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宛平脚步轻快的出了厨房,拉着时烨的手往外走。

  “想不想去骑马?”

  自是想的,她跟着时烨骑过几次马,不过大多是时烨在操作,虽然她感觉自己骑马似乎也不怕,但是技术是不到家的。

  时烨见她点头,于是说道:“我买了一匹马,脚力不错,今个儿教你骑马,还教你怎么在马上躲避别人的刀剑。”

  “我真的能行么?我感觉我能骑着马跑一圈已经很了不起了,还要在马背上躲避人家的刀剑,那得多好的马术。”

  时烨却是笑了。

  就在两人说说笑笑的走到黑驹前,就看到弟弟苏义穿着窄袖袍服站在那儿,伸手偷偷想去摸马背,哪知那匹马性子倔强,后蹄一抬差一点踢到苏义,好在他练过两年的功夫,一般人近不了身,马蹄子更是好躲。

  时烨没想到这匹马弟弟也欢喜,原本他想带着媳妇出去练练,顺带载着媳妇一起去骑马看看风景,眼下多了一个,时烨轻叹了口气,刚把赵朋远搞定,如今又多了一个,他是不是也该给弟弟找房媳妇。

  苏义自是不知道自己遭人嫌弃了,若是知道时烨有这样的想法,苏义不跳起来才怪,他才不要成婚,他只喜欢读书,这书里的知识才是他的好友、他的至交、他的红颜。

  “姐夫,这匹马是送给我的么?”

  苏义开心的看着时烨。

  时烨是想送给媳妇的啊,他看向姐弟两人,尤其看到媳妇捂着嘴笑,就知道她已经看出来了,于是叹了口气,接了话,“是送给你的,祝你明年能高中举人。”

  苏义高兴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姐夫会送我马,太好了,我以后出门可以骑马出去,多威风。”

  时烨抚额,这匹马可是他今日去码头时发现的,人家不卖,是他想方设法买到手的,他可不曾看走眼,瞧着这马黑黑瘦瘦,可是那腿有劲,不要说日行千里,日行个八百里不成问题。

  “你可得看好了,整个梅岭县仅此一匹,以后你有了这匹马就知道好处。”

  时烨交代,苏义连连点头,不顾那黑马的暴躁性子,借势就翻身上了马,很快黑马人立而起,狠心的想要甩下背上的人,苏宛平看得心惊肉跳,就见弟弟从马背上站了起来,抓住黑马颈上的鬃毛,扬起鞭子就甩下,黑马冲出院子,冲上了街头。

  苏宛平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夫妻两人都没有动,时烨黑沉着脸,说好带媳妇去学马,如今马被小舅子给弄走,他该怎么讨媳妇欢心,媳妇才同意晚上回屋里睡,而不是陪着岳母睡。

  苏宛平缓过神来,拉着时烨的手,大喊:“时烨,快,弟弟这么冲出去会不会有危险?”

  时烨握紧她的手,说道:“别担心,白衣已经赶过去了,再说弟弟跟了我学了这么久的功夫,连匹马都驯服不了,那也太弱了些,你不必担心便是。”

  苏宛平心下略安,却还是拉着时烨出了院子,往街头赶去。

  到了热闹的街市,根本没有看到黑马的身影,也没有看到零乱的商贩,似乎一切都很平静,她有些不敢置信,明明那匹马暴躁的出门,怎么没有伤及无辜。

  时烨却道:“马被弟弟驯服了。”

  这么简单?苏宛平真的很想向弟弟讨教一下他是怎么做到的。

  苏宛平站在路中间,心里暗自想着,她也一定要学会骑马,还要学会怎么在马背上挡刀剑,时烨说的没错,她为什么会学不会,只要肯下苦功,在这个时代不会马术,就少了一样保命的手段。

  于是夫妻两人没有骑马,却是在街头闲逛,过节的街头果然人都要多了些,街头居然也有人卖腊八粥,味道瞧着也不错,不过想起傅氏的叮嘱,苏宛平还是没有上前买来吃。

  她跟时烨一起看到有卖牛肉的,立即买了不少牛肉回来,感觉在这梅岭县,也只牛肉是苏宛平最爱的东西之一了,有时候未必有这么好运。

  回到院里,傅氏看着两人提着牛肉回来,便顺手将牛肉下了锅,煮熟后切成薄片上盘,再放香菜、淋上酱汁,很快一大盘牛肉端上了桌。

  都已经晌午了,苏义还不曾回来,傅氏在院子外张望,时烨却陪着苏宛平在后院井边洗衣,一个洗一个晾,夫妻两人很是默契。

  驯马

  时烨这会儿忽然说道:“我爹可能不来咱们家,大哥和大嫂也使了银子,去年我爹在咱家过的年,今年恐怕是去大哥家里。”

  苏宛平一听,也没有说啥,既然去那边就去那边吧,想来苏大丫又有了银子,四处打点。

  苏宛平洗完衣裳出来,就看到院子里一匹马,正甩着尾马吃草料,看着很是温驯,与早上那暴躁的一面完全不同。

  苏义却是一身汗味的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肉包子,看到两人,高兴的说道:“姐,姐夫,我把它驯服了,只是饿死我了,咱们赶紧吃饭去。”

  苏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么一顿消耗的,不饿才怪。

  于是几人进了屋,傅氏将温好的饭菜再次端上,看到儿子那一身的汗,有心想叫他回去换身衣裳再吃,可看到儿子一口一个包子的样子,又忍住了,反正儿子冬天也用井水洗澡,看来身体不会有问题,抗得住。

  苏义一看到桌上的牛肉,狠狠的夹了几筷子,时烨却在看苏宛平的眼色,话说这牛肉不给他多吃,馋死他了。

  苏宛平似乎忘记了牛肉的用处,她亲自给时烨夹了几筷子,时烨心情很微妙,媳妇今夜会睡岳母屋里还是他们的屋里?

  一顿饭吃完,苏义摸着饱饱的肚皮,看着时烨说道:“姐夫,我今日骑着马跑了一圈,被我的同窗看到了,都说这是一匹宝马,还问我从哪儿买来的,姐夫,这马是从何处买来的?”

  时烨只觉得牙痛,说道:“在码头上,在船上看到,马似乎不太能坐船,那东家心疼,带着马下来走动了一下,被我看中,就游说他卖给了我。”

  这种好事自是难以遇到,苏义只好如实告诉他们,看来姐夫说的对,整个梅岭县就这一匹。

  苏宛平听着两人说这匹马好,于是说道:“那我也要练练马术,老弟,你是怎么驯服它的?”

  苏义想了想连忙拒绝,“姐,你不能骑这匹马,性子很烈,我怕它伤着你。”

  苏宛平一听,斗志更浓,她看向时烨,时烨却鼓励她,“可以一试,如果它将你甩下来,我在底下接住你。”

  苏宛平一看到时烨就有安全感,自然只要他说的,她就信,弟弟一口气就将马驯服了,她也要试试。

  于是下午三个人牵着马出了门,来到城郊空地上,时烨将缰绳交给她,苏宛平才要靠近,那匹性子刚烈的黑马立即扬起头看她,反应也太大了些,苏宛平只觉得郁闷死了。

  她试探的摸向马背,果然后蹄子就踢上来了,时烨在这时开口,“别犹豫,直接翻身上马。”

  苏宛平听到这话,立即翻身上马,果然黑马人立而起,吓得苏宛平花容失色,她紧紧地抓住缰绳,一双小手已经使尽了全力,可是身子却往后倒,整个人从半空中失重,落下来时却是时烨温暖的怀抱。

  苏义却在一旁捏了一把汗,上前劝姐姐不要再骑了。

  苏宛平此时下地,她的脚还在打颤,果然是匹性子烈的马,她竟然对付不了?

  时烨却在这个时候开口,“你若能驯服它,以后你不管遇上什么马,你都能骑上去,万一遇着事儿,这便是你的本事。”

  苏宛平听了,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她松开时烨的手,又朝黑马走去。

  苏义想上前拦,时烨却挡住了他,“让你姐姐自己克服,只要驯服了这匹马,以后她出门行商或者送你去京城赶考,我也放心。”

  时烨面色沉静,苏义却奇怪的看着他,“姐夫送我去赶考便是,姐夫这么厉害,让姐姐留在家中。”

  时烨苦笑,摸了摸苏义的头,苏义闪躲,“我已经长大了,别摸我的头。”

  然而比时烨矮就注定被他摸头,时烨说道:“我是罪人,不能离开保昌郡,本事学到你们的身上,那才是你们的本事。”

  苏义一听,心情很复杂,他竟然将姐夫是罪人的身份给忘记了。

  那边苏宛平再次翻身上马,这一次她拿出匕首,见那黑马要动,她抓起匕首就刺入马腹上,不深,却只是破了皮而已,那匹黑驹仰头,似乎在回头看。

  果然是个有灵性的畜生,苏宛平拔了匕首,刀尖上沾了血,黑马对上苏宛平那凌厉无比的眼神,以及她举着匕首的手,居然安静下来。

  苏宛平收起匕首一夹马腹,黑马往前冲去,这匹马有灵性,虽然受到威胁,却还是一股傲气,它不乱踢,也不人立而已,却是拔腿往前冲,苏宛平根本控制不了它的速度。

  耳边呼呼风声,一眨眼去了好远,这一下把时烨和苏义都吓着了,连着一直在暗中守护的白衣都现了身,与时烨一起赶忙追去。

  苏宛平这会儿自是拿不出匕首了,根本没有囤出手的这个空闲,她只能死命的抓住缰绳,心里问候了黑马祖宗十八代,然后整个身子尽量伏低,基本与马背持平,差不多将整个身子都缠在马背上,哪知这匹黑马又生一计,竟是忽左忽右,势要将她从马背上甩下来为止。

  苏宛平心里害怕的不行,可是害怕到一定程度后,反而变成了她的勇气,她不顾安危,囤出一只手抓起匕首再次刺入马腹上,黑马受惊,速度又往上提,苏宛平紧紧地抓住匕首,心想着今天她的命要是交代给了这匹马,那她临死也得让这匹马偿命不可。

  这一次她刺得深了,黑马一路跑却一路痛,最后慢慢地降了速度,也不忽左忽右的折腾人。

  然而苏宛平却并没有松开匕首,甚至还往里头送了几分,直到黑马完成停了下来,甚至前蹄跪下不动了。

  苏宛平只觉得全身汗湿,额头还不停的滴汗,这会儿可是冬季,空气中一股湿冷的味道,她的手因为抓紧了缰绳而双手勒出一道血迹,痛得她只想流眼泪。

  而此时她的双腿却似麻木,即使黑马已经跪下臣服,她也下不了马,还气愤的朝马头甩了一巴掌,马没有打痛,却是把她的手掌打痛了。

  那边时烨和白衣终于追了上来,时烨看到媳妇,一脸惊忧的冲上前将媳妇抱住。

  直到苏宛平从马背上下来了,黑马才起身,马腹上此时还钉着一把匕首,流着血,但黑马却看着还是很精神。

  时烨抱着发抖的媳妇,一双凌厉的眸子看向那匹马,黑马似乎感觉到了杀气,居然还懂得退后。

  苏宛平的手被时烨心疼的握着,正小心翼翼的包扎,她却感觉自己从生死边沿走了一遭,终于活过来了。

  “这匹马性子太烈,呆会我就杀了它。”

  “别。”

  “别。”

  两把声音同时起,姐弟两人同时开口,苏义也赶了过来。

  苏义看着马背上的匕首,对姐姐竟是敬佩不已,驯马也得有手段,显然姐姐驯马的手段比他的还要高明。

  时烨见两人如此舍不得马,心情很是郁闷,“刚才若不是你将它驯服了,你可能就死在了它的蹄下。”

  话是这么说,但苏宛平也气恨的用匕首扎了它,再说她现在没死,但她却驯服一匹好马,她大概是知道了,以后再遇上别的马,她应该都不成问题。

  时烨将她的手包扎好,苏宛平松开时烨,揉了揉发麻的双腿,一步一步朝那黑马走去。

  看到时烨,黑马还懂退后,看到苏宛平,黑马居然直接前蹄跪下,任由苏宛平摆布,这让时烨和白衣都有些不敢置信,听说过这种驯服烈马的法子,但真用这种法子驯服一匹烈马的却是少见。

  苏宛平上前摸了摸马脖子上的鬃毛,接着手摸到它的腹部,它竟然抖了抖,吓成了这样。

  指不定是刚才苏宛平求生欲太强,最后使出的一股狠劲令它记忆深刻。

  苏宛平却是快速的拔出匕首,接着亲自替它止血。

  等包扎好,苏宛平拍了拍马背,转身朝时烨走去,黑马也自己起来,还甩了甩尾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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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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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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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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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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