性情渐渐的发生了转变,转变的原因,是在一次葬地和仙地的对战中,邀月公主本来屠戮一方,无人能敌,却在这时,她看到一名葬地的长老有危险,一闪念之下,出现在长老身边,下意识的救下了这名长老。
在那一幕中,邀月公主浑身浴血,长老受到重伤,瘫坐在地上,眼看着面前的敌人被邀月公主斩杀,向来对邀月公主有些畏惧,也颇多微辞的长老抬起头,看着邀月公主,颤抖着说了一些“多谢公主。”
邀月公主与他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转身离去,继续厮杀。
但长老那感激的眼神和一句多谢,却被邀月公主听在了心里。
连邀月公主自己都没有发现,这句话改变了她的性情。
她发现,相比较让众人恐惧她,她更喜欢让别人尊敬她,爱戴她。
这就是因果,是仙还是魔,往往在一闪念之间。
孟凡收回目光,继续向前走去。
下一座虚界当中,是冠军侯。
冠军侯,年少的时候生活非常凄惨。
虽然在法相天朝,人族数量众多,但是毕竟不是统治的种族,法相天朝的贵族,几乎清一色的都是比翼鸟,虽然历朝历代法相天朝的皇帝都在仿照人道,可是比翼鸟一族的习俗,仍然是他们骨子里的东西。
正如真宗皇帝,只有一名皇后一样,再没有别的妃子,这也是比翼鸟一族的习俗,一生只有一个伴侣。
人族的地位很低,冠军侯的地位,就更低了,他是一个乞丐,从小要饭为生,吃不饱,穿不暖,备受欺凌。
但是,在冠军侯十二岁那年。
城府的一个老爷在冬天发放粮食,救济穷人,冠军侯和许多乞丐,都去了。
当年的冠军侯还是个小孩子,非常干瘦,也没什么力气,身上还有被别的乞丐打出的伤,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几乎是从人堆里抢出了半块馒头,刚要吃下去,就被一个老乞丐踢翻在地,夺走了馒头。
饥饿,疼痛,刺激着这个小小的少年。
他眼中的迷茫忽然不见了。
出现了一种强烈的杀机。
他忘记了疼痛,忘记了一切,一跃而起,抓着老乞丐的破棉袄爬到了老乞丐的头上,一口咬下了他的耳朵,又挖出了他的眼睛,老乞丐惨叫着向前狂奔,因为雪地太滑摔倒了,冠军侯就用手掐住了老乞丐的脖子。
这一幕,让本来如群狼一般争抢粮食的乞丐们都吓坏了,场面非常安静,只有年少冠军侯重重喘息的声音。
在城府的台阶上,那名比翼鸟一族的老爷和几名家丁看着冠军侯,也是目瞪口呆,居然一时忘了上去阻拦。
冠军侯拼力掐着老乞丐的脖子,但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太瘦弱了,根本掐不动。
而这时,老乞丐已经缓过劲来,转身看着冠军侯。
冠军侯慌了。
他的双眼中,透着恐惧。
这一刻,他知道,如果自己不杀死面前的老乞丐,死的就是自己。
于是他低下头。
用牙齿,咬断了老乞丐脖子上的血管。
滚烫的鲜血喷洒了一地。
所有围观的人不寒而栗。
满脸鲜血的冠军侯骑在已经死透的老乞丐身上,行尸走肉一般的拿起旁边的半个血馒头,塞进了嘴里,踉跄着站起身,向远处走去。
城府台阶上。
那名老爷终于缓过神来,对旁边的家丁说:“把他带回来。”
少年冠军侯的举动吓到了这位老爷,但这位在冬天发放粮食的老爷也确实是个好心人,他认为,一个孩子,会做出这种野兽一般的事情,一定经历了许多的痛苦和折磨。
再加上,本是好心周济穷人,却闹出了这么一幕,对老爷的冲击,也是很大的。
于是他将冠军侯收留在了自己的府里,让他做一些杂活,也有一口饭吃。
对于冠军侯来说,这简直是从地狱到了仙地。
所以冠军侯拼命的干活,努力的去讨好每一个人。
十三四岁的时候,冠军侯就成了公子的一名伴读书童,他读书比公子还要勤奋,也与公子一起习武,日夜不停,几次累的昏死过去。
十六岁,冠军侯陪伴公子去京都赶考,公子得了举人的功名,成为那一年最年轻的举人,还不到二十岁,而公子与冠军侯一同长大,视冠军侯为自己的兄弟,要让冠军侯过好日子,开府建衙,给了冠军侯管家的身份。
冠军侯却谢绝了。
因为在府里的这几年,看上去云淡风轻,冠军侯,却杀了七个人。
一个是他本来很喜爱的丫鬟,因为嘲笑他是个乞丐,被他杀了,埋尸荒野。
还有看见他偷后厨粮食的一个杂役。
以及背着老爷偷情的一名小婢。
在府中四年,他杀了七个人。
每次杀人,他都很冷静。
就像是一位体面的先生,吃一顿考究的美餐一样,冷静,却默默享受着。
没有露出过任何马脚。
他知道,管家的生活,不适合他。
于是他踏入了军伍。
从一个小小的卒子做起,在一次练兵时,还见到了代替真宗皇帝来视察的南宫景玉,在那一刻,冠军侯只是无数兵卒当中的一个,当众多士兵都因为南宫景玉的美貌而出神的时刻,只有冠军侯,冷冷的看着南宫景玉。
他在想什么,没人清楚。
但从那时起,他就注定,会成为一代杀神,会建立杀道。
他会在战场上得到上古拳法,九日晁魍拳,他会以惊人的毅力踏入神王境界,横扫一方,为法相天朝立下大大的功勋,他会被封为冠军侯,会被赐予皇家的姓氏,会与孟凡交锋,被孟凡打碎了武道,变成凡人,却还是能在短短时间里迅速崛起,重归巅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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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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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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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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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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