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阿大一个想不开,突然从船头上跳下来,搅了我盘算的好事!
可是,阿大这回居然没有跟过来!
他在船头静静的站了会儿,就转身离开了........
猝不及防的一幕,让我瞬间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提心吊胆的拉着孟甘棠的手,等了很长时间,他也没有出现!
这个时候,我确定阿大是不会跟过来了,心中又惊又奇,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冲孟甘棠古怪道:“孟,孟大美女,你,你刚才看见了没有?那,那家伙怎么,怎么没跟过来?不会是吃错药了吧?”
“我看你才是吃错药了!真是的,人家跟着你的时候,整天一副臭鱼脸,跟死了爹妈一样!”
孟甘棠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嗔道:“现在好了,人家没跟过来,你又觉得不正常,真不知道你这脑子在想什么......”
我经她这么一说,马上醒悟过来,不管那家伙再搞什么花招,反正没跟过来就成!
于是,便招呼孟甘棠拧开手电,端起电鱼枪,小心翼翼的朝先前那道黑影消失的方向摸索而去。
我们俩人沿着光柱的方向寻觅前进,此地位于冈底斯山脉的北部,毗邻巍峨雄壮的昆仑山脉,乃是位于两座神山中间的一片广阔荒原,地贫草希,白色的光柱直接能没入看不见的黑暗中。
望山跑死马,走了很久俩人才来到那黑影消失的位置,霜白色的冻土在电光下显得冰冷而森然。
很快,我们就在地面上发现了一些线索,冰冷的土地上依稀残留着一行‘奇特’的脚印,遥遥指向荒原深处的未知之地。
孟甘棠举起手电,蹲在地上仔细端详了片刻,说道:“这行脚印出现的时间不久,应该在一到两个小时,从河中直接出来;”
“脚印的纹路非常清晰,脚心中间有三道粗大的横杠,其它地方却是牛毛一般的线条,很像是藏南这边地区以前流行的一种‘百纹牛皮靴’留下的.......”
“再看这脚印之间的跨度,每两个最少相隔两米远,好像脚印的主人一步便能跨出去两米.......好奇怪的情况啊,坏蛋,只从这脚印看,刚才那黑影就绝对不是鬼.......可是,也不像那种无魂之尸啊........”
孟甘棠几乎把我的发现全都说了出来,直击我内心的瘙痒之处:对啊!这几乎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情:鬼这玩意向来生活不讲究,身上大多套着件袍子,就敢出来瞎乱逛,从来没有穿鞋的习惯!
地上的这行脚印,直接就能把黑影是鬼的嫌疑排除!
至于无魂之尸?
这个似乎也不太可能!
这玩意好像也没几个有穿鞋的习惯啊........
再者说来,据我所知百纹牛皮靴这东西,是上世纪才于此地兴起的一种鞋样款式,穿的人非常少!
因为,百纹牛皮靴的取材乃是牦牛的牛皮!
可牦牛在藏地许多人眼中都是神物,兼之冈底斯山这一带,乃是四教圣地,宗教神性熏陶之下,很少有人会杀生!
百纹牛皮靴之所以能兴起,还要归咎于上世纪那场殃及世界的战争,虽说真正的硝烟没有蔓延到藏地这边!
但在那一时期,由于内地受到了战火的波及,失去了对藏地的管辖!再加上,各种外来势力和宗教势力的介入。
于是,这片神圣的高原之上便出现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总管’,互相征伐,今天你打我,明天他打你!
总而言之,那一时期的藏地丝毫也不比内地安宁多少,简直就是我方唱罢你登场,几乎各个地方都没一天消停的!
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可想而知其中的艰难苦涩,说那时是赤地千里民不聊生都丝毫不过分!
走投无路之下,于是便有人将手伸向了历来被奉为神物的牦牛身上,杀牛取肉,斫首剥皮,一时兴起了各种牦牛制作的物件。
这个百纹牛皮靴,便是那一时期兴起的足具!
只不过,后来随着大环境逐渐平定,寰宇肃清,牦牛又逐渐回到了神坛上,被当地人所崇拜,这种百纹牛皮靴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言归正传,孟甘棠的洞察力我素来佩服!
眼下,她从这些脚印判断出来,我在船上看见的那道黑影,不可能是鬼,也不可能是无魂之尸,反倒好像是个大活人!
不禁让我大感震惊:一个人怎么会在水面上蹦着走?而且,从地上这些脚印观察,好像那人一蹦就能有两米远!
乍一听,才两米嘛,随便腿脚麻利点的人,稍微使点力气都能蹦出去两三米,有什么好惊讶的?
可是,别忘了!
我们眼前的这些脚印,一直从河边延伸到荒原的深处,仅手电能触及到的范围,尽是这种脚印的轮廓!
莫非,这世上真有些奇人异事,陆地神仙之辈?
我和孟甘棠此刻,恰巧就捕风捉影的抓住了这等高人留下的雪泥鸿爪?
倘若真是如此,那我们可得去拜会一番!
兴许,那高人一开心,收我做个入门弟子,传授我一些仙道奥妙,就够我一辈子享受不尽了!
想到此处,我心头不禁火热起来,抬头和孟甘棠对望一眼,发现她也正一脸兴奋的看着我!
于是,俩人一拍即合,抄起电鱼枪,一路沿着地上的这些脚印快步追踪!
这一动身,转眼又不知过了多少时间!
天穹怒云狂卷,北风呼啸在这片苍凉的荒原上,天上骤然一道闪电当空劈过,整个天地仿佛都为之一亮!
然而,不容我们从闪电浩瀚的天威中恢复过来!
紧随其后,噼啪不绝的暴雨便如银河倒灌,接踵而至,降临在这片莽荒的土地上,霎时间,整个天地间便出现了一道铁幕般的雨帘。
俩人在黑暗中走了这么长时间,早已是身心俱疲!
适逢雨幕刚起,孟甘棠便八爪鱼的挂在了我身上,脑袋钻进我胸口的衣服下,哼唧到:“坏蛋,都怪你,非要找什么高人?现在好了,这么大的雨,光线有这么差,咱们可怎么回去啊?”
我大叫委屈道:“哎哎哎,我说娘子啊,你可不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往我头上扣尿盆!”
“咱说话得讲究一个证据啊!我什么时候说要找高人了?这不是你当时说的吗?怎么反倒怨起我来了?”
孟甘棠啐了我一口,嗔道:“死浑球,就你的歪理多!快别说那么多了,赶紧找个地方避避雨,我身上带着手机,试试给拉普摇个电话,希望这里最好有信号啊!”
冈底斯山和喜马拉雅山是两座出名的雪山,积雪高越长峰,终年不化,寒风哀嚎,万物凋零。
此地夹在两山中间,虽说距离不近,但猛不丁的一通雨盖在身上,简直都快要冻到人的魂魄里头去了!
于是,我也顾不上跟这女人斗嘴掷气!
原地打了个哆嗦,单手轻轻地环住她的腰,打起手电飞快的在四下照了照,发现不远处有片小型的丘陵,赶忙就闷头跑了过去。
到了丘陵前,我刮掉糊住眼睛的雨水,用手电快速的照了照,看见不远的位置处,有个非常小的洞穴,估计是什么动物的巢穴!
放在平时的话,我绝对不会钻这种动物洞穴,万一里边是个什么大家伙,一个不小心当场就得报废!
只不过,事急从权,若是在不尽快找个避雨藏身之处,我们俩人很可能被活活冻死在这遮天的雨幕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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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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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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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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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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