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还是孩童的时候,我爸从农村,将我带入城市里。
然后,我爸作为上门女婿,‘嫁’到现在后妈的家里。
那个时候,我刚从农村,来到城市里,一个朋友都没有。而李剑,又因为我的出现,抢走了他的一部分母爱,因此而妒忌我。
我不但孤零零的,到哪里,都是一个人。而且,还经常受到李剑的欺负,李剑除了自己欺负我之外,还经常叫人来打我。
那一段时光,是我最灰暗的一段时光。我多少次,想过逃离那个家,逃离那个城市,甚至,我还想过自杀。
孤独,屈辱,没有尊严…那样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度日如年,都生不如死!
我新家的旁边,很早以前,有一家寺庙,夜晚,我总喜欢去那寺庙里,拜佛。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我听老人家说,如果有什么心愿,去拜佛,佛会让那心愿实现的。
我在佛前,苦苦哀求:“佛,我好孤独,我好孤独…我在这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受尽欺辱,活的像条狗一样。我求求你,派一个天使,来拯救我吧。”
我在佛前,苦苦哀求了3年。
青灯古佛,终究度了那流年。
或许,是我的诚心,感动了佛。
它把那个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人,送到了我的身边。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我院子里的一棵大槐树上,当时是在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大槐树的横木上。
孤独的时候,我总喜欢坐在那大槐树上,数着天上的星星。
那个夜晚,她就这样,闯入了我这孤独的世界…
“喂,你一个人,在这看什么呢?”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我的身边,多了一个小女孩。
她短,黑眼珠,脸上挂着两颗浅浅的小酒窝。
她的眼睛,就像天上的星辰一样明亮。她的肌肤,如冰雪一般晶莹剔透,她的笑,就好像童话故事里的天使一样。
那一刻,我觉得她真的好漂亮,是这个世上,最美,最美最美最美的人。
接触到她的目光,我只觉得脸上好烫,心跳好快,血液,仿佛在倒流,脑海早已空白一片。
我居然,
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嘿嘿…你是不是在想你的妈妈啊?”她摇晃着两只小腿,笑嘻嘻的问我。
“没…没…”我狡辩着,其实,那一刻,我是真的想妈妈。但是,她怎么看出来的呢?
“哈哈…别想骗我哦。我的眼睛,可是有读心术呢。我可以看透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刚才,就是在想妈妈。”她说道。
我:“你骗人,我才不相信。”
她耸了耸肩,“信不信由你。对了,你想妈妈,要不,你就把我当做你妈妈吧。”
我生气道:“我是你爹!”
“哈哈哈…来来,乖宝宝,来妈妈怀里,妈妈给你讲故事。”她大笑着。
“讲你个大头鬼…”
“……”
那个晚上,我们聊到了很晚。虽然很多时候,我们的聊天,都像是在吵架一样,但是,那却是我有生以来,过的最快乐的一个晚上。
原来,有一个朋友,和你聊天,和你一起坐在大槐树上看星星,是那么快乐的一件事!
从那天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经常一起在晚上,坐在那棵大槐树上聊天,一起看着那漫天的星辰。
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做白雪。她和姐姐白颖,是我后妈闺蜜的女儿。不过,她们的爸爸妈妈,都离奇死去了,她们没有了家,于是我后妈收养了她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剑对我的怨恨越来越大。
有一次,他叫了一群人,在放学的时候,把我围堵起来,狠狠的揍着我。
那一天,天上下着很大的雨。
一个个拳头,重重的落在我的身上,他们口里大骂着:“杂种,杂种,打死你这个杂种…”
雨混着拳头,落在我的身上,我分不清,到底拳头打了我,还是那雨,还是那老天爷打了我。
我以为,那一次,我会被他们真的打死。
不过,她为我挺身而出,她张开手臂,护在我的面前。
瘦小的身材,在大雨中摇晃。
大雨将她全身淋湿,她脚下的脚印,深深的印在那泥坑之中,天际之上,有闪电划过苍穹,有雷霆,在远处咆哮。
她是最怕大雨天,最怕打雷的。但是那一刻,瘦弱的身影,却没有移动分毫。
有人警告她,如果她不走开,连她一起打。
她就没有走开!
一群人,在口里大笑着:“一个病鬼,护着一个杂种,哈哈哈哈哈…”
人群终于离去,我已鲜血淋漓。
她全身湿透,默默的走到我的身边。
然后,伸出了手,用她的袖子,给我擦干脸上的血,擦干眼角的泪。
“以前,我妈妈说,要是难受,就吃巧克力。这颗巧克力,是我妈妈给我的最后一颗……”她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块布,那块布里,包裹着一块巧克力。
她将布打开,将那一棵巧克力,递给了我。
“啪”没等她说完,我便把那颗巧克力,拍在了地上,摔成了两半。
泥水,将那巧克力打湿,冲刷的肮脏无比。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无穷的委屈,无尽的黑暗,充斥我的心。
我大哭着,跑啊跑,在那大雨下,在那雷霆中,奔跑着…
一直跑,一直跑,往前走…
疯狂的世界,迎着痛,把眼中所有的苦难,都交给时间。
想飞,就用心的飞,谁的成长,不经历狼狈。
就让我在那大雨天,忽略失望的灰,拥抱遗憾的美。
就让那闪电的光芒折射我泪湿的瞳孔,
映衬出我心中最想要的彩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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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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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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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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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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