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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1章通房丫头

  安排好将克丽丝等人送上了西山岛,除了弗勒特之外,所有的人都安排在了兵工厂,当然进去了就等于坐牢了,想从里面出来,没有刘杨或者山口一夫的手令,就连秀才都无法从里面调出人来,或许有一个人可以,那就是夫人郑金凤,她绝对是个例外。

  克丽丝的事情能瞒得过郑金凤吗,正如刘杨遍布太湖周围的情报网一样,郑金凤自然也在刘杨身边安排了人盯着,主要是为了不让刘杨去冒险,当然也会盯着刘杨和其他女人会不会有事。

  金豹就是郑金凤安排的狗腿子之一,这才安顿好了克丽丝之后,金豹就颠颠的跑去了郑家大院,刚好郑金凤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旁边还有丫鬟春梅给她扒水果,这小日子过的好不舒坦。

  “豹子来了,怎么,回来有军务?”看到是金豹进来了,郑金凤坐直了身体。

  金豹在郑金凤面前有些拘束,其原因是因为有一次喝醉了耍酒疯结果被郑金凤这位大嫂给胖揍了一顿,打的金豹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从那以后就留下了阴影。

  “大哥让我送几个洋鬼子去兵工厂,是从米国请来的技师……”金豹不敢隐瞒,尽管郑金凤此时看上去很和蔼,但是金豹知道,这就是一头人形恐龙,一旦发怒,比营座发怒还要可怕,营座好歹还有些顾忌,但是这位没有,敢拿枪指着唐长官的脑门子,像金豹这种小人物算个屁。

  哦了一声,郑金凤点了点头,随便摆了摆手:“傻站着干嘛,到自己家了,随便坐,春梅,去给二爷拿点钱,人整天在外面,身上可不能缺了钱。”

  金豹刚要张嘴说不要,郑金凤就摁了一声:“豹子,你大哥那人粗心,也不会疼人,不过他心里特在乎你这个弟弟,他说多说少的你也别在意,别人他还不说呢,你个不想这些事,要是用钱就给嫂子说。”

  “嫂子,我不是因为钱回来的,我也不缺钱,整天打仗,有钱也没地花……”金豹倒是真的不在乎钱了,打一场仗,刚这次的奖赏就有一根金条,外加一百多大洋,大伙分分,一人也有几十块大洋,真的不缺钱。

  可惜春梅已经提着钱出来了,郑金凤可不听这些,直接把钱仍进了他怀里:“让你拿着就拿着,哪那么多废话,叽叽歪歪的像个娘们似得。”

  金豹有点郁闷,却不好说什么,毕竟也是为了自己好,犹豫了一下,忽然压低声音道:“嫂子,我给你说件事,你可别让我哥知道了是我说的,否则我哥非揍我不可……”

  郑金凤一愣,上下打量着金豹,脸色渐渐古怪了起来:“豹子,你是不是干了啥坏事,你给嫂子说说,只要不违背良心,不是跟小鬼子有关系,嫂子给你兜着。”

  金豹是有些哭笑不得,挠了挠头,小声道:“嫂子,是我哥,有个洋鬼子妞好像看上我哥了,非说我哥是英雄,那洋婆子本身还是个技师,听说动发动机和机床……”

  “真的假的,你哥勾搭洋妞了?”郑金凤脸色阴沉了下来,或许这是刘杨出事之外最难以接受的消息。

  “不是我哥,是那洋婆子看上我哥了,嫂子,你可别说是我说的。”金豹小声的纠正着,要是被刘杨知道了,金豹绝对会成为猪头,刘杨会让他知道猪头是怎么炼成的。

  郑金凤点了点头,心里有些烦躁,随口应了一声:“放心吧,嫂子还能出卖了你,这件事可不能小视,豹子,你回去在帮我盯着点,尽量别给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有啥事记得给嫂子说。”

  “放心吧,嫂子,那我先去忙了。”金豹也点了点头,拎着钱就出去了。

  金豹一走,郑金凤一张脸就阴沉下来,情敌出现了,这老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特别还是个洋婆子,说不定自家男人就喜欢尝尝鲜,这还了得。

  本来一个人想就算了,偏偏旁边还有给鼓劲的,打小就跟着郑金凤的丫头春梅,咬着嘴唇一脸的担心:“小姐,姑爷会不会真的和洋婆子搞到一起……”

  那谁也不敢说,郑金凤感到一丝威胁,嚯的站起来,结果一阵反胃,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怀着孩子,去宜兴找刘杨肯定不行,别说自己身子不方便,就是刘杨也绝对不允许。

  但是不去郑金凤怎么能死心,眉头紧锁,好一会忽然双眼一亮,猛地朝身边的春梅看去:“春梅,你打小就跟着我,也没爹没娘的,小姐我对你怎么样?”

  一番话把春梅问的不知所措,春梅原本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有一年闹饥荒,春梅一家人都饿死了,就剩下一个春梅靠吃草根勉强活着,还是郑海平打劫回来,看到小丫头可怜,一时发了善心,将春梅带了回来,给自己的女儿当丫鬟,要说也有活命之恩。

  再说郑金凤虽然泼辣,但是却性子不坏,对春梅也从来没将她当丫鬟使唤,说当妹子有些怎么准确,但是还是不错的,没打过没骂过,吃得好穿得好,一晃春梅跟着郑金凤也十一年了,如今也是十六七岁的大丫头了。

  虽说一主一仆,不过自从跟着刘杨以后,郑金凤也上了战场杀鬼子,郑金凤上,春梅自然要跟着,战场上郑金凤可不止一次救过春梅,别看春梅是个小丫头,这手底下也有十几条小鬼子的命了,功夫枪法都不差。

  不知所措的看着郑金凤,春梅哪知道自家小姐想什么,只是本能的点了点头:“小姐对我还有啥说的,我这条命都是小姐的。”

  郑金凤满意的点了点头,上下打量着春梅,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了:“春梅,你觉得姑爷怎么样?”

  姑爷?小丫头可不敢乱说话,用力的点了点头,还挑着大拇指:“姑爷是大英雄,县里的人都这么说,打鬼子姑爷是这个……”

  郑金凤再次满意的点了点头,眼眉一挑:“那这样吧,春梅你给我去伺候姑爷,以后给我盯死了他,决不能让他找别的女人,真要是她忍不住了,你就替我伺候他。”

  春梅啊了一声,却是听明白了郑金凤的意思,这就是让自己当通房丫头,张了张嘴,却终究不敢说出拒绝的话来,打小春梅就害怕自己的小姐,凡是小姐打定主意的,或许只有姑爷能改变,就是老爷说了都不行,要是不答应,小姐会不会……

  看着小姐一脸的期盼,春梅屈服了,哪怕是关系到自己的一生,毕竟春梅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这个年纪还不是太明白爱情和人生,更何况从小耳闻目睹,当丫鬟的哪有什么自由可言,再说自家姑爷那也是个大英雄。

  “可是小姐,我走了谁照顾你?”春梅酒井还是挣扎了一下。

  郑金凤大咧咧一挥手:“不是还有秋菊吗,春梅,小姐我是看你大小跟着我,拿你当妹子才让你去的,你可给我盯紧了姑爷。”

  这说着话,秋菊听到好像有说她的名字,赶忙从里屋出来,顾不得还没有做好的衣服,忙问了一句:“小姐,您刚才喊我呢?”

  郑金凤就这么俩丫鬟,秋菊还要小一岁,不过来的时间要短好几年,是郑海平花钱买来的,来的时候已经记事了,和郑金凤的关系不如春梅深,不过也一直跟着郑金凤上过战场,杀过小鬼子。

  “没事。”郑金凤摆了摆手,不耐烦的瞪了秋菊一眼。

  秋菊又缩了回去,只留下春梅别无选择了,咬着嘴唇一脸的认命:“那就听小姐的,可是……可是我要是拦着姑爷,姑爷不听我的咋办?”

  “咋,你一个黄花大闺女还比不上外面那些狐媚子,他要是不听,你就说回来告诉我,我去找他算账。”郑金凤很霸气的挥了挥手,别看她这么说,心里也没底,天生一物降一物,郑金凤天不怕地不怕,死都不怕,就是怕刘杨。

  春梅脸红了一些,嗯了一声,轻轻地点了点头:“小姐,那我啥时过去。”

  “这还挑个黄道吉日咋的,又不是嫁人,就今天吧,不过去顾夜身边,就只能穿军装,回去收拾一下就过去吧,有啥事紧着和我说。”郑金凤可是急性子,也更怕夜长梦多。

  春梅嗯了一声,便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心里乱糟糟的,也说不上是咋想的,反正是当丫鬟的,啥事自己说了不算,可惜的事,自己这辈子做不了花轿了,也不能有一场婚礼,其实春梅更羡慕人家那些大城市的人,穿着洋礼服,叫什么婚纱,那才叫一个漂亮,还做过梦,自己出嫁的时候也打扮成那样。

  可惜再也不可能了,通房丫头说白了就是小姐方便的时候,去给姑爷暖床的,到底还是个丫头,一辈子也是个丫头,不过姑爷人挺好的,应该会对自己好一些吧,春梅胡思乱想着,换上军装,登时看上去多了一些英气,随后带了些东西就和郑金凤辞行出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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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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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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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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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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