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突厥民风彪悍,的确有抢亲的习俗。
现在这样把新娘子抢到马背上带回自己的营帐就是抢亲习俗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是只要有其他男子喜欢这个姑娘,两个人就可以开始公平竞争。
这是自很久以前就有的传统,听说是突厥先祖可汗手下的两名勇士为一个姑娘争风吃醋,姑娘的父亲把姑娘嫁给其中一人,另一人便向可汗请求允许,希望能公平决斗以争夺这位美丽的姑娘。
强者为尊,是突厥人的信仰。
在他们眼里,强者就该得到满足,而弱者,就活该失去一切。
所以即便是亲事已经定下来,只要还有其他的小伙喜欢姑娘,愿意为姑娘拼命,就可以抢亲。&1t;i>&1t;/i>
这是突厥崇尚的勇敢。
但今天的情况不同。
其一就是那若正式娶的是楚乐阳这个连花瓶都算不上的七公主,虽然注定是娶回去放着的,但还是娶的这个女人而非长宁。
娶长宁的,是那一串吹吹打打的花轿。
那若想过了,就用同一天,讨长宁做老婆。
这本就是他和柳一战商量的条件。
柳一战拿出一个亲外孙女嫁给他,算作两家的联姻,短期内那若就不会叩边扰民,柳一战就能腾出手来,先平定内乱。
这是双方都想看到的局面,所以长宁才会出现在这儿。
当然,若是长宁能拿到机关术,再由云月长送回来,就更完美了。&1t;i>&1t;/i>
柳一战和那若都计划的精妙,这当中唯一没人考虑长宁的意愿。
所以长宁就自己考虑了自己的意思。
“抢亲,抢我自己的亲,因为我不愿嫁而你又要强娶,那就试试看你能不能从我手里抢走我自己,这很公平。”长宁扬起下巴道。
一个女子竟然向男子挑战,在突厥,这无疑是对男人最大的侮辱。
甚至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是女人在无理取闹。
因为突厥的男人,哪个不是虎背熊腰,力大无穷,即便真有意外也不会输给一个女人吧?
何况现在被挑战的男人可是那若!
突厥的金太阳,多少勇士都不敢轻易挑战的王子殿下,她一个女人……&1t;i>&1t;/i>
好吧,听过长宁一些事迹的突厥人都知道,这个让他们王子念念不忘的女人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她是柳一战亲手调教出来的,弓马骑射,行军打仗都是一把好手,当初在庆安,就是她一手三星赶月差点要了那若的命,还把那若撵得满山乱窜,凄惨无比。
这样的女人提出的挑战,那若还真得重视起来。
“公主这又是何苦?”那若蹙眉,如果长宁抓着挑战不放,他还真没有理由拒绝。
可这件事毫无异议。
长宁的本事大多都在脑子上,而抢亲却是个力气活,大概就分为相扑角斗,赛马骑射和部落聘礼实力三方,如果是长宁自己来替自己出头,很可能不是他的对手。&1t;i>&1t;/i>
这毕竟是突厥人的地盘,长宁初来乍到水土气候都不符,能挥一半就不错了。
“长安的事我都已经知道,公主如今离开慕王,那若就是你最好的依靠。”那若催马上前,霍然拉开自己胸前的衣服,心脏附近的一支箭疤已经愈合,只是伤口新肉隆起了一条条,像虬龙盘爬。
“公主你看,从你当日三星赶月一箭差点要了那若的命,那若的心就是你的了!若你是男人,那若一定跟你决斗,不死不休,可你是女人,是那若再难忘记的女人!”那若说着更加激动。
从他再去长安遇到长宁,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女人。
现在有机会娶到这个女人,是他最开心的事。
可长宁却不想嫁。&1t;i>&1t;/i>
只见女孩小巧的下巴一挑:“少说废话,接不接受挑战。”
众人一滞。
这还真是王子看上的女人,与众不同啊。
王子那边深情告白,她却只想着挑战抢亲,真是特立独行的女人。
那若哈哈大笑。
“没错,公主要是答应嫁给我,才奇怪了!”他也想明白,扬手便道:“好,就让那若征服你这头母狼!”
长宁眯起眼,那若已经将马背上的楚乐阳丢下去,两侧的人赶紧上前接住这位可怜的七公主。
楚乐阳已恨不得自己昏过去,也免得在这里受此侮辱。
她的丈夫竟然想在娶她当天娶楚长宁,而且还被楚长宁断然拒绝,这让她的脸往哪儿放?&1t;i>&1t;/i>
跟楚长宁攀比了一辈子的她,最终竟然处处都输给了楚长宁,楚乐阳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活着干什么?
怎么不被她直接毒死算了呢?!
可惜,有些人有死的勇气,而有些人,她只会抱怨,却没有死的勇气。
楚乐阳不巧就是后者,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有人牵来了楚长宁的马。
踏雪唏律律地嘶鸣,显然对于看到长宁十分开心。
那若打量起马的骨骼,不由赞道:“真是匹好马,有我突厥宝马的血统。”
长宁轻笑摸了摸踏雪的鬃毛:“它就是骋风的后代,是我大楚的荣耀。”
此言一出,众人变色。
他们都知道长宁说的是哪件事。
当初柳一战枪挑突厥可汗,把突厥可汗的狼头铁鞍,宝马兵器一并收走,大获全胜。
这匹踏雪是楚朝的荣耀,也是突厥的耻辱!
那若眯起眼:“公主坐下是我突厥的宝马,身后有我突厥人饲养的神犬,现在唯一差的就是公主你本人了。”
“你一定会成为我突厥男人的女人!”那若言之凿凿,长宁眯起眼直接翻身上马。
那若哈哈笑着,右手一滑:“公主先请,围绕营地一周者算赢。”
长宁没有异议,驱马便跑。
那若气定神闲地扬鞭,追赶而去。
这一场,长宁心里是有数的。
果然,那若很快就从身后越了她,尽管踏雪已经尽力,但那若和他的马对突厥营地何其熟悉,长宁身处劣势,自然难以取胜。
第二轮骑射,以天边雁群为靶,二人齐齐弯弓射。
这次却是长宁的主场。
前世今生,她出外狩猎的次数加一起怎么也比那若多了。
所以这一句,长宁以一只的优势扳回一局。
那若脸色有些难看。
他早知长宁箭法神,却没想到真的比他强大。
“还有最后一场,角斗相扑,殿下还是放弃吧。”那若道。
显然,所有人都知道,长宁肯定不是那若的对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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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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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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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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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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