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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陷阱(2)

  沈四宝是个混蛋,除了正事啥都干,但是却不代表沈四宝不想人五人六的,越是这种人越想让人认可。

  “好,那我就给你个机会,沈四宝怕不怕死?”刘杨笑眯眯的看着沈四宝,却早已经将沈四宝看透了。

  果然沈四宝迟疑了,谁还真不怕死,但是只是片刻,沈四宝咬了咬牙:“怕死也带死,刘长官,您就别兜圈子了,自古富贵险中求,您就说怎么干吧。”

  要不说市井草莽多亡命徒,都是被到了这份上,索性豁出去了,反正不跟着刘杨干,回去关进监狱还是个死,沈四宝也就看开了。

  “好,富贵险中求,这话说的好,沈四宝,我要你抱着东西去溧阳城里,那是给你准备好的古董,从坟里挖出来的,不管你想什么办法,一定要让铃木贞岛见到这东西,想办法把他引到准备好的古墓里……”

  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刘杨声音沉了下来:“事成之后我给你一千大洋,并且将你定位抗战英雄……”

  一千大洋?沈四宝感觉心跳加快了,而且还是抗战英雄,眼中闪烁着神采,好像看到了自己身披红绸,胸前戴着大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进宜兴城。

  这还不算,刘杨深吸了口气:“沈四宝事成之后,我不但给你正名,还亲自给你牵马,让你风风光光的进宜兴城,让宜兴的老少爷们都知道你的功劳。”

  刘杨也豁出去了,关键是实在是对沈四宝不放心,像沈四宝这种人没有是非观念,啥事都干的出来,这要是投靠rg人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刘杨又加了砝码,那就是给足了沈四宝脸面。

  沈四宝这种人除了在乎钱,其实更在乎脸面,只是平时干的都是些丢人的事,说不在乎那是假的,如今有机会了,沈四宝自然会搏一搏的。

  “刘长官……”真真的给吓了一跳,刘杨在宜兴什么身份,亲自给他牵马进城,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以后谁还敢小瞧自己,心中一动,咬着牙道:“啥也别说了,您就说说该注意啥,该怎么干吧。”

  刘杨嘿嘿的笑了,随即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听得众人一个劲的瞪眼,刘杨找人还真是找对了,这活也只有沈四宝这种人能干。

  得了刘杨各种许诺的沈四宝,终于一个人从那栋房子走了出来,人自由了,不由得长长地吐了口气,胸中还激荡着一种情绪,老子一定要风风光光的会宜兴,让那个狗日的姚大户看看,老子也是个人物。

  一腔豪情的沈四宝嘿嘿的笑着,畅想着自己回去如何如何,有了一千大洋,自己也可以将小翠那娘们弄回家养着,没事喝点小酒,或者去听听小曲,也能活的像苟三爷那样滋润。

  按照刘杨的安排,沈四宝还是要去将那座封起来的古墓挖开,做戏就要做全套的,这一点力气沈四宝还是舍得的。

  古墓在南渡镇西面,其实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人的古墓了,反正被人挖开了,知道的人也不多,不过里面之前的物件都被贼人给弄走了,只剩下了一副棺材,如今那副已经腐朽的棺材,已经被刘杨给换成了另一副棺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刘杨从哪里淘换来的,好像很珍贵的样子。

  大半夜的,沈四宝跑到乱坟岗也不害怕,轻车熟路的来到了古墓前,这座古墓已经被处理过了,原来的盗洞还在,不过是在古墓底下又修了一座墓穴,着实藏了一些好东西,就算是沈四宝不懂,但是看见那些玩意也是眼红得不得了。

  悄摸的下了古墓,然后在古墓里又挖下去,朝北面十几米,就挖到了新修的墓穴里,不过经过一个多月的捣鼓,看上去和真正的古墓也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打开一条盗洞,沈四宝就足足忙活了一晚上,天快亮的时候才终于挖通了,即便是在看见墓穴里的东西,沈四宝还是一阵心跳,这些东西怕是不少值钱吧,金银玉器都有,还有一些瓷器,怕是一千大洋也不止。

  拿起那个金杯的时候,沈四宝的心不争气的跳了起来,但是这些金银玉器就不少值钱,如果自己偷走了也能成为一个有钱人……

  沈四宝起了贪心,都将几件金器拿在手中了,不过犹豫了一下,脑海中闪过刘杨给自己牵马进城的风光,挣扎了好一会,最终还是咬着牙恋恋不舍得放下了,盯着墓穴里的宝贝看了一会,一咬牙窜了出去。

  只是沈四宝不会知道,就在他拔腿朝溧阳方向去的时候,段鹏飞却摸了过来,进了墓穴看了看,发现只少了安排好的飞龙金杯,这才松了口气,悄悄地退了出去,打扫了自己留下的痕迹。

  段鹏飞出去之后,很快赵来福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跳了下来,手中还拎着狙击枪,如果沈四宝真的拿了那些宝贝,绝对走不出这片乱坟岗。

  沈四宝一离开,所有人立刻就变换了地方,随时准备跑路,就是让段鹏飞和赵来福远远的跟着,一直到确认无误才都松了口气。

  刘杨到是不在乎这些宝贝,宝贝再值钱,也绝对不如人命值钱,如果沈四宝克制不住贪欲,那么刘杨一点把握也没有,沈四宝会不会背叛自己,尽管自己的条件很诱人了,但是眼前的财宝可要比自己的许诺更直接一些。

  幸好沈四宝没让他失望,自己的条件让沈四宝这块滚刀肉动心了,否则就只能从新设计了,从新物色人选了。

  再说沈四宝这一路到了中午头才到了溧阳城外,溧阳内紧外松,城门的日军守备和往常看不出什么不一样,只是日军司令部和军营都在严阵以待,但是大街上也见不到巡逻兵,就连门口的日军搜查的时候也比平时松懈了一些。

  不过沈四宝贼眉鼠眼的样子,还是理科引起了日军的警觉,别人只是稍一检查就过去了,偏偏到了沈四宝,一下子就把他拦下了,两名日军虎视眈眈的盯着他。

  “太君……”沈四宝骨头可不硬,一见rg人就一个劲的点头哈腰的,还没说话就往上递烟。

  要说这沈四宝长得也地区而不咋地,也难怪小鬼子看他舒坦,三角脸扫把眉,一对小眼睛滴溜滴溜的乱转,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再加上走路都是一副做贼的模样,也就难怪小鬼子重点照顾他了。

  “八嘎……”小鬼子一把将香烟抢了过去,可是却没有给他照顾,或者说照顾的太厉害了,别人只是稍一检查,到他这里就成了搜身。

  其实从头摸到脚,小鬼子也没有摸出啥东西来,正常的话也就放行了,可偏偏沈四宝一脸的紧张,汗珠子都往下掉,下意识的夹紧了双腿,这一夹紧,裤裆明显的就比一般人大了不少。

  “纳尼?”小鬼子就看出了端详,用枪怼了怼沈四宝:“脱裤子……”

  “太君……”沈四宝赶忙掏出几块大洋,这东西小鬼子最喜欢了,拿着就往小鬼子手里塞。

  小鬼子倒是不客气,伸手收了大洋,却还是用枪怼着沈四宝:“脱裤子……”

  沈四宝的表情可真是绝了,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磨磨蹭蹭的就是不愿意脱,嘴里一个劲的叫着太君说着好话,还有拿出几块大洋……

  可惜小鬼子一点面子也不给,沈四宝不脱,几个日军上来就将沈四宝给按住了,然后将裤子脱了下来,被沈四宝藏在裤裆里的飞龙金杯就被小鬼子发现了。

  “太君,这可是我们家的家传物件,求太君高抬贵手……”沈四宝哭着喊着,恨不得给小鬼子磕头作揖,抱着小鬼子的大腿哀求着。

  “八嘎……”小鬼子一脚将沈四宝踹到了一边,根本不理睬他。

  城头的争执引起了守城中队长的注意,远远地看见那个士兵手里那这东西,反射着耀眼的金光,就不由得心动了,从城头上走了下来。

  飞龙金杯被中队长伸手给夺了过去,还兜头给了那士兵一巴掌:“八嘎……”

  只是中队长随即被飞龙金杯给吸引了,凭直觉感觉到这是黄金的,这可是宝贝,不由得起了贪念,那还会还给沈四宝,见沈四宝还在纠缠,不由得抽出了指挥刀,这一刀下去,差点剁中了沈四宝的裤裆,吓得沈四宝当时就尿了。

  中队长哈哈的大笑起来,支那人真是胆小鬼,竟然被吓尿了,自然不会将沈四宝放在心上。

  虽然不知道这宝贝是什么,但是中队长却看出了蹊跷,这飞龙金杯还带着阴土,这分明是地底下出来的东西,让中队长不由得心中一动,一指沈四宝:“抓起来。”

  就这样沈四宝被捕了,但是中队长不敢留下这飞龙金杯,因为看见这东西的人太多了,消息肯定会传出去的,没有命令,他也不敢贪了这宝贝,思来想去,中队长索性直接迈过大队长,然后去了师团长铃木贞岛那里,将飞龙金杯交给了铃木贞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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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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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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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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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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