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惊动临州百姓,第二日天还未亮,大家便在城南郊区集结准备出发,焦大帅和焦喜前来送行。
焦喜原本听说南疆的女人长得水灵清秀,性格热情奔放,很想去长长见识。但子书明月告诉他,那里的女人擅长施毒施蛊,若是看中了哪个男人,就会在他身上种情蛊,令他不可变心,不可离弃,否则就会万虫噬心而亡。
焦喜打了个寒战,打消了这个念头,南疆的女人如此变态,他顿时一点胃口也没有了,还是汉族的女人好。
由于见惯了生离死别,焦大帅也不多说煽情的话,只是叮嘱冷亦鸣等人务必注意安全。
冷亦鸣立下军令状,誓要将天匙重器带回,否则自愿降职三级,三年内不得晋升。唐天赐并没有把军令状当回事,但为了取得焦大帅的信任,也学着冷亦鸣胡乱发了一个誓。之后两人便带着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唐天赐难得有这么威风的时刻,坐在马上一颠一颠,心情无比舒畅。
焦大帅目送着队伍离开,对他身后闪出来的鬼面术士说道:“唐家的几个小辈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现在的这支队伍若去秦墟,半数人应是能活着回来吧。”
鬼面术士道:“他们大概是在秦墟是吃了不少亏,这次才会如此小心谨慎。”
“听闻伽蓝密林的幽灵城是唐家的圣地,你去看看也好,这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唐正风到死都不肯说出来的秘密,终究还是被我们找到了。”
鬼面术士冷笑一声:“唐正风泉下有知,一定会后悔当初的选择。牺牲了一族人的性命,却仍然没有守住秘密。天意既然让重器重现于世,他偏要逆天而行,自然没有好下场。”
焦大帅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转移话题道:“听说容止斋前段时间潜入了刺客,行刺的也是一名唐家人,你可知道她现在在何处?”
鬼面术士愣了愣,才明白焦大帅在自己身边也安插了眼线,他原以为这件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早已传到了焦大帅的耳朵里。他整理了一下思绪,不动声色道:“那个人正是舍妹忆如,本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唐正风在背后做了手脚,让她活了下来。昨日鸣儿又想偷偷将她送走,半路被我截了下来,此刻人就在我府里。”
“嗯……既是无用之人,就交给你处置吧。不过鸣儿最近背着我做了不少事情,越来越不受控制,你的药似乎不太管用。”
鬼面术士被焦大帅一瞪,有些心虚:“我也发现鸣儿的情况有点古怪,所以加大了药量,此次南行也不会断药。若他真的失控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留他了,唐家的后裔,留一个足矣。”
唐凤仪和白羽瑶没有去见焦大帅,一大早就在城南郊区等待,和大部队会合之后,便往南疆进发。因为战火还未蔓延至南方,队伍南下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力,半个月后就到了南疆地界。
南疆是少数民族的聚居之地,除了苗族、傣族、彝族等等为世人熟知的拥有现代文明的民族之外,在雨林的边缘地带,还生活着许多原始、半原始的部族。唐天赐希望能找到半原始部族的人做向导,因为他们是真正了解雨林并且可以交流的人。
由于庞大的队伍招摇过市太惹眼,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决定先行探路,顺便找找落脚点,其他人则在淄芒县边上的一片小树林里歇脚。
淄芒县面积很大,淄芒是汉人取的名字,在土语中的意思是村寨聚集之地,而淄芒县的确是由多个少数民族村寨演化而来。
淄芒县的风土人情和临州截然不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目前居民以汉族和苗族居多,文化习俗上已经融合,男人多穿青布衣裤,女人多穿对襟短衣和百褶裙,戴着纷繁的银饰,笑意盈盈,热情好客。
不过,这些人并不是唐天赐要找的人,唐天赐要找是一个叫漾族的半原始部族。漾族的聚居地位于淄芒县的西部,再往西便是雨林。
两人带了一些碎银碎金,来到漾族的聚居地,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只见詹姆斯最害怕的虫子,在这里成了最受欢迎的食物。路边摆满了小摊,蟋蟀、竹虫、蜘蛛、知了等各种虫子堆在面板上,用油炸、烟熏、干晒、腌制等各种方法做成了一道道美食。摊主们用土语大声吆喝,招徕顾客。
唐天赐忍不住吸了两下鼻子,打了个喷嚏:“这、这香料的味道好重啊,阿嚏,阿嚏,阿嚏……我鼻炎要犯了。”
子书明月塞给唐天赐一包纸巾,看着让人目不暇接的虫子,感叹道:“真是难为詹姆斯了,还没进雨林,就要遭受这样的打击。”
“是啊,詹姆斯肯定后悔当初没有按照我的方法训练,导致现在对虫子还有心理阴影。不过,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我一直以为南疆一带是蛮荒之地,想不到也如此热闹。”
“而且这些漾族人好像对我们这些奇装异服的外来人见怪不怪,我还以为他们至少会好奇我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子书明月刚说完,就有一个漾族大汉端着一个碗朝她走了过来,唐天赐连忙拦住了大汉,问道:“你有什么事?”
大汉居高临下地看了看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唐天赐,啪的一声将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爽朗一笑道:“刚炒好的知了,两位尝一尝,肯定会喜欢。”
大汉说着,抓起一个黑乎乎的爆炒知了塞进唐天赐的嘴巴里。唐天赐知道知了是一味美食,便没有拒绝,子书明月却吓得花容失色,即便知道能吃,她也下不了嘴。
唐天赐把大汉手里的另一只知了接了过来,丢进嘴里,边嚼边说:“的确很好吃,但我这位朋友对虫子过敏,你就别强迫她吃了。”
唐天赐忽然发现大汉说的话他们都听得懂,那口音就像是一个南方人在说北方话,干巴巴的没有儿化音。大汉显然不是地道的漾族人,会无缘无故拦住他们,恐怕另有所图。
唐天赐准备拉着子书明月离开,大汉却拦住了他,竖起了两根指头。唐天赐不明所以,也竖起了两根指头,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大汉咧嘴一笑,指了指他的钱袋:“吃了东西,总不能不付钱吧。”
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对视了一眼,心想这家伙摆明了强买强卖。但他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若不付钱,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唐天赐赔笑道:“钱自然是要付的,两个知了,值多少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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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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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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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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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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