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忽然就安静下来了,再无之前拆礼物时的好气氛。
电视没开,灯光很亮,心思似乎无处躲藏。
宋暄定定望着越发为难的秦可人,浓稠的眸光在眼底缓缓流转,半响,他先淡声,“不早了,睡吧,明天十点的飞机。”
说完,他撇过没有表情的俊脸,单手撑在地毯上,这便要起身。
会去哪儿呢?
当然是工作室无误。
他很忙,最近除了对婚礼的每个事项亲力亲为,对《世界》的新刊,还有在即的时装周,亦没落下分毫。
他苛刻挑剔,严格谨慎,力求完美,工作尚且如此,新婚的第一天呢?
秦可人忽然想,自己的表现会不会让他失望?
想的同时,他起身的同时,她挽留的手也伸了出去。
冷不防将他衣角拽住。
宋暄站起来,察觉身后有异样,回身,垂眸,平静的向下看来,秦可人头颅昂起,伸得笔直的右手拉着他的衣角,因为两人姿态的差距,让他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的五官,以及那双蕴含深意、复杂非常的明眸。
在他眼中,她好像快哭了。
很怕被他嫌弃,怕令他失望,但要说要对他献身,应该会宁死不从吧。
而在秦可人的脑补里,已经对自己条件反射的举动骂开了!
——行动前请带上你的脑子,好吗?
“呃……”她试图想说辞。
“怎么了?”宋暄挑眉,和善的将她凝视。
秦可人心里乱,越乱越不知所措,尤其和他对视,完全底气不足,局促的收回视线,她又是一怔。
好死不死,恰恰看到身前盒子里的蕾丝内衣……
她紧闭双眼,咬着牙骂自己好蠢好蠢,然后听到头顶飘来某人的笑声,说:“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先松开抓住我的衣服的手,然后再进行心理活动。”
秦可人欲哭无泪,重新抬起头看向他,十分真诚的说道:“我们喝一杯怎么样,庆祝结婚!”
……
入住这栋宋氏小别墅后,秦可人发现宋暄滴酒不沾,除了晚睡,生活习惯好得她自惭形秽。
弄得她只能含泪把小酌的兴趣强行戒掉!
很巧,关野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是一支红酒。
而今天又十分特别,新婚呢,这辈子不小心就只一次了。
难得她主动要求,喝一杯是吗?
宋暄笑着便答应下来。
开了酒,找来两只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高脚杯,把客厅明晃晃的主灯关掉,只留暧昧的角灯亮着,气氛霎时就变得不同了。
昏黄柔软的光线晕染视线,两人还坐在地毯上,搭配红酒的是周舒亲手为女儿做的玫瑰花馅饼。
暗红色的酒液在水晶杯里焕发出魅惑的色彩,宋暄尔雅的举起杯子,“新婚愉快。”
秦可人欣然与他碰杯,浅浅的喝下一小口。
口感很好,芳醇澈然,果香和酒香完美融合,顺着她的咽喉滑进肚子里,缱绻起一股令她舒服的暖流。
她惬意的发出叹息,望着杯子里晃荡的酒液,赞道:“味道真不错!”
明显被取悦了。
浑不知,此刻在宋暄眼里,她已成为一道舒心的风景。
晚上的家宴结束后,秦可人直接在酒店里洗了澡,换上身舒适的连帽款洋红色运动装。
卸去妆容,扎起马尾,简简单单的模样,毫无做作的神色姿态,不经意回归纯邪本色,在小女人和小女孩儿之间的自如转换,宋暄目不暇给。
或许,连他都没发现自己的目光有多深刻。
“喜欢红酒?”他问。
无意识的察觉,必须找点儿话题了,否则他会觉得很奇怪。
至于哪里怪,几分了然,却又一时无法说清楚。
太怪了,不是吗?
“其实我还挺喜欢喝酒的。”秦可人笑盈盈的对他说:“郁闷的时候,欢乐的时候,需要冷静下来的时候,遇到了麻烦的时候,或者晒到一缕阳光觉得开心的时候……总觉得应该做点事。”
酒不醉人,人自醉。
她是典型。
宋暄喜欢她说起酒时的神态,仿佛那是她毕生的挚友,她依赖,更忠于,也就此发现,她是个很容易自得其乐的人。
“最喜欢什么酒?”若只是红酒,他可以在家里添置一个酒窖。
毕竟红酒养生。
秦可人的回答很超凡脱俗,“这是个看心情和场合来做的事。”
“怎么说?”
见她的杯已见底,宋暄主动为她续上。
她将手放在茶几上,懒洋洋的拖着侧脸,眯起眼看他,说:“比如今天,我们两喝红酒就很合适,不用豪饮,闲闲的聊着天,有助于培养感情。”
“是吗?”宋暄感到诧异。
她居然说要和他培养感情。
何时想开的?
“你别大惊小怪。”秦可人没好气的睨他,转又看着杯子里的酒,声音压得低了些,“道理我都懂,懂和做,是两回事。”
她远不如表面上看起来豪放,那些小纠小结,她也会有。
就像今天,这个时候,春宵一刻,按照国际惯例,接下来该做什么,他和她心知肚明。
总是需要时时调整状态去应对接受的。
“你提议喝酒,是为了壮胆?”宋暄神色微凝,俊容里的表情变得探究,又道:“我说过,不用勉强。”
他不至于霸道如斯,因为今天是新婚的第一夜,就非要与她发生肉体上的关系。
“你误会了。”秦可人肯定的说,“除了我自己之外,没有人能逼我做任何事情。再说了,真要壮胆的话,一瓶酒哪儿够啊,少说也得一打伏特加。”
宋暄笑问道:“难道你现在不是在逼自己?”
明天一早还要去机场,不该成就她的孩子气。
秦可人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摇晃,否定式,“这叫自我鞭策,和逼迫有本质上的不同。”
她绝不承认喝酒的真实意图。
壮胆?太怂了!
准确的说,应该是——放松!
“我觉得你很好,所以,想试试。”给出的理由正当。
宋暄眸色暗了,“试什么?”
“试着……像这样……”
秦可人说完,主动靠近他,小心翼翼的贴上他微凉的唇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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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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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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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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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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