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臂戴着黑纱,两个眼睛肿得像水蜜桃一样的夏语冰,刚从公墓下来,就看到前面一位中年女人脚步趔趄的突然倒地。
“阿姨,你怎么啦?”夏语冰连忙跑过去,声音嘶哑的问。
女孩皮肤瓷白、细腻如凝脂,清丽可人的小脸上敛着悲戚。
可对方闭着眼睛不省人事。
“天气这么热,加上悲伤、难过,估计中暑了。”陪着她的堂姑紧跟上来叹了一口气道。
悲切中的夏语冰知道没有那么简单。
她将中年女人抱到树荫下,翻看了一下她的眼皮,然后迅速出手点了她身上几个穴道,动作老练而独特。
接着又在背、腹、头、颈侧,推拿揉捏了大约两三分钟,最后一掌拍在后背心。
侧身躺着的女人“噗……”喷吐出一口颜色暗黑的血。这才缓缓睁开眼睛,醒过来了。
她不仅是中暑了,而且焦虑、悲伤长期郁结于心,所以才突然昏倒。
“冰冰,这几年,你跟着你师父还真学到了一些点本事。”堂姑孙枣花见此由衷的赞叹道。
“谢谢!”衣着考究的女人听到这话,对着眼前的女孩虚弱地道谢。
她感觉心头轻松、舒畅多了,便缓缓爬起来。
夏语冰伸手扶了一把她。
由于她的车就停在不远,所以起来拍拍衣服就要走。
“阿姨,你行不行啊?要不在树荫下歇会再走?”夏语冰递给她一张纸巾,有些担心的问。
“没事,我到车上打开空调歇会。”
女人接过纸巾擦了擦嘴,一拢有些乱的头发,优雅雍容道,“谢谢你!”
窗外,秋虫啁啾着缠绵凄切的乐章。
“冰冰别哭了。虽然你外出三年,但这三个月多你没日没夜的守在奶奶床前伺候着,陪她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也算尽了孝道。”
堂姑怜惜的劝着夏语冰,“听大人的劝,明天就跟你爸去春城继续上学吧。”
满心悲楚的夏语冰点点头。
她心里非常后悔与自责,为什么自己没有早一点回来?
为什么没有挽留住奶奶生命的能力?
夏语冰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半年后母亲也出车祸死了,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可这三年,爷爷奶奶却相继离世……这世上,再也没有疼爱她的亲人了!
本来,她已经年满十八岁,可以独自生活的。
但这时,父亲孙凌晨终于想起他作为父亲的责任了,要带她去春城的家,让她去继续读高中,完成未了的学业。
那就去吧,有些账是该算一算了!
第二天一早,夏语冰穿着白色连衣裙,乌黑的长发在脑后简单的扎了个马尾,清爽利落地提着一个旅行包,上了父亲孙凌晨的银色宝马,离开小镇向春城而去。
“冰冰,你别怪爸爸这些年没有管你。”
孙凌晨一边驾车一边考虑着说,“爸爸是再婚,还是入赘上门,很多事情身不由己。”
他四十出头的样子,没有一般中年人的富态,被岁月沉淀过的五官依旧俊朗帅气,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那双眼睛不经意间流露出商场中多年浸淫出的精明锋芒。
斜靠在副驾驶室的夏语冰坐姿有些肆意,她伸着又细又白的长腿,微微低着脑袋,半眯着眼有些发困。
听到这句话没有吭声,心里却冷冷地“呵”了一声。
她父亲和母亲是大学同学,一个是校草一个是校花,在青春浪漫的年纪擦出了爱恋的火花。
她母亲夏雨是富家女,本来家里不太赞同他们俩在一起的,可母亲最后还是毅然下嫁给了草根出身的父亲。
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她。
她三岁的时候,外公的公司遭人陷害破产,父亲竟然就抛弃母亲,转身找了仇家的女儿,并且入赘做上门女婿!
而且在母亲死后,将她接过来,马上就甩给爷爷奶奶带。
这样的渣男父亲,她心里是不承认的!
不过既然“盛情难却”,她便借他在春城找一个合理的落脚点吧。
“冰冰,孙家家大规矩多,你稍微收敛一点,别把以前那些坏习惯带到孙家,好不好?”
见她半天没有吭声,孙凌晨眉峰紧皱,偏头看了她一眼问道。
他现任妻子也姓孙,这也是当时看中他,让他入赘上门的原因之一。
“我尽量吧。”夏语冰一垂浓密卷翘的睫毛,掩住明丽迷人的丹凤眼,有些不耐烦的点点头。
同时从怀中抱着的包里摸出一副白色耳机给自己戴上,白色的线映衬着象牙般精致的脖子,很是夺人眼球。
“你……也不是十四五岁的叛逆期了,你以后不要去网吧。”
孙凌晨看着她这副野性散漫的样子,暗自叹气,“你已经耽误三年了,还是把心事用在学习上吧。”
“你妹妹诗琪比你还小一岁,却那么乖巧听话,还是春城一中高三的尖子生。你要自己争点气,省得别人说你。”
“孙家不像你爷爷奶奶家,他们不会容忍你,只要你做错了一点,可能就会遭到指责与非议。”
一想到还要去找关系、托人,把这个不成器的大女儿弄去读高中,孙凌晨就有些头疼。
可是,这终究是他的女儿,他不能不管。
何况,大女儿长这么漂亮,汇集了他和前妻的优点,甚至比他们两个的优点更精致,以后就是用来商业联姻也是好的。
哎……实在不行就贵族高中吧,多砸一点钱,应该还是会收的。
“行趴。”夏语冰漫不经心的答应一声。
心中却冷笑:这就是她父亲!
一边对她母亲深情款款,海誓山盟;一边在她还没满月的时候就勾搭上了那个贱女人,还有了一个只比她小十个多月的女儿孙诗琪!
而且,这孙诗琪是在她父母离婚后才暴露出来的,她真为母亲感觉气愤与不值!
“等着吧,我会为妈妈和外公讨回公道的!”
*
他们刚走不久,一辆黑色兰博基尼便来到了朝阳小镇。
一名干练的黑衣人打开副驾驶室上来汇报:“少爷,隐藏在山里的神医三年前就离开了。”
“去哪里了?”后座上一道充满磁性的声音低沉的问道。
男人穿着深灰色的衬衣,开着两颗纽扣,肤色如精细的烤瓷,显得别样的清绝。
他皱眉向后靠着,姿势矜贵、慵懒、肆意,那张鬼斧神工的脸帅气逼人。
“不知道。”黑衣人摇头,“说是去云游了,没说会再回来。”
苏宇畅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一下一下的在大腿上轻扣着:“不是说,三个多月前在这清江县城,神医还出手救过人吗?”
黑衣人立即恭敬的回答:“少爷,已经查清楚了,那不是神医本人救的。是位年轻人,有可能是神医这些年收的徒弟。”
苏宇畅狭长的眼睛微眯:“那现在这个人呢?”
“杳无踪迹,就像突然现身,随即又人间蒸发了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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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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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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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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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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