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之时,他就起来了,自己能一个人在不远处的林子里坐着乘风。等到璐泽醒来时,她做好早餐,站在屋顶喊他一下,他就会回来吃饭。
璐泽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很无聊,沈霆琛呆不了多久就会觉得受不了。但是对于沈霆琛而言,从小生活在H市沈氏里那样的快节奏生活下,突然接触到这样的生活,让他感觉身心都有着前所未有的放松。
他不但没有厌倦这样的生活,反而心态还转好,有时候拿着手机坐在林间,用手机讲故事的APP听一些书籍故事。
听到故事有意思的地方,他还能笑出声来。而且他现在还能主动打电话给沈夫人,跟沈夫人时不时的说上一两句话,问一下公司的情况。
今日也无例外,沈霆琛傍晚又坐到了林子里去。璐泽下午准备做饭时发现家里的食材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璐泽一边给自己披了一件外套,一边在林间小路往林子里走去,几步后就看到坐在一根枯木枝上的沈霆琛,他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根在地面划着什么。
“沈霆琛,我现在下去买点菜上来,你等下一个人回家等我一会儿,应该没有事吧?”璐泽没有走近,站在那里远远的叫着沈霆琛的名字,整个林子里都是她的回音。
沈霆琛抬头顺着声音来源的方向侧了侧耳朵,轻轻的应道,“嗯,我等下自己回家。”
“好。”璐泽笑着转头往回头,心里满满洋溢着幸福的滋味。
即使现在沈霆琛看不见,可是就这样天天跟沈霆琛生活在一起,每天都能看到他的脸。对于璐泽来说,特别是被沈霆琛需要的时候,更是让璐泽开心不已。
而这边的沈霆琛,坐在树枝上,手里拿着的木枝在地面上划着的字。
是白偌伊三个字,笔画位置都错乱了,但是后面写的几次越来越规范,渐渐的写得跟正常人一样。
自白偌伊消失这么久后,沈霆琛还是一直担心着她的安危。只恨现在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还要躲在这个地方,休养着自己的眼睛。
这样秘静的时候过得也比平时好像快很多,沈霆琛听到林子里的鸟叫声渐渐归于平静,倒是不知哪里的青蛙叫得欢快些了。
身边的风吹过他的脸庞,带了一丝丝凉意。
天,是黑了下来罢。
沈霆琛能感觉到夜晚与白天的区别,他站了起来独自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这条小路他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没有用多久,他就一个人回到了家里。自己摸着冷冰的墙面,一步一步的往家里走。
修长的双手才摸到家里的大门时,突然听到大厅里面好像有什么声响。沈霆琛的耳朵异常的灵敏,能清楚的听到里面细碎的声音就是有人在翻他家里面的东西。
是小偷吗?沈霆琛的脚步停了下来,可是这个房子在深山里格外的简陋,是个正常的小偷也断然不会来偷这里的东西吧?
也许是来山里扑猎的人,累了正好过来休息一下。
沈霆琛的大脑里一下子分析了好几个可能性,但是由于他现在的眼睛看不见,他都无法去确认到底是什么情况。
只能轻轻的往后退着,在一边隐蔽的位置里等一下璐泽回来。
他的腿还没有往后退几步,就听到里面的人突然一下子冲了出来,吓得沈霆琛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大门口边上。
“啊!”一声粗狂的男声在沈霆琛的耳边炸响,吓得沈霆琛立马就站了起来,一手护在胸前一手在空中胡乱的挥动着。
“你是谁!在我家这里做什么?”沈霆琛漆黑的眉头紧紧隆了起来,混身都散着生人匆近的强大气场。
可是那个人并没有回答沈霆琛,沈霆琛又看不见眼前的画面,只能随时堤防着。
良久,都没有声音再传了过来。
沈霆琛架起的双手也轻轻的松了下来,心想那人怕不是已经直接走了。
正当沈霆琛还未放松片刻时,突然身后一道劲风传来,沈霆琛来不及闪躲,就感觉自己的后背被什么东西用力的砸了一下。
“咚!”的一声在他的肩膀上传来,随着后背骨头剧烈的疼痛感。虽说沈霆琛的身子向来不弱,但是在他才刚刚放松警惕,在他后面来一闷棍,任他是金刚之身也会疼得厉害。
“嘶……”沈霆琛疼得真吸凉气,捂着肩膀往另一边跑了几步,一边跑一边问道,“你到底是谁?你要做什么?”
自打沈霆琛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之后,他还从来没有快步走路过,更别说是跑起来了。
因为眼前一片黑暗的他,跑起来的时候总感觉特别的没有安全感,好像随时都会一脚踩空,摔得混身是伤。
可是现在,他能听到身后的人手里拿着不知道是什么棍子,一边跑的飞快来追自己,一边拿着棍子在挥舞着,划破空气发出“咻咻”的声音。
那声音听起来实在是太过渗人,催使着沈霆琛一步也不敢停。好在这个院子里,他平日转得也多。能凭着感觉跑起来,最后还钻进了一边的地窑里。
他只知道个大概位置,一边竖着耳朵听着身后的脚步声,一边趴到地面上摸索着地窑。
刚摸到地窖的入口,又是一声,“咚!”,木棍砸到沈霆琛的小腿肚上,疼得他全身肌肉一抽。想都没有多想,一个翻身直接滚进了地窑里,然后迅速的把地窖的门从里面给栓了起来。
然后就把用着自己生疼的后背紧紧靠着地窖里面的门,不让外面的人进来。
“咚咚……啊……咚咚……”,木棍用力拍打地窖门的声音,混着外面那人发狂的叫喊声,就好像跟沈霆琛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把沈霆琛打死一样。
隔着地窖门的沈霆琛,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直接跳到了他的嗓门口,只要他稍用力打一个咳嗽,都能把心脏吐出来一样。
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没了双眼,任他功夫再厉害,也谁也对付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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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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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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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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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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