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看不起明阳,自己一点事业都没有,一个小保安,工资就那么点,说不好听的,那点工资养不活老婆的,还怀孕了。
怀孕了就是要生下来,养孩子得花多少钱?明阳那点工资完全不够。
“暂时没有。”
吴有匪挑眉,既然不需要,他也不会把话挑明了,没有人会追着一个人问你要不要借钱用的,他有钱,他可以为明月花,但不会什么都管,他不管的。
明阳结婚了,张小翠搬了进来,明月开始实习。
这里没有更多的房子,之前是让明阳和叶利亚两个挤,现在就只能委屈一下明月,明月的房间让出来给明阳和张小翠住,明月回宿舍住,回来的话就和妈妈姨妈一起住。
明月实习的单位有点远,从学校出发要一个小时,从家里出发还得一个小时,说是让你去实习,其实和打杂也差不多。
公司除了明月自己学校去的几个人,还有其他学校的,这是一个实习生的季节,原本以为这样的小公司实习的人应该不多的,结婚一共二十四个。
明月的颜值绝对就是实习生里面最好的,但成绩却很一般,有的实习生带着的人稍微讲一下就能上手,像明月这种就不行,不是很懂,别人也不会一遍一遍给你讲,讲一遍,能听懂就听,不能听懂自己去琢磨。
有一部分实习生能帮着打打下手,明月这种就只能打打杂,复印东西什么的,跑跑腿什么的,一天下来累得要死。
“还是实习呢,我就有点吃不消,怎么办呀?”明月看不到未来的希望,计算机这个东西对她来说就是难,当时运气不好怎么就分到了这个专业。
“大部分都是男生,真的这个专业不适合我,玲玲,你说你以后不干这个专业,我还真羡慕你。”
有些就只能羡慕一下,羡慕的羡慕不来的,朱玲玲家什么条件,家里就这么这个女儿,她以后肯定要去继承她爸爸的事业的。
许晴就更加不用羡慕了,望尘莫及,家里开那么多连锁酒店,这是坐着收钱呢。
“呵呵,你就光想了。”很多事是说不清楚的,明月羡慕朱玲玲,她自己觉得没什么好羡慕的,她很多事情根本就不能选择。
“你不懂的,不是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朱玲玲很明白自己的未来可能是没有办法选择的,她是一定会去继承她父亲的事业,也许五年后,十年后,反正得回去。
而且她的婚姻可能很可能不能选择,她现在的男朋友家庭很一般,个人是有些能力,但是没多大用。
很简单,朱玲玲身上穿的这一身,他男朋友现在三个月的工资都不够。
所以趁着现在还能享受爱情,她每一天都很珍惜的。
“哎呀,不和你说了,我得给我家那位买两身西装,买手工的。”朱玲玲很多时候都在逛街,实习的单位是家里找的,她就随便混过实习报告就好。
反正她不喜欢这个行业,能顺利毕业就行,表示她也是大学生嘛。
明月实习的单位是有周末的,周末的时候她会去吴有匪工作室呆两天,给钱的,算是给吴有匪打工,跑跑腿什么的。
给谁打工不是打工,给一个有可能是自己未来老公的人打工,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在的时候就能看见他的出色,看看那些工作室接过来的活,经过他的后期制作,原本普通的东西突然户附上了灵魂。
活了。
“能不能坐公交车去?”
吴有匪让明月去合作公司拿资料。
“然后呢?”吴有匪看着明月,坐公交车去对方公司,下车,然后走大约八百米左右才能到,打车到话能直接去公司楼下。
在老板给报账的情况下,一般人肯定是选择打车去。
“呵呵。”明月笑得有点谄媚,“打车去的话大约花费五十元,坐公交车去的话只要两元。”
“所以呢?”
“你能不能把多余的四十八元给我?反正东西我能给你按时送过去。”
工作室的几个人对老板的女朋友都习惯了,这么会有这样奇葩的女朋友,你男朋友有钱,你来给他打工?打工也就算了,各种省钱,省的钱想往自己兜里放。
大家不能理解,男朋友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
算得特别的清楚,男朋友的是男朋友的,她自己的是自己的。
“行呀,一个小时来回,我不管你坐什么车,完了之后你拿发票来报。”就是一千的车费他都能报。
明月灰头土脸的,没有成功,她上哪里去找发票?她就坐公交车而已,公交车来回两元发票。
吴有匪有点想喷明月了,以为他这里真的就那么确认呢,找个送资料的还找不到?
就杨助理不能送吗?放着杨助理他也没有用,不就是怕她觉得拿着钱不干事,不好意思吗?
从她的自尊心出发去想,去考虑,完了她自己为了几十块钱把自尊心扔地上。
“上班的时候我就是你的老板。”吴有匪凉凉的扔出来这么一句话。
自己去想,当着老板的面你说你怎么省钱放自己腰包里面?把老板当傻子。
“哦。”明月转身就走。
“别动那些心思,打车去吧,太阳那么大,万一半路上再来一个雷阵雨……”
明月已经出了门,吴有匪说的她也没有听见,就刚才,她怎么觉得那么没有面子呢。
还是打车去的,完了半路上回来接到吴有匪的电话,说天气太热要冰淇淋,要吃那个意大利品牌的。
有点贵,简单的一个球就是二十多,但人家要的不是简单的,有造型到那种懂不懂。
“要那种城堡到吧,看着才有食欲。”口味多种,样子也好看,原料都是国外进口,入口就是丝一般的感觉。
明月又返回去给他买,算着自己兜里的钱,不够,只能刷卡,她的钱呀,身上的钱本来就不多了,现在花钱都不是割肉了,是剔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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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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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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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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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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