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昭华>第三章 博带
  看到端坐在孔子像斜下方的粮长,张昭华只怔了一下,就立刻两膝下跪,曲身俯首,两手圆拱而下行了大礼,口中道:“拜见先生。”

  她行的是肃拜的大礼,这礼节她只在五岁正式开蒙的那一天里,对眼前的人行过。平常见他,张昭华一般只是站着行个肃揖,口中也只呼“阿爷”就草草而过,但是显然今日不同往日。

  就连带她进来的粮长夫人见了,也是敛容行了肃揖,道:“老爷,这身衣服你甚少穿了。”

  粮长的身上穿的是一身月白色褒衣博带的儒服,青丝绦、白绢袜,茶褐鞋。他执着书卷坐在那里,让张昭华忽然有一种春风化雨一般的感动。

  “往日天子不重读书人,儒门有宝而不用,”他道:“今日却可大改了。”

  张昭华还没反应过来,旁边的粮长夫人忽然掩住了嘴巴惊道:“是朝廷重开会试、殿试了吗?”

  看老爷子轻轻点了一下头,粮长夫人忽然泣涕道:“那赓哥儿,是能去考了吗?”

  “他学得还不扎实,”粮长道:“而且抡才大典还不完备,只是开了会试殿试而已,还在争论进士及第的授官问题,听说今年科举第一,只是做了侍读而已,尚不及举人监生。”

  “能考就行了,已是不违背你当初的誓言了,”粮长夫人埋怨道:“你一直说国朝科考不完备,非要哥儿等着,继哥儿等不住去了国子监,你就不认他了;庚哥儿如今能考了,你再不让他去,怕也要逼得他走监生的路。”

  “监生立身不正啊,进士才是为官的清要之阶,”粮长捋须道:“你别看现在监生、举人充斥朝堂,只要开了进士授官,以后的朝堂都只会是进士的天下。监生、举人,怕到时候连循吏都做不得了。”

  张昭华默默听着,以她浅薄的历史知识,她也知道明清两朝科举是正途。当年她高考的时候,老师曾经拿明朝科考做比例,说明朝秀才中举的比例多为30:1,中举率约为3.3%。举人中进士的比例,多为20:1,录取率约为5%。

  这可比后世的高考难多了,真真可以算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每三年全国十三省才会选拔出三百人左右,实实在在都是拼杀过来的。

  也就是在这一天,张昭华终于知道了粮长的身世。

  粮长名字叫张从叔,字耕望。这一名一字都是有故事的。

  粮长是家里第三个儿子,生下来就是议定好要过继给没子嗣的叔叔的,所以名字就叫张从叔。他长大了之后四处求学,终于拜在一个大儒的门下。只是这个大儒是元朝科举制度下的淘汰者,终元朝一世,只有十六次科举,这个大儒苦等了十二年,才等到一次科考,可惜依然没有中。

  这个时候张从叔拜在门下求学,他便给这个孩子取了字叫耕望,意思是如果不中进士,就耕田有望。

  后来在张从叔的刻苦学习下,老师没有完成的心愿,终于让他完成了,他中了元朝至正五年的进士,如果往前数两届,有一个叫刘伯温的人,中了至正三年的进士。

  后来的事情就在张从叔的口中变得模糊起来,他中了进士,却没有仕宦。游学、归乡没多少年,天下就纷乱起来。颠簸半生,回了故乡,因为儿子是监生,故而推脱不去县官的任命,还是任了地方的粮长。

  张从叔自奉正途出身,眼见国朝在朱皇帝手上,却以举荐做官成了大流,心中自然大不以为然,生了两个儿子,在他的教导下,读书都很好,只是不许他们做官,非要等到科考完备的那一天。大儿子就偷偷溜去了南京入了国子学,小儿子留在县城里打理家业,等着科考下达开封府的一天。

  粮长居然是进士出身,张昭华还没从震惊里反应过来,就听到张从叔道:“今日还有黄册的事情要办,且不考校你功课,我教三句文,你记住了明日一并考。”

  张昭华低声应了,翻开小桌子上面摆放的书本,道:“先生请讲。”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张从叔道:“治理一国,应当恭敬国事,治民以信而不欺愚百姓;节省开支,不奢侈浪费;体恤百姓辛苦,役使百姓按照农时耕作与收获。”

  他细细讲了一遍,问道:“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吗?”

  “先生,昭华有一些地方不明白。”张昭华想了想,道:“孔子说,道千乘之国的人,指的是君王还是臣下呢?”

  张从叔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就听她道:“按理来说,孔子是主张学而优则仕的。他不提倡归隐,也希望弟子们出去做官。所以他考校弟子们的理想的时候,除了颜回、曾皙这样甘于淡泊的人,其他的弟子都有出仕的志向,连子路也有治理千乘大国的理想,所以这句话应该是孔子教导弟子们治理大国的方法。”

  “所以孔门一贯的思想就是,臣子敬忠国事,致君尧舜,令君王垂拱而治。”张昭华道:“但是我记得先生曾经对我提过,当今陛下宵衣旰食,奏章不经中书省而直达于御案,事无巨细一决于上。宫中用度,十分俭薄,每顿饭只有四菜一汤,而且还自己开了菜园子种菜。条条本该官员做的事情,皇帝却都做了,那百官又当如何自处呢?”

  其实张昭华还有一些话没说。孔子一共提出五项治国准则,敬事、信、节用、爱人、使民以时,除了刚才她说的敬事、节用之外,其实朱元璋是条条都做到了。

  比如这个信用的问题,张昭华在六年的时间里,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明太祖朱元璋不懂经济。

  她听张从叔说过,八年前河南洛阳和开封两个地方设了宝泉局,与京师的宝源局一起铸造钱币。这个宝泉局是开了关、关了开不知多少回。朱元璋铸小钱,与钞兼行又没有制定一个统一的钱钞兑换规则,兑换比例是上下浮动,张昭华不知道城里人是怎么看待宝钞的,但是他们乡下人,那是根本不知道,知道了也不会去用宝钞的。

  宝钞在宋朝有通行的市场,那是经济高度繁荣下的产物。现在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国家根本还没建立好国家信用,今日用钱换钞,没过几天同等的钞却换不来同等的钱了,百姓怎么能信任政府的决策呢?

  所以张昭华耳闻目见,长到六岁了没有见过一张所谓通行全国的宝钞,见到的都是小钱和碎银子罢了。

  国家虽然草创,但张昭华不信没有精通钱法的官员。这一看就是皇帝独断专行的结果,估计户部尚书根本也说不上什么话,所以连这个“信”都被朱皇帝包揽了。

  至于这个“爱人”,朱元璋如果不爱百姓,那么历史上就没有爱惜百姓的皇帝了,如果百姓告官,他不会加罪百姓,只会惩处官吏。这在历朝历代都是要追究百姓的“下犯上”的罪过的,但是到朱元璋这里,全都免了。

  最后一个“使民以时”,这个时候官府对朝廷的决策是贯彻地很彻底的,军屯、民屯,春种秋收、甚至养蚕缫丝,都有官府课业帮助,办事效率很高。

  总结下来就是,孔子说的本该由官员做的事情,朱皇帝一个人全包了,那他手下的官员该做什么呢?

  张昭华想到这里,才发觉自己问的已经不仅是一句论语语句的释义了。自明以后,皇权空前高涨,未尝不是朱元璋废丞相大权独揽的结果。一个人再英明,也不可能兜得住全天下。

  “那你觉得,皇帝的职责是什么呢?”张从叔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了她一个问题。

  张昭华笑道:“皇帝之职,前人已有叙之,所谓‘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文武争驰,君臣无事,可以尽豫游之乐,可以养松乔之寿,鸣琴垂拱,不言而化。何必劳神苦思,代下司职,役聪明之耳目,亏无为之大道哉!’”

  出自《谏太宗十思疏》里的这一段话,明明白白说明君主只需选贤举能,自可有修明之政。贞观之治非唐太宗一人之力,是君臣庆会的结果。

  “是子,可谓聪明之极矣——”张从叔显然很赞同她的见解,称赞了她一句,忽然又问道:“我屋里书虽多,并无一本会要、政要,你这女娃,是从哪里看得十思疏?”

  张昭华正为得了先生一句极高的夸赞而自得,忽然听得这一句,顿时瞠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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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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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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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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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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