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修真弃婿>第七十一章血色妖圣孙
  夜色漆黑,森林中的树影摇曳,看起来了像是一个个夜间的鬼魅。

  而在那个声音响起的瞬间,森林中突然出现了一团血色光芒。

  那血色光芒已经照亮了一方,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向着苏信等人的这边而来。

  “圣光,妖族圣光,这里怎么会有妖族圣光?”墨守规眼神中出现了一抹惧意。

  而苏信在听到“妖族圣光”四个字的时候,眼睛也不由自主看向了远处的血红光芒出现的方向。

  在人族,圣人散发出来的光芒一般只有两种,金色光芒和白色光芒。

  金色光芒,一般只有亚圣和至圣才会出现,白色光芒,一般都是半圣身上会出现的光芒。

  当然,百圣殿的圣主如果是半圣的话,也会是金色光芒。

  这就是人族的圣光。

  人族圣光,可以对低境界妖族造成一定的力量削弱。也会对人族低境界的修士形成力量的短暂提升。

  血红色的光芒,则是妖族的圣光。

  不过妖族圣光作用和人族圣光的作用不一样。

  妖族的圣光不仅仅是妖圣会出现,而妖圣的圣子圣孙都会带有血色光芒。

  圣子圣孙的血色光芒颜色比较浅,隔代越久,颜色越浅,相隔三代以后,就没有妖族圣光了。

  从圣孙到妖族至圣,光芒是由浅到暗,听说妖族至圣的圣光是黑红色的血色光芒。

  “竟然是圣孙光芒,不是说野狐岭只有普通妖族吗?不是说野狐岭只有最高妖帅层次的妖族吗?怎么会有如此强大力量的圣孙?”墨守规喃喃自语。

  “还是不要去管为什么会有圣孙出现,我们还是赶紧逃命吧。”姜武说着转身就要逃跑。

  “大家快跑,向着森林外面跑。”墨守规说道。

  虽然他们这些人里面大多数都没有见过妖族圣孙,但是都却听说过妖族圣孙,知道圣孙的厉害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哪个人敢站出来充当英雄。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一个老兵急匆匆过来叫到:“是妖族圣孙来了,大家快跑,向着野狐岭外面跑。”

  所有人一个紧跟着一个,就向着野狐岭外面的方向跑去。

  妖族圣孙,相当于是妖圣的孙子或者重孙,哪怕是境界不高,力量也是相当强大的。

  因为不管是圣子还是圣孙,都有妖圣的血脉之力。

  那圣光就是妖圣的血脉之力。

  也就是说,圣孙和圣子,是可以借助妖圣的力量来对战,虽然借助的力量对妖圣来说微乎其微,但是对于普通修士来说,却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

  哪怕是在昆仑山脉另一边的妖域,圣子和圣孙都是非常强横的存在,普通妖族哪怕是高出一个境界,也不敢得罪圣子圣孙。

  虽然现在冲苏信等人这边而来的只是圣孙,但是圣孙也是有妖圣的血脉之力的。

  相比较与同境界的人族,圣孙完全可以战胜他们这十个人。

  要是出现的圣孙是妖帅以上存在的话,他们这些人估计有一半会战死。

  哪怕是那些老士兵,也不敢与圣孙发生冲突。

  苏信在队伍的最后一个,跟在姜武的身后。

  就在众人一起逃跑的时候,姜武突然转身,一脚踢在苏信的膝盖上。

  “啊!”苏信直接跌倒在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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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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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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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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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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