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是这样!”我漫不经心的回应了一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跟着督军,在他手底下干了多少年?没跟督军之前又干了多少年倒斗的买卖?”
龚富贵说道:“我十六岁就跟着舅舅倒斗,一直到了我四十岁的时候,才在做买卖的时候遇上督军。他没枪毙我,把我留在了工兵营。我就又跟着他干了五年。”
“嗯!”我点着头站起了身来:“你带我去看看你的坟。”
龚富贵微微一惊:“李堂主,你要看我的坟?”
我目光微沉道:“怎么?不可以么?”
“可以……可以……”龚富贵站了起来,带着我们几个往乱坟岗上走。
我在身后给叶阳他们打了个小心戒备的手势,嘴里说道:“这乱坟岗上有多少孤魂野鬼?”
“也不多,也就五六百号。”龚富贵叹息道:“能投胎的人都走了,就剩下我们这些不投胎的人,还在这里晃荡。前面就是我埋骨的地方。”
我顺着龚富贵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只看见了一座荒坟。
老辈人说过:到了山上别逮着一个土包子就往顶上站,弄不好就站在了死人脑袋上。
这话不是没有根据:假设一座坟扔在那里年深日久没有人管,会不会找不着了?
答案是:会。
坟地一般都是在山坡底下,就算是没有泥石流之类的事情,山上的土也会在风吹水流的推动下从山上落下来。清明节上坟给坟茔除草填土的习俗,就是把坟茔加高一些。
要不然,山上的土下来了,又被坟头草挡着不往别的地走,若干年之后那坟也就看不着了。
我眯着眼睛道:“你不是孤魂野鬼么?谁来给你填的土?”
“这个……这个……”龚富贵刚说了两句话,叶阳的长剑也压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我从背包里抽出工兵铲,三下五除二挖开了坟茔。那里面的确有一具用草席裹着的白骨。
我用铲子在骨头上碰了两下,才冷眼看向了龚富贵:“这不是你的尸体。你的坟在哪儿?”
龚富贵道:“李堂主,你这是冤枉我啊!这就是我的尸首啊!”
我用铲子把坟里的骷髅给托了起来:“好好看看这个骨头的嘴,你说这是你的骨头?”
龚富贵道:“这确实是我的骨头,李堂主,你到底要干什么?”
对方话没说完,叶阳的长剑就顺势往下一压,崩冷的剑锋差点就切进了对方的肩头。
龚富贵也算是有几分血性,当即暴怒道:“李魄,叶阳,你们欺人太甚!你们想知道的事情,我说了;你们想要合作,我也应了。你们想杀我,那就像个爷们儿一样来!别特么的玩这种欲加之罪。”
叶阳没用我说话就抽回了长剑,我也微微摇头道:“龚富贵,你是真认不出自己的尸首了么?”
龚富贵眼中怒气没消,但是语气上已经多少有了些松动:“我自己的尸首,我自己能不认识么?”
我把窟窿端到龚富贵近前:“你再看看!”
我见龚富贵一脸迷茫,就知道,他根本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只能解释道:“你自己说十六岁就开始盗墓,这期间,你下过多少墓?夹了多少东西出来?你心里会没数么?你的牙会保持得这么完好?”
盗墓贼下墓都是越隐秘越好,所以盗洞不会开得太大,有时候东西拿不出来就得叼在嘴里,叼着东西一路磕磕绊绊的出来,再加上阴气的侵蚀,盗墓贼的前牙肯定不会太好。
就算盗墓贼不用嘴叼东西,他们也会把“压口玉”一类的重要玉器含在嘴里,或者是塞进谷道里带出墓葬。一是为了温养玉器,让它慢慢跟外界空气接触,保持玉器色泽。二是为了能在同伴面前藏点东西。
有经验的盗墓贼,一般都会搜搜下墓的人这两个地方,看看他们藏没藏私。
盗墓贼做久了,都会死于嘴和谷道的病变,而且治无可治,这是盗墓贼的宿命,也可以说是报应。
我从坟里挖出来的那颗骷髅,牙齿保存得非常完整,甚至连一颗牙都没掉过。
说这是一具干了二十几年盗墓行当的人的尸首,我第一个不相信。
可是,龚富贵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肯承认:“李堂主,这就是我的尸首,我还能把自己的尸体弄错地方么?”
我给风若行递了一个眼色:“动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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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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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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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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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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