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花盛宴>第 76 章 番外.她愿意
  因为国际时尚大会,花锦在佚名县出名了。尤其是花家沟的人,他们只以为花锦在外面发达了,又找到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所以才能有钱来家乡投资。

  没想到她竟然会刺绣,而且还绣得这么好,还上了国家电视台的采访。

  自己的县里出了名人,大家都很高兴,县里与市里的电视台,特意做了一期与花锦有关的节目。节目中,记者不仅采访了花锦的同乡,还采访了她以前的老师与同学。

  在这档节目中,花锦勤奋好学,热心助人,绣技了得,因为父母双亡,才不得不辍学,去大城市打拼。在她事业成功后,却没有忘记自己的家乡,为家乡做了投资。

  高中同学群里都沸腾了,有人感慨,当年花锦没有参加高考,班上不少同学为她感到遗憾,没想到七八年过去,她还是混得最好的那一个。

  学霸就是学霸,不管混什么行业,都带着王霸之气。

  周栋看完同学群里的聊天记录,看到又同学在说,他跟花锦在同一个城市,是不是有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回复。

  关掉聊天群,他打开微博,看到微博上漫天都是对裴先生的婚礼祝福,他点进名字叫做繁花的微博下,打下一串字,反复删删改改好几次,最后只留下短短几个字。

  恭喜,祝你余生幸福。

  婚礼正式开始前的几天,花锦已经开始一遍又一遍地试婚纱,宝石头冠,还有裴宴特意为她定制的鞋。

  身为“娘家人”,谭圆很多时候都陪着花锦,从一开始看到婚纱上竟然点缀了不少钻石,她忍不住哇,到后来看到硕大的钻戒都能面无表情,谭圆觉得自己好像升华了。

  婚礼当天,看着站在镜子前的漂亮准新娘,谭圆拿起手机,拍了一张背影,发到了朋友圈。

  汤圆今天,我最爱的姑娘,终于穿上了漂亮的婚纱,即将变成别人的新娘。图

  她与花锦不是姐妹,却亲似姐妹。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花锦时,她背着新买的包,兴高采烈地推开了店门。花锦就坐在角落里,学着最简单的针法。见到她进来,立刻偏头微笑着看她“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她很瘦,瘦得手骨凸出,眼窝深陷,面色也是不健康的白,看起来就像是受过虐待的小白菜,但是一双眼睛却亮晶晶的,很好看。

  “这是我的女儿谭圆,你们年龄相差不大,在一起多聊聊。”

  那时候谭圆才知道,这是妈妈新收的徒弟,严格算上来,这就是她的师妹。只可惜她更喜欢做漆器,以后恐怕只能继承她爸的衣钵。

  随后她就发现,这个叫花锦的小白菜,有条腿不太好,需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她性子稳重,再挑剔的客人,在她三言两语下,都不好意思再闹下去。自从有了这个徒弟以后,妈妈总是念叨着花花如何有天分,花花如何有耐性,她一开始是有些不满的。

  但是那天晚上,她与男朋友吵架,无意间来到繁花门口,发现花锦还在埋头刺绣。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店里根本没有客人。

  看着柔和的灯光洒在花锦身上,她心里的那点小偏见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天晚上她偷偷回到家,听到妈妈在偷偷对爸爸说,她近来眼睛好像出了问题,看东西总是有重影,繁花可能开不下去了。

  在这个瞬间,谭圆心里非常难过,她知道妈妈为蜀绣花了多少心血,很多蜀绣师,一辈子都在跟针线打交道,妈妈还这么年轻,繁花如果真的开不下去,她一定会伤心难过很久的。

  为了繁花,妈妈又坚持了一年,在她大四那一年,妈妈视力越来越不好,医生说,她不能再长时间刺绣,不然会有失明的危险。

  妈妈很难过,对她跟花锦说,要关了繁花。

  “我可以。”在那个瞬间,花锦紧紧握住她跟妈妈的手,“我可以努力地把繁花继续开下去。高姨,我是您的徒弟,有事弟子服其劳,繁花是您十几年的心血,我想试一试。”

  在那个瞬间,她忽然明白,她没有花锦的勇敢与坚定,甚至没有她的毅力。

  从那以后,花锦的绣功越来越好,店里的老熟客越来越多,但不管谁教她老板,花锦都会说,她只是二老板,大老板姓谭,做的漆器特别漂亮。

  在花锦的努力下,繁花开了下去,生意比妈妈做老板的时候还要好。为了繁花,她把自己的微博名、微信名都改成了繁花,为了让顾客满意,她可以熬夜到凌晨。

  大学毕业以后,谭圆以为自己在漆器这条道路上熬不下去,可是跟花锦在一起久了,她反而越来越能沉下心,甚至在男友劝说下,也没有改变自己的决心。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忍不住想,如果没有花锦陪着,她是不是还能在传统手艺这条路上走下去。

  花花说,遇到他们家很幸运。其实他们一家三口,能遇到花花,同样是一种幸运。

  谭圆站起身,从后面搂了一下花锦的腰,痒得花锦忍不住笑出声“汤圆,你这是在趁机吃我豆腐吗”

  “是啊,准新娘的杨柳腰抱一抱,好运就来到。”谭圆退后一步,笑着道,“亲爱的,你一定要很幸福很幸福才行。”

  “会的。”花锦反手拥住谭圆,“等下我要把代表新娘子喜气的捧花送给你。”

  愿你日后无论是否需要婚姻,都有好运相伴。

  两个好姐妹的四目相对,同时笑了起来。

  愿你余生无忧。

  “新郎来啦”

  漫长的花锦日记

  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没有想到再见之时,他坐在跑车上,轻挑得像是不正经的坏男人。

  片刻的失望后,她又松了口气,能够无忧无虑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足以证明他的生活是畅快的。

  这样挺好的。

  她想,真的挺好。

  再次在医院里相遇,她故意巧克力放到他的掌心,看着他发红的耳尖,她忍不住想,也许很久很久以后,他会偶尔想起,曾经有个脑子不太正常的女人,送了半块巧克力送给了他。

  虽然他肯定不知道,这块巧克力有个广告语,叫“把它送给最爱的你。”

  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送出了那半块巧克力。

  如果世间有巧合的话,老天肯定把她这辈子所有的巧合,都用在了与裴宴相遇。她与他一起走在古镇的青石路上,还厚着脸皮让他为她拍照。他明明不情不愿,可是最后还是答应了她。

  他真的是世界上最心软的男人了。

  她偷偷把位置共享发给了谭圆,然后截了图。

  这是他们一起来过的地方,等她老了,再回来这个地方,拿出这张截图,还要在这里拍几张漂亮的照片。

  唯一不太妙的是,他发现了她在给别人位置共享。

  她有些烦恼,他会不会误会,她把他当成了坏人。

  跟他在一起,她拍了很多照片。拍了他老家的山,他老家的水,还有他的背影。

  她把照片存了很多地方,甚至还洗了出来,这样就不用害怕照片会在时光流逝中消失。

  她总是对自己说,不去打扰别人的生活,就是最好的报恩。她买他家的产品,给他的直播打赏,有时候还会攒钱去住他家开的酒店,吃他家开的餐厅,却不敢以报恩的名义,走到他的跟前。

  送出那条满是祝福的领带,也许是她最大的打扰。

  越是与他相处,就越能发现他的好。他为她赶走闹事的曹亦,给她送吃的,带她去看展览。

  他总是说着别扭的话,却做着心软的事。这样的人太好了,好得她不忍心太过靠近他,却又忍不住想要多跟他说一说话。

  她能做的,就是静静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直到那一天,他说他喜欢她。

  她录下了视频,等日后两人分离,这段视频就是最珍贵最美好的回忆。

  至少它可以证明,她的一生,也曾拥有过最美的东西。

  可是他向她求婚了,他说要与她永远在一起。

  这一天,她穿上了最漂亮的婚纱。他敲响了她的房门,单膝跪在她面前,为她穿上了漂亮如水晶般的高跟鞋。

  谭叔把她的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裴宴先生,您是否愿意与花锦小姐成婚,从此与她不离不弃”

  “我愿意。从今天开始,我会爱护她,保护她,成为她的家人,她的爱人,她的伴侣,她心灵的港湾。我要与她生死不离,携手到白首。”

  他握着她的手,手掌在轻轻颤抖。

  “花锦小姐,您是否愿意与裴宴先生成婚,从此与他恩爱到白首”

  她笑了。

  她愿意。

  她想与他恩爱一生,与他春天看花,夏日纳凉,秋天看落叶,冬日赏雪。

  “英俊的新郎,你可以吻最心爱的新娘了。”

  他弯下了腰,眼里满满都是她。

  她看到阳光洒落,他周身都是耀眼又美丽的光芒。

  全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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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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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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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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