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盛唐女帝>第一百零三章 战前
  边境的烽火狼烟燃起,整个吐谷浑的驻军从自己的驻地出发,按照开始准备集合地点进行集结。

  城外的百姓纷纷迁移到城内,同时八百里加急送报长安城。

  吞弥·桑布扎带着五万吐蕃军,只进入了大唐五十里便举箸不前。

  “桑布扎大人,为何不在前行?”

  吞弥·桑布扎:“多吉啊,你瞧这一路行来,别说唐军了,两个部落都没见到,你不觉得可疑吗?”

  多吉挠头:“大人,我们吐蕃不是也是几十里不见人吗?”

  吞弥·桑布扎一巴掌拍到了多吉的脑袋上教训他说:”那是我们,大唐是很富裕的,五十里不见人影,很不正常“

  多吉:“可是这里是吐谷浑啊,才跟大唐打完仗不两三年,没人很正常吧,我记得禄东赞大人说过好像是大唐公主提议让他们大唐边境的百姓内迁了吧“

  “禄东赞有这样说过吗?”

  多吉肯定的回答吞弥·桑布扎:”是的“

  “哦,多吉你通过了这次考验”

  “谢大人”

  面对一脸兴奋的多吉,吞弥·桑布扎尴尬的笑了笑,禄东赞你说情报的时候好歹也叫一下神游天地的我。

  辛亏本人有急智,不然在多吉这种一根筋的属下面前丢人是很尴尬的事情。

  吞弥·桑布扎有停留了一会,多吉忍不住又问道:”大人,咱们还继续前进吗?“

  ”不了,今天就到这里了,哨探的再多派遣一些,今天就在这里扎营“

  “是”

  吞弥·桑布扎命令传达下去,一对对负责警戒的吐蕃哨探从这五万人的吐蕃士兵中分离出来。

  他们骑着马以大部队为圆心,朝着四面八方分散而去。

  哨探都是部队里的精锐,他们的个人战斗力高于普通士兵,并且还懂得一些追踪技术,更重要的一点,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他们必须没有夜盲症。

  多吉骑在战马上看着四散而去的哨探:今天夜里的安全就全部靠他们了。

  吞弥·桑布扎的止步不前正好给了大唐一个喘息的时间,那些根据李明达的建议远离边境的部落其实也在边境七八十里的距离。

  如果不是为了防止自己的骑兵部队与大唐的骑兵进行解除战损失太多,是、呑弥·桑布扎早就按照行军惯例派出去一部分骑兵作为先锋了。

  大唐的骑兵天下无双,强横的突厥都惨败在了大唐的铁骑的横刀之下,再近点就是强大的鲜卑族的吐谷浑了,哪怕是吐蕃内心里再不可一世认为自己也不弱,可是其内心里还是理智的承认自己骑兵与大唐骑兵有差距。

  吐谷浑可是拥有骑兵二十多万,一战而败比当年的突厥的颉利、突利二人还快,虽然有慕容家投降的原因在吧,那也是因为正面战场上已经失败的前提下。

  那场宏达的战场,呑弥·桑布扎当时带千余骑乔装成突厥部落就在附近的山头远远的看着。

  大唐与吐谷浑骑兵战一边倒的场景历历在目。

  吐蕃的铠甲兵器技术连吐谷浑都不如更何况是大堂了,这次带来的五万吐蕃士兵其中四万都是正经的吐蕃兵,一万奴隶后勤和炮灰。

  这是吐蕃出征一来第一次用如此规模的正规士兵,并且呑弥·桑布扎还知道一点,其实在他身后还有3万吐蕃兵作为后援驻扎在吐蕃的边境上随着等着支援。

  吐蕃好不容易平稳下来,如果呑弥·桑布扎自己兵败身亡,松赞干布的威信又将受到宗教派系的反扑,吐蕃必然再次陷入混乱。

  吐谷浑秋季昼夜温差很大。

  白天还能晒死人的烈阳,到了晚上寒冷的刺骨的风从四面袭来,他们顺着你的衣服的袖口,库管哪怕是一丝丝的缝隙钻入你的身体,让你感受到了刺骨的寒冷。

  距离吐蕃答应10里左右的位置,十多个吐蕃的哨探找到了一个背风的小山坡扎营守夜。

  按照规定战争时候的哨探是不允许点起篝火的,可是他们这队仿佛忘记了这个规定。

  在黑夜中篝火燃起,分出来三个人去守夜,其余人的围在篝火吃着食物喝着小酒取暖。

  “洛桑大人”

  “什么事情”

  “这次我们能战胜大唐吗?”

  “吐谷浑的慕容彦义的骑兵你见过吗?”

  “见过,他们弯刀真心不错”说着这个吐蕃哨探拔出自己腰间的弯刀炫耀了下继续说道:“我用了不少的牛羊才换了一把”

  洛桑喝了口酒点点头:“你要知道吐谷浑都不是大唐骑兵的对手,你是不知道整个吐蕃西边的大唐军队多恐怖”

  旁边几个围着的人听洛桑这样一说瞬间来了兴趣,其中一人问他:“洛桑队长,您不是从那边调过来的吗?”

  洛桑点点头:”没错?“

  “队长与大唐的骑兵交过手?”

  “有过一次交手”

  “队长你杀了几个?”

  洛桑呲了呲牙嘲讽自己:“杀了几个,要不是老子当时花重金买了一套甲当时就载到里面了”

  “啥?”

  一群吐蕃哨探表示不信,吐蕃军队里除了贵族天然地位高以外,像这种小队长,都是有能力的人靠着武力的上位。

  作为这个哨探队伍队长的洛桑就是这样,用拳头和武力得到的地位。

  “没什么啥不啥的,我们当时是五百骑兵,对方三百,一个照面就被对方的弓弩射下来好几个兄弟,进入冲锋近战的时候这边就剩下200不到了”

  “然后呢?”

  洛桑懵灌一口酒,酒水顺着自己的喉咙带着丝丝的辛辣进入胃里与先前的食物混在一起,一股饱暖的感觉从胃里传来。

  嗝

  “靠着我自己的铠甲坚固我硬挨了我对面的大唐骑兵的一刀”

  “队长你杀了那个大唐的骑兵吗?”

  几个人等着洛桑的答话,在他们的眼里,洛桑这样的武力的男人杀个大唐骑兵应该不是问题。

  “冲锋过后我跟着剩下的十来个兄弟分散撤了回来,我运气好他们没有追上我,最终或者回去的不到五个,其中还有1个伤势过重死了”

  “那队长你呢?”

  洛桑指着自己的一条胳膊:“这挨了一刀,胳膊差点废掉,养了半年才过来”

  一群人恍然原来大唐骑兵如此的恐怖,那么这次自己能不能回去就悬了啊。

  天神保佑吧

  一群人纷纷祈祷起来

  距离这队哨探不足一里地外,一队骑兵悄然接近中。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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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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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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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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