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笑一下,“大师,这果是苦果,如何忘记得了?”
老僧双手合十,“施主,大凡善佛,多为苦人,即是看破,做得一心向佛,必修得正果啊!”
我看着老僧,走到他跟前,很虔诚地跪了下来,轻轻地一拜,“大师,请收我为徒!我愿一生终老在这寺中。”
老僧说:“阿弥陀佛,施主既然看破,入不入得佛门,又有什么重要呢?”
我直起腰,“大师拒绝我?我愿意把我所有的钱都捐出来,养这个寺庙一年应该不成问题。”
老僧走到门口,“施主且不可玷污了佛门。我佛慈悲,解得世人之苦,却不求得回报。施主,容老僧多嘴一句,你尘缘未了,旁的心不宁,入得了佛门,也是枷锁在身。即使身在佛,却心不在佛,为何不学世人身不在佛,却心在佛呢?就如同施主所言五行,火即是水,水即是火,而水终是水,火终是火。”
老僧说罢,轻轻出了门,留我一个人跪在佛前。我心中苦笑不已,哀莫大于心死,可心死了,却连个让心宁静的地方都没有。我站在佛堂门口,转身看了看佛祖,它依然在那里,手中结着法印,笑意绵绵地看着芸芸众生。
我回过头,看着隐晦的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晚上,酒馆里,我端起一杯酒,“兄弟们,我宣布一件事儿。”
我环顾了一下小先、罗璇、刀女,“我打算金盆洗手,不干了!这行当太危险了,我累了……”
大伙儿似乎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小先说:“珉哥,你是对的!兄弟们跟着你,听你的!而且,我也有个事儿要宣布。我打算一毕业就跟刀女结婚!干这一行,终究就是把头别在裤腰带上,我们也去过过踏踏实实的日子。”说完,他们两人相视一笑。
罗璇说:“珉哥,跟着你和先哥,我这辈子也算不白活了!我还是跟着你,至少你需要个人照应着。”
我说:“呵呵,小丽愿意你跟着我来新疆啊?她身体那么单薄,别到了新疆又想着家。那样,我这个做哥的,反而过意不去了。这样,你就替我留在四川,替我好好开心,好好活!”
罗璇看看我,没再说什么。刀女说:“你这话咋跟生离死别似的?你师父当年也没你这么差劲!”
我说:“我也没生离死别啊,如果你们想我了,打个电话!我曾经想过死,但是现在我想活。这第一杯酒,让我敬给我的爷爷!没有我爷爷,就没有我的今天!爷爷,孙儿想你啊!”
我一扬脖子,将满满的一杯白酒倒进了喉咙里。辣,很辣,却也敌不过此时的心境。我接着说:“第二杯酒,我要敬给我的妻子,花儿!一直以来,我都说,我要娶你为妻,与你长相厮守,今儿,这杯酒,我敬你,我的妻子,花儿!今生做不了夫妻,来生就是做牛做马,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泪顺着眼角无声滑落,酒再次倒入了喉咙里,辣得那么干脆利落。
我擦了擦眼角,倒满酒,举起杯,“这第三杯酒,我敬兄弟们!要没有你们,我或许永远不知道‘兄弟’二字是个什么意思!和你们肝胆与共的日子,我爽了!干!”
第三杯酒倒进了肚子里,却如蜜一般滋润。我坐了下来,对他们说:“我们家族里有个规矩,金盆洗手,需要有最好的朋友指个地儿,最好风水俱全,要么就是难得一见的坟头。记住,不是大坟!”
一边说着,我一边看着刀女。刀女顿感意外,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下来,让我有些感动。那晚,我醉了,是替爷爷醉了,还是替花儿醉了?
几天后,刀女兴高采烈地开着车来接我。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我坐上了车,问:“目的地是哪儿啊?”
刀女丢过来一条蒙眼布,“自己戴上!”
我愣了一下,“你不是吧,又来这一套?”
刀女说:“蒙汗药,我这儿还有一瓶,你要喝不?”
还没等我回过神,小先倒是麻利地帮我戴上了眼罩。我不再说话,任由车开着,带着我所有的期望、所有的失望、所有的悔恨、所有的无奈、所有的快乐回忆,去那个承载我所有秘密的地方。这一天,会是个永恒吧。
车停得很猛,但是这一次我却没有碰着头。我抓紧了把手,把眼罩摘掉了。车门打开了,温柔的阳光洒在我的全身。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湿润而又清爽的空气,感觉很舒服。我眯着眼,享受着这难得一见的阳光。
我一转身,正想说刀女选的地方不错,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墙上写着三个大字——九寨沟!
我说:“啊,九寨沟?”
刀女抱着手走到我跟前,“对啊!洗手在这儿不错,据说在这里面用相机拍到野生大熊猫可以直接兑换现金呢。国宝啊,不好吗?”
我无奈地笑了笑。刀女戳了戳我,“喂,我知道野生大熊猫在哪儿呢,要不要去看看?”
小先和罗璇也狡黠地一笑,拉着我,“走啦,珉哥,洗了手,咱下山桑拿!”
尘归尘,土归土。结束或许是另一种开始,我虔诚是因为我罪孽深重,望佛祖普度。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新疆。在家里,我的书桌上摆着一封信,居然是爷爷的。我很意外,看了看时间,居然是我们最后一次挖坟之前。爷爷说他为我找了份工作,要我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他说很希望他是家族里最后一个鬼脸。他甚至说如果最终没能和花儿在一起,不是我不好,也不是花儿不好,而是因为我们五行相克。
合上信,我独自去了爷爷的坟头。这一天正好是爷爷的祭日,我看到他的坟包早已被人修得整整齐齐,连碑文都刻好了。我靠在坟包上,看着天空中大朵大朵的云彩,回忆着往昔。
小先一毕业就和刀女结了婚,两人后来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儿。他们的婚礼很热闹,据说洞房的时候,两人因为谁管钱闹得不可开交。最后两人一人拿了一瓶酒,说谁先倒,钱就归站着的管!据小道消息说,两人同时倒了。
罗璇还真就跟小丽结了婚,两人还一起来新疆看过我,希望我能做他的证婚人。我义不容辞。婚礼那天,罗璇帅极了。
我一切安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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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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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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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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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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