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格点点头:“这是无可改变的。”
燕七又道:“储君人选,只有夜格和莫斯,别人没有任何机会。”
“我站在大华的立场上来看,莫斯这厮残暴不仁,畜生一个,让他当可汗,对我大华极为不利。所以,当我站在大华的高端立场上,一定是希望夜格能做突厥大汗。”
巴塔闻言,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没想到燕大人想的如此深远,这点我倒是没想到。”
燕七道:“莫斯就是个畜生,灭绝人性,他要是做了大汗,大华与突厥之间,岂不是永无宁日?”
“夜格虽然也残暴,好歹还算个人,嘿嘿嘿。”
巴塔满腹疑惑:“我又糊涂了,燕大人既然希望夜格继承可汗之位,那为何要杀了夜格王爷?”
燕七耸耸肩:“我没杀夜格啊。”
巴塔道:“前几天你还将夜格王爷抓进铁笼,放置于城头之上,并且扬言,要在十天之后,杀了夜格。”
“哈哈哈哈哈哈……”
燕七放声大笑:“那不过是用计而已,我故意用夜格做诱饵,为的就是围点打援,消灭夜格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我根本不会杀夜格的。他死了,谁做大汗啊。”
“啊?”
巴塔脑子翁的一下炸了:“燕大人,那我率军救援夜格王爷,您怎么不放人?”
燕七道:“我说过了,围点打援啊,不消灭突厥的军事力量,我怎么会放人?拜托,巴塔先生,你那时候还是突厥高官,咱们乃是仇敌,我岂能给你放水?你想得美哦。”
巴塔无比郁闷:“那夜玫瑰来了,你就放了夜格王爷?”
燕七一摊手:“大华有句俗语说得好: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已经放话了,十天一过,必须杀了夜格。所以,如果在十天之内,夜格没被救走,只能杀掉。”
“可是,我希望夜格能做大汗,又不会真的杀了他!所以,我只能假装不敌,趁机放走夜格。”
“刚巧,第十天,是夜玫瑰在进攻,我就借坡下驴,将夜格给放了。”
“什么?”
巴塔听了,简直惊掉了下巴:“夜格王爷根本不是夜玫瑰救出来的,而是燕大人蓄意放走的?”
燕七耸耸肩:“当然啊,不然巴塔先生率军攻打松城,攻了那么多天,舍生忘死,死伤惨重,甚至于全军覆灭,也没有救下夜格,那夜玫瑰年纪轻轻,一介女流,凭什么救下夜格?真当我吃她夜玫瑰的美人计呢?”
“所以啊,巴塔先生,我只能和你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巴塔听完,呆如木鸡。
他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的荒谬。
他舍生忘死,近乎全军覆灭,也救不出夜格。
而夜玫瑰却来得巧,轻而易举的救走了夜格。
他成了败军之将。
夜玫瑰却成了英雄。
上哪里说理去?
这是什么世道?
巴塔抽着鼻子,很想哭。
燕七道:“巴塔先生,你怎么眼圈通红,很想哭?想哭你就哭吧?”
巴塔道:“我憋屈。”
燕七点点头:“我理解,憋屈你就哭吧,男人哭吧不是罪。”
巴塔无比委屈:“燕大人,您可知道,夜玫瑰成了大英雄!”
燕七道:“她成不成英雄,与我何干?我又管不到你们突厥那一亩三分地。嘿嘿……”
巴塔泪流成河。
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也是自己运气不好。
假如,要是让夜玫瑰先救夜格,那夜玫瑰就会损失惨重。
他排在后面救援夜格,不仅不会损兵折将,还能救下夜格。
而且,他还会成为英雄。
“哎,运气不好,运气不好。”
巴塔唉声苦叹。
燕七道:“巴塔先生何必垂头丧气?好歹我还救了你一命!放心,一切都会过去的,你跟着夜格,还会有飞黄腾达之日。”
巴塔垂头丧气:“燕大人说的不过是吉祥话,夜格王爷现在已经失势了,还哪有飞黄腾达之日?”
燕七道:“失势了?不会吧?夜格依然是右贤王,位高权重。”
巴塔道:“位高权重?哎,位置是很高,但是,权柄嘛,却落在了夜玫瑰的手中。”
燕七无所谓的挥挥手:“夜玫瑰是夜格的女儿,他们父女一家亲,权利在谁手中,不都是一样的?无所谓,一点都无所谓。”
巴塔急的跺跺脚:“大人,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突厥不比大华,父子之间,骨肉至亲。实际上,夜玫瑰和夜格的关系,那是剑拔弩张!”
“这一次,夜玫瑰上位,夜格断断再无重新掌权的机会。”
燕七打马虎眼:“夜格做不做贤王不要紧,这些权利,给了夜玫瑰也无所谓,他只管去争夺大汗之位就行了。只要夜格能坐上大汗之位,那巴塔先生一样飞黄腾达。”
巴塔急的抓耳挠腮:“哎呀,燕大人,和你说不明白了,夜格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没有任何势力和金钱在突厥王庭进行沟通和交流了。没有沟通和交流,突厥王庭那帮家伙岂会给夜格王爷说好话?哎,这大汗之位,非莫斯莫属。”
“什么?”
燕七登时就急的站了起来:“这么说,莫斯赢定了?”
巴塔无奈的点点头:“赢定了。”
“哎呀呀。”
燕七使劲一拍桌子:“没想到局面会成这样,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我可不想莫斯坐上大汗之位,这非我所愿,非我所愿啊。”
燕七急的直打转。
像是高速旋转的陀螺。
巴塔没想到燕七这么焦躁。
这还是那个沉默冷静的燕七吗?
他当真很焦躁。
明明是突厥选储君,却把燕七急躁成这个样子。
但仔细一想,燕七焦躁烦闷,也的确事出有因。
因为,莫斯上位,对大华来说,无异于暴风骤雨。
大大不利。
燕七盼望夜格上位,在情理之中。
想到这里,巴塔突然计上心来。
咦?
既然如此,我何不利用一下燕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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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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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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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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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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