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赤子心》这首歌的旋律走向并不复杂,但演唱的难度,确实很大。
因为原曲key太高,就算是gala乐队自己开演唱会的时候,也不敢轻易把这首歌给拿出来。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副歌的时候,肯定是会破音的。
要唱好,并不容易。
陈久强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也稍显吃力,最后没办法,只能降一调。
改变一番之后,气息终于可以给足了,即便唱到副歌的“向前跑……”,也能得心应手。
陈久强不甘心,想要再试一次原调。
可结果还是一样,根本唱不上去。
最后,别长安给了他一个建议,不论降调与否,只要把歌词中所写的那种执着,给演绎了出来,就可以了。
因为音乐的本质,就是如何触动听众的内心深处,而不是一味地去炫技。
追梦赤子心,突出的是“追梦”二字,这是精髓所在。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歌曲就能深入人心,听众自然就会买账。
调整片刻,大家又合作了一遍。
相比之下,舒服了许多,在配合上,五人也进步不小。
看得出来,在这次比赛的过程中,他们是用了心的。
不然,不会配合得这么默契。
……
……
……
一曲终了。
站在别长安旁边的大胡子,一脸的享受,完全沉浸在了歌曲热血滂湃的旋律之中。
“这歌写的好……”大胡子意犹未尽地说道。
别长安笑着说:“是他们唱得好。”
“不光是唱得好,这曲子才是整个乐队的灵魂,没有原创的乐队,还叫乐队吗?我以前也很喜欢摇滚,尤其喜欢现场的那种氛围。可最近这几年,我却很少能听到这么有摇滚味道的歌了,这首歌是其中之一,真的不简单。这首歌,如果演绎得好,很有可能成为经典。”
别长安说:“哪有那么多经典,我就是随便写的。”
大胡子震惊了!
随手一写,就能写出质量这么高的作品?
他猜不透别长安。
其实,这歌的确不错。
别长安也觉得如此正能量满满的作品,一定会被传唱,但要说经典,他还真没往那方面想。
当摇滚胡同唱完第三遍的时候,大胡子又开了口:“老弟,哥求你个事行不?”
“哦,您说。”
别长安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四人道。
大胡子想了想,说:“这歌正式进棚的时候,能不能由我来录?后期,混音,录音,我全包了,等将来出正式版的时候,在制作者一栏上,也把我的名加上去,您看行吗?”
别长安终于把目光转了过来。
大胡子虽然只是个幕后,没唱过歌,可在工作室干活的这几年,也着实积累了不少经验,再加上他自身的职业素养,眼力是绝对过关的。
当他看到《追梦赤子心》歌词的时候,就觉得十分惊艳。
而后,当听到乐队把这首歌给演绎出来的时候,大胡子已经可以确定,这首作品的前景,绝对一片大好。
他对别长安的作曲能力,是真的服了。
合作了这么多次,别长安写的每首歌,几乎都有潜力成为传唱度高的好歌。
大胡子也想从这首歌中捞点名誉,这可是摆在眼前的机会,怎么能不珍惜?
别长安不知道大胡子的潜在用意,他只是觉得,有人帮忙,那再好不过了,自己也不用另外去找录音棚了,南音的设备完全够用。
能少花一分,是一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老弟,我叫孙大伟。”
大胡子伸出手跟别长安握了握。
从那天开始,别长安才知道,大胡子叫孙大伟。
11月20日。
时光飞逝,新生入学已经两个多月了。
系学生会为了增进新老同学之间的友谊,开了一场联谊晚会。
说是晚会,其实连礼堂都没去。
大家只是在一个大教室里,闹腾了一整个晚上。
女生们精心准备节目,男生们则把目光都放在了新来的学妹身上。
姑娘们的质量,良莠不齐。
别长安看了一圈,发现还是节目比较好看。
联谊晚会开得还算成功,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女主持,长得美,声音甜。
整个晚上,联谊晚会节目不是唱歌,就是跳舞,再不就是男女互动。
陈久强清唱了一首《倔强》,引来了很多掌声。
期间,有不少学妹认出了他,场面差点就没控制住。
叶凯为了助兴,也来了一首。
可他一开嗓,本来气氛很好的会场,瞬间就鸦雀无声了。
一曲唱完的时候,女主持过场,把词都忘了了。
这时,台下有男生起哄,小学妹红着脸,笑了好一会儿。
晚会的时候,别长安什么也没干,只是坐在最后一排看节目。
表情不温不火。
该鼓掌的时候,就响两声,该互动的时候,就动两下。
林琳坐在他旁边,说想听他唱歌。
别长安说:“嗓子疼。”
林琳撇着嘴道:“借口。”
别长安笑呵呵地看着她,也不说话。
之后的几天,别长安又给家里汇了一次钱。
别爸的身体好多了,但依然下不了床,伤筋动骨一百天。
医院的费用,是关子君一个人付的。
上次,别长安存下了她的号码,但是没打过。
倒是关子君,给他打过两次电话。
第一次是为车祸的事道歉,第二次是说钱的事。
听的她的声音,年龄应该不大。
该说都说了,其余的事,别长安也没问。
……
……
……
这天,别长安去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碰到了图书馆外组织活动的明媚。
看横幅,应该是新生的课外活动,别长安只扫了一眼,也没怎么看清,只见到里里外外全是人。
明媚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上,第一眼就看到了别长安。
前一阵子,林琳在明媚那里帮别长安查到了尹航的信息。
别长安知道,这忙是明媚帮的。
他心里也一直记着呢,想着有机会,一定跟她说声谢谢。
只是,明媚对别长安的印象不太好。
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林琳的花痴,另一部分原因是,她自己对寡言的男生,都没什么好感。
课外活动结束之后,别长安坐在图书馆里写论文,一抬头,正好看见明媚坐在自己的对面。
“写什么呢?”
明媚拧开了一瓶矿泉水,盯着别长安问。
别长安看了她一眼,说:“论文。”
“论文?什么论文?老师布置的吗?”
别长安说:“嗯。”
“有关什么的?”
“计算机,你在外面忙什么呢?”
“新生,课外活动。”
别长安点了点头,笑着说:“上次的事,谢谢你。”
明媚张了张眼睛,问:“什么事?”
“就是找人的那个事。”
她笑着说:“不用谢,林琳找到我了,举手之劳而已。”
“行,改天有空,出去坐坐,我请客。”
“好,那我去忙了。”
明媚晃了晃手里的水瓶,笑着对别长安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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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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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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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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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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