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自己从天而降,掉落在那片丛林里,一路披荆斩棘地走出来,衣服早已经破烂得不像样了。
让不知道的人见了,谁也不会想到自己曾是一位武道至尊,都以为自己是乞丐呢。
路边就有一家杂货店,杜金山和袁明珠走进去,各自挑选了一身合身的衣服,就在店里的隔间里换好了。
杜金山穿的这身劲装,有个名堂,叫做烟云装,青蓝色的底子,透着白色的云朵图案,色彩的搭配,看起来有点青花瓷的感觉。
站在店里的铜镜面前一照,杜金山不禁笑了,果然是人配衣裳马配鞍,狗配铃铛跑得欢啊,这身烟云装一穿起来,还真就显得自己精神了几分,都有点气宇轩昂的意思了。
袁明珠也是一样,选了一身桃红色的玲珑装,这身劲装色彩鲜艳,非常修饰身材,站在铜镜前的袁明珠,令杜金山啧啧称赞,明珠姐姐,还真是玉人一般啊。
“两位,小店刚到了一批上好的面具,是用狼蛛丝和猞狸的皮合制而成,戴在脸上,足可以掩饰本来面目,两位有没有兴趣试一下?”
此时,杂货店的老板,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武者,笑着上前说道。
“面具?”袁明珠不禁一怔,“要面具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方便行走江湖了,是吧。”杜金山笑着说道。
眼下来说,杜金山虽然没有武力,但一身的江湖经验却还在的,对江湖中人来说,面具就相当于小号,干些杀人放火的勾当时,戴上面具就不用担心暴露,也不用怕被报复什么的。
“呵呵,这位小哥虽然是初入江湖,但江湖经验一看就很丰富,应该是哪个武道世家的弟子,出来历练江湖的吧?”
杂货店老板看着杜金山,微笑着问道。
“呵呵。”
杜金山摇头一笑,不置可否,心想我的江湖经验不见得多丰富,你的想象力倒是挺丰富的啊。
看到杜金山笑而不语,这杂货店老板也是很上道的,没有再追问下去,却来到柜台后,把两个戒指盒一样大的小盒子,拿到了杜金山面前。
“这里面装的,就是制作精良的面具?”杜金山问道。
“没错,试试吧!”
杂货店老板微笑着,打开那戒指盒大小的盒子,只见里面平放着叠得四四方方十分平整的纸,这纸是肉皮色的,极薄,十分通透。
杜金山伸出手指,将这张像纸一样的皮取出来,轻轻展开,一张大小和人脸差不多的人皮面具,就呈现了出来。
“这样的面具,多少钱一张?”杜金山问道。
“一张5个金豆,买两张的话,可以按9个金豆。”杂货店老板说道。
“这么贵?”
杜金山吃了一惊。
5个金豆,听起来好像不多,但这5个金豆的购买力可是不小的,赚起来很不容易。
在来这羊角镇的半路上,杜金山已经听袁明珠说了,羊角镇上有很多的杂活,是专给刚入门的武者做的,毕竟穷文富武,一个人要踏上武道习武,金钱的支持是必须的。
所以,对武者来说,赚钱和修炼同样重要,甚至比修炼还要重要。
一个淬体境一重的武者,辛辛苦苦做一整天的活,最多也就赚到3个金豆,很多时候只能赚2个金豆,外加一顿带兽肉的午饭。
所以,这么一张面具,就是一位低级武者整整两天的劳动所得,这个价格确实很贵。
虽然,袁明珠手里的锦囊中,金豆还有不少,这都是鹰姑给的,但有钱也不能乱花啊,将来用钱的时候还多着呢,这个道理,杜金山一直懂的。
“小哥,这面具,贵是贵了点,但它作工精良,用途广泛,确实值这个价啊!”杂货店老板笑道,“行走江湖,一张面具是必须的,现在不买,当你需要面具的时候,再拿5个金豆出来,怕是没那么容易买到啊。”
听到这话,杜金山点点头,也是这么回事儿。
接下来,杜金山便付了两张面具和两套衣服的钱,一共花掉了20个金豆,再一数锦囊里的剩余金豆,只有45个了。
杜金山心里暗暗一疼,照这么个花法,要花得身无分文,那不是很快嘛。
“别说是鹰姑的钱了,就算是自己的钱,也不能光花不赚啊!看来,接下来得找个活儿干,得赚钱了!”
杜金山心里打算着,收好了面具,离开杂货店后,便和袁明珠一起前往镇西的咆哮山庄。
吼!
吼吼!
这咆哮山庄,正如其名,距离山庄还有十几里远的时候,两人便听到一阵阵的兽吼声传来,仿佛前头不是一座山庄,而是一片原始山林似的。
驾!
驾驾!
此时,西头的青石板大街上,不少身穿绿色劲装,骑着怒马的武者,嘴里大声呼喝着,快速地扬鞭而过。
杜金山注意到,这些绿色劲装武者,胸前和后背上,都绣着猛兽的图案,那猛兽似虎非虎,似龙非龙,也叫不上名来,只是张牙舞爪的,显得十分霸气威猛。
而且,他们的手上,都拎着造型古怪的兵器,有绳索和套圈之类的东西。
“这些穿绿色劲装的,肯定都是咆哮山庄的人吧。”杜金山低声说道。
“嗯,是的。”袁明珠点点头,“看这个样子,他们急匆匆的,好像是去执行什么任务?”
两人低声说着,离咆哮山庄越来越近,而山庄之中,果然有一波接一波的绿衣武者,手持古怪兵器,飞马赶往羊角镇外。
“看这样子,不像是打架,倒像是围捕什么兽类?”
杜金山心里寻思着,不多会儿,两人已经来到了咆哮山庄的外门。
一看这外门的建筑气象,杜金山心里便为之一惊,高大的门庭外,左右两个叫不上名的石质巨兽,足有两层楼高,昂首向天,气势非凡。
而在巨兽的两边,两位身穿绿衣的年轻武者,显得身材十分渺小。
“两位造访山庄,有什么事么?”
看到杜金山和袁明珠走来,一位面皮白净的看门家丁,一边问着,目光却在袁明珠的脸上打量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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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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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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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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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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