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馨不解,这还能有人主动愿意做冤大头的?
明元笑道:“因为我有钱,又看他很合我眼缘。”
“啊?这也行?”
林梦馨睁大眼睛,虽然知道明元现在已经富可敌国,不,是远远的敌国了,也不能这么乱花钱吧?
但明元其实是有自己考量的。
福莱村之所以能够存在下去,或者说,古董市场要维持繁华,就不能只靠买卖真迹来维持。
因为真迹,真的古董就那么些,而且基本上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普通人根本买不起。
要吸引普通人来逛,就得需要大量的像这种仿工精美的假货来滥竽充数。
这么便宜的价格,偶然能骗骗一些大傻子,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这里卖的是假货,不过也就是图个便宜,图个有趣。
比起什么古董市场,明元更想建成的,是仿古市场。
比如说勾践的宝剑,谁能买的起?
但谁都想要一把!
这个时候以千八百的价格卖几把仿造的工艺也不错的剑,肯定会有无数的爱好者慕名而来采购。
长此以往下去,这里的生意自然火爆,而且,还不必打着卖真迹卖古董的名号招摇撞骗。
刷完卡之后,明元微笑道:“这个烟斗不错,价格也合适,材料呢,三分不锈钢,六分古铜,还有一分纯金,卖八千,你只赚两千,已经很厚道了。我建议你多进点货,多卖卖。”
一番话说完,明元拿起烟斗转身就走。
剩下货摊老板站在那,直接愣住了。
合着这家伙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啊,不但知道,还把这假货的价值分析的头头是道,连自己大约能赚多少钱,都了若指掌!
简直神了!
这烟斗的确是他从一个手艺人那里买来的,花了六千块钱,本来呢,他想当成真迹八万块钱给卖出去,可是实在是没人上当。
刚才看明元长相纯良,像个好人,没好意思骗他八万,就多加了两千块钱。
眼见明元说买就买,还以为他上当了,没想到,人家是个明白人!
得,既然人家这么厉害,那还能不听人家的?
他赶紧拿出手机开始订货。
另一边,明元手里头拿着烟斗,一边走一边逛,又断断续续的买了许多的古董,一瞬间就花出去了二十多万,而林梦馨的怀里,也抱满了各种各样的假古董。
很快,他的所作所为就引起了整个福莱村的注意,这里的小商贩,最喜欢的就是明元这样的冤大头。
谁不想在他那里赚上个几千几万块钱?
因此他的屁股后面,很快就跟上来了大量的商贩,他们手里捧着各种各样的古董,想要吸引明元的注意力。
然而明元走着走着,却忽然停了下来,他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人群道:“那是在干嘛呢?”
那边又没有古董,怎么也围着那么多人?
跟在他后面的那些商贩闻言,争着抢着的回答起来:“这你都不知道?新来的吧,那边是每天晚上都要上演的大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哦?怎么说?”
明元来了兴致。抱起胳膊微微一笑,打听起来。
这福莱村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事?
商贩们笑道:“小子,你知不知道咱们福莱村的主子是谁?”
“这个嘛,愿闻其详。”
眼见明元装模作样,林梦馨立即翻个大大的白眼,拆台道:“这还用问?整个大定市的人都知道。原先是秦家的产业,后来秦家送给了一个叫明元的,现在是明元的呗。”
“哎呦,姑娘,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那明元的确是咱们福莱村的老板,可是他失踪了呀!到现在都没有信儿,这福莱村,可不就成了没主的地方了吗。但明元在临走之前,把村子交给了一个大美人来管理。现在,这村子的主子,就是那位大美人!”
“嘁,不就是墨染君嘛,这有什么稀奇的。”
商贩一听这话,顿时对林梦馨刮目相看:“哎呦,姑娘,行家啊!你竟然连墨姑娘的名号都知道?那看来是个懂行情的了!前面那每天上演的固定戏码,就跟这位墨姑娘有关!”
原来,自从明元失踪之后,秦家就屡屡想要派人来把福莱村给收回去。
墨染君本来藏在暗处,这时候也不得不出面制止了。
秦家人一看管理村子的是姚家的墨染君,顿时高兴坏了,找到姚昌军给墨染君打了个电话,让她赶紧把村子让出来,哪知道,墨染君压根就不接姚昌军的电话!
这可把姚昌军给气坏了。
正巧他的儿子,姚家的继承人姚勇要去大定市对付夏家,他便干脆吩咐姚勇,先去福莱村搞定墨染君。
却不想,姚勇这一来,见到墨染君之后,竟然对她一见钟情!
过去在姚家,墨染君作为秘密的杀手,始终是为姚昌军一个人做事的。
可以说,除了姚昌军之外,谁也别想使唤她,而见过她的人,一共也没几个。
姚勇作为姚家的继承人,都从来没有目睹过她的容颜,只是听说姚家有这么一位年轻的美女杀手。
却不想,一见之下,顿时惊为天人!
夏子琴已经很美丽了,但墨染君,却有种凌然于夏子琴之上的美,因为她的冰冷,她的傲骨,她神秘的杀手气质,为她的美,镀上了一层冰雪女王的光辉。
而夏子琴,却像是养在温室里的美丽的牡丹,华贵美丽,却失了几分特别的气质。
本来姚勇以为凭借着自己姚家大少爷的身份,他可以立即搞定墨染君的。
哪知道墨染君连鸟都不鸟他!
但这偏偏更加激发了姚勇的征服欲。
他要追求到墨染君,要让墨染君心甘情愿的为他洗脚!
于是,从那天起,姚勇白天纠缠夏子琴,晚上就来追求墨染君。
追求的方式也十分的老土,开个跑车,在跑车前面洒上满地的红玫瑰,拼出来墨染君的名字,再画上一个爱心。
天天如此,就不信墨染君不感动!
管他什么杀手不杀手的,只要是女人,就受不了这种攻势,迟早对他倾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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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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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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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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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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