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亦从楼上下来,打眼扫去,便在沙发上捕捉到名为‘慕朝夕’的活物。
客厅里光线并不充裕,外面下着大雨,天很暗,湿润的风从大开的阳台外缓缓流淌进来,雨声混淆着电视机里的声音,蔓延在每个角落。
和从前的任何时候相比,这居所里的气息仿佛温柔了许多。
朝夕好像睡着了,侧身躺着,小小的身体呈自然蜷缩状,探出沙发边缘的左手里握着手机,随时会掉在地上。
秦亦因此有点儿担心。
倒不是怕她的手机摔坏,让他在意的是沙发下那块冰凉坚硬的地砖,手机掉下去,肯定会发出很大的声音,将她吵醒。
确实该买块地毯铺在那儿。
一边想着,他走到阳台前,关上落地窗,将偷偷潜入的风阻隔在外。
雨声变小,客厅内,电视的声响由此变得大了些。
秦亦又走回茶几前,拿起遥控器把声音调低。
随后,视线落在朝夕手心里那摇摇欲坠的手机上。
他略作思量,就将那只手机从危险的边缘拯救,而后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将她凝视。
朝夕穿着他的衣服。
灰色的长袖卫衣,黑色的运动裤,裤脚卷了几道,露出两只白瓷般玉滑小巧的脚丫,十个指甲盖上还刷了红彤彤的甲油。
看起来其实……不太有女人味。
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
包括她及腰的长发,还有可以称为‘精致’的五官。
公司里对她有意思的人挺多,都被他强势的挡开了。
出去吃个午饭,她居然还会遇到搭讪!
就连梁彧那般高的眼界,也愿意放下城府试着和她相处。
只是,秦亦看她的目光角度视线,与这些人全然不同。
这并不表示她对于他来说就没有吸引力。
恰恰相反,虽然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可他知道,从很久以前开始,慕朝夕就像是独特且美妙的魔咒,他甘愿被她驱使。
只要她的要求,他很难、几乎从没说过‘不’字。
并且只要他照做了,总能从中获得乐趣。
那是除了慕朝夕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给他的感受。
她很特别,她是他的独一无二。
他在意她,并非她的长发,她的相貌,她让人无法讨厌起来的小脾气,她的小提琴拉得有多好,抑或是她脚指头上的那一抹娇俏的红。
而且这些的全部。
秦亦看着她,心境平静而复杂,于此一时,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事。
——把她变成自己的。
如此一来,别人就再别想染指她分毫。
确定了这个想法,他徐徐不急的靠近去,长指将她脸上的碎发拨到耳边,宽厚略带余温的掌心就此停留在她脸颊上。
朝夕不敢动。
早在秦亦将她手机拿开时,浅眠中的她就清醒过来了。
她知道他一直在看自己,用一种她形容不出来的、深切的目光。
若没有和简宁通话,或许她会像从前一样,并未察觉哪里不对,没准还会蓦地睁眼,大吼一声,吓唬他。
别那么幼稚了,勇敢点……
朝夕在心里对自己说完,将眼睛睁开。
明亮而清醒的眼眸里,霎时映出面前的人的身影。
秦亦明显怔忡了下,微漾的表情顷刻恢复平静,他对她说:“我想吻你。”
“……”朝夕默默的汗。
这种情况,不缩的话该怎么应对?
“好。”她犹犹豫豫,吐出个她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字眼。
便在音落前,秦亦靠近,把她吻住。
唇瓣像棉花糖一样柔软,有一刹,她心跳得快极了。
这个吻温柔而漫长,她不知道如何回应,任他汲取之余,傻盯着他猛瞧!
秦亦看似冷静的深眸里,逐渐有火苗燃烧,蔓延……血液就此沸腾,理智分崩离析。
缠绵的吻变得霸道,她喘不过气,下意识用手推他,他将她牢牢抓住,松了唇齿,低哑的又说:“我想要你。”
朝夕脑子里‘轰’的炸了一声,呆了。
她没来得及做出反映,秦亦起身,一片巨大的阴影将她笼罩。
……
朝夕从来没想过会在一个普通的周末、极其平凡的下午,交托了自己。
只又想那个人是秦亦,那么一切仿佛都是早有注定。
过程让她心跳加速,害怕、不安、惶恐而又期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
无止境的延续中,和她在一起只有秦亦,以及将她缠绕的,‘终于如此’的归属感。
……
再醒来,窗外已没了天光。
被隔绝的雨声淅淅沥沥的从玻璃外传来,伴随着来自大自然的不甘。
朝夕没睡过去多久,双瞳逐渐适应了昏暗光线,斜垂的视线,首先看清的是壁炉上那支巴雷特。
在狙击之王的旁边,是她最为熟悉的玻璃罐,里面装满了儿时的纯粹。
其实回想起来,秦亦的15岁生日,对她来说并不算太好的回忆。
那是她第一次清楚的意识到和他之间的差距,人和人之间,生来就不是平等的。
他们玩笑的称他为‘秦小公子’,送给他的礼物中,有来自国外的珍藏版货币;有百货商场里花上老慕一年工资都不一定买得到的钢笔;还有成套的原版英文读物,翻开附页上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当时她站在比她家大了数倍不止的客厅里,看着那些眼花缭乱又昂贵的东西,直觉怀中的玻璃罐子沉重非常,羞愧得无地自容。
然后呢?
15岁的少年向她走来,双手把她手里那份沉重接过,说:“谢谢,我很喜欢。”
小朝夕是受伤的,站在她认为自己压根不该出现地方,快要哭出来,瓮声瓮气的肯定,“你骗我!”
秦亦依然笑着,“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真是让人笑,让人恨,让人爱得停不下来又珍惜不及的好东西。
神思从回忆里淡出,朝夕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十分跳跃的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今天不过是来照个手表,怎么就把自己交代出去了呢?
被她枕着的那只手忽的用力,将她卷进滚烫的怀里。
秦亦比她还跳跃,认真的话语从她颈项后清晰的飘出来,“我们结婚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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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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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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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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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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