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阳间借命人曲默李春风>第八十四章带走地魂
  李语兰说的没错。就算是纵身侍奉神明的大巫,也不敢跟上古大神讨价还价,说出容后相报的话来。更何况,我只是一个半路巫门传人?

  可是,这座地宫里有什么能拿来献祭的东西么?

  除了,那个狱卒的尸体,就剩下两道残缺不全的魂魄和一个活人了。

  李语兰哈哈笑道:“姓李的,你拿什么献祭?拿你自己么?你真该考虑拿你自己献祭,最起码,你不会魂飞魄散啊!”

  “你放心,你死之后,我马上会斩了你的三魂,让你死得毫无痛苦,也死得不能再死。”

  我猛然站起身来,冲向挂着李语兰人魂的石柱,收回追魂索,把李语兰的人魂给抛向了天空。

  人魂入空,我马上跪倒在地:“我愿以一道人魂以及九尊鬼鼎献祭大神。”

  “你拿我的人魂献祭!”李语兰的尖叫声没落,天空当中裂开了一道缺口,飞在空中的人魂像是被风吸走的蝴蝶,虽然是在拼命挣扎,却无何奈何的被吹进了那道裂口。

  人魂一去,神威消散。

  我反手一记追魂索把愣在那里不知所措的李语兰给捆了起来,自己才瘫倒在了地上。

  从黑甲狱卒出现,我连续三次出手,每一次都看似轻松,实际上却把我的内力、体力甚至以精神之力全都消耗一空。

  如果,再让我出手一次,我恐怕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

  我躺在地上恢复体力的当口,李语兰却尖声叫道:“姓李的,你抓了我,自己也出不去,没有我帮你,你就等着被活活困死在这里吧!你放开我,我可以……”

  “把嘴闭上!”我不等她说完就强行打断了对方:“老子要睡觉!”

  我说睡觉就真的睡了过去,我不知道睡了多久才醒了过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在那抽泣的李语兰。

  我爬起来先去看了看黑甲狱卒的长矛,那可是个好东西。

  可惜,黑甲狱卒被斩首之后,不知怎么化成了灰烬,他身上的黑甲,手里的长矛都已经成了煤灰一样的黑沫。

  看样子,上古巫神是不打算让巫器留在人间,才毁掉了两件重宝。

  我想了半天从背包里找出防水袋把巫器化成的粉末装了起来,这东西应该有不小的用途。

  等我收拾完东西,去拽李语兰时,她却哀求道:“李先生,没有我,你真的出不去,你放了我好不好?我保证能带你出去!”

  我抓起追魂索拖着李语兰就往外走:“鬼鼎没了,囚牢空了,外面最多是水深一点,还能把我怎么样?”

  李语兰再次说道:“我这里有一本风水大能留下的秘术,我可以给你。”

  我头也不回的说道:“那东西我拿着没用,再说了,我只要找到你的尸体,还找不到秘籍吗?你拿我的东西求我?这个有点说不过去吧!”

  李语兰忍不住骂道:“强盗!”

  “说对了!”我对强盗、土匪这些词没什么太大反应,把我教出来的就是九个江洋大盗,他们能给我讲什么仁义道德吗?

  况且,术士抢鬼早就是术道上的惯例了,除了倒斗开棺这些事儿之外,术士无论是抓鬼驱邪,还是斩妖除魔,看着好东西肯定要顺手带走,不然术士吃什么,喝什么?我还用得着跟一个被我抓住的鬼魂客气么?

  我在地牢大门附近转了两圈,就找到了李语兰的尸体,毫不客气的拿走了那本风水秘笈,我对修炼风水秘术不感兴趣,但是这东西能卖大价钱,傻子才不要!

  我把李语兰从水里拖出来之后,她也知道自己的末日快要到了,幽幽说道:“李先生,你知道当初他们是怎么逼我,我又为什么要杀鱼篓村的人吗?”

  我随口道:“无外乎是拿着你的孩子逼你做事。还能有什么?”

  李语兰已经死了,她拼命想要进入龙宫,无非就是和王老鬼一个想法,把自己葬进去,让自己的后人能封候拜象。

  我要是没有猜错,她的原配应该不是王家人,除了王家之外她另有子嗣,否则,她也不会下狠手杀人了。

  李语兰哭诉道:“当年,我只是跟我爹路过这里,他们就杀了我爹,霸占了我,就因为我是捞尸人的传人。我丈夫找到这里,也被他们骗走了。我就这样被他们关了好几天。王家人天天打我,糟蹋我,还威胁我要用我的血咒死我的孩子。”

  我看向了李语兰道:“据我所知,捞尸人没有女人吧?”

  术道上不少行当都对性别有所要求,有些事情男人能做,女人却不能靠前;有些事情女人能做,男人却只能看着,一旦弄错了就是赌命。

  李语兰是在骗我不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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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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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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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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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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