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校花的全能保安>第两千四百一十四章 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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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下,车子急速的前行在前往妙枝山的路上。

  妙枝山是十万大山之中一座有特殊意义的山,这座山不仅是一个4A级旅游景点,更是当地圣山,每年的农历八月二十四,十万大山中各个地方的人都会前往妙枝山进行朝圣,这是特属于当地人的一个节日,所以很少有汉人知道。

  十万大山是西南边的群山的一个统称,包含多条山脉在其中,面积之大,大概有半个开流省那么大。

  云省的许多少数民族都居住在十万大山之中,有的种田,有的种菜,种植果树,也有的中一些草药,因为十万大山横跨的面积太大,各种各样的地势地形都有,所以在这里经常会有很多神奇的东西。

  许太平此时开车行驶在十万大山之中,路是山路,蜿蜒崎岖,而且路况不好。

  这样的路,在整个行程之中至少占了百分之五十,而总共的里程数是六百多公里,许太平必须得保证平均时速一百公里以上,才能够在朝圣活动结束之前抵达妙枝山,而这,也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在许太平看来,他只能花五个小时的时间在路上,大概在清晨六点多到七点左右抵达妙枝山,这样朝圣的活动正在进行时,自己要找到人也相对简单的多。

  用风驰电掣已经无法形容许太平此时的车速了,在蜿蜒的山路上,开六七十就已经给人相当快的感觉了,而许太平现在的时速,一直维持在一百二!

  在许太平的面前放着一把手机,手机上是一张实景地图,地图上行记录了整条路的状况,而许太平也正是利用这张地图,才能够始终将车速维持在一百二左右,并且不至于会冲到路边。

  “你这开车的技术,已经超越了一般拉力赛的车手了。”九方念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认真的说道。

  许太平笑了笑,说道,“也只是超过一般拉力赛车手,跟那些厉害的没得比。”

  “我对你的过去很好奇,我能查到的资料里,你的生活轨迹只到你大学而已,后面的那些轨迹,我一看就知道是虚构出来的。”九方念蓝说道。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些事情。”许太平笑着说道。

  九方念蓝笑了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说道,“有关于神谷族,天叶族以及白桑族的相关资料,我的同事已经发过来了,朝圣日的时候,不同族群的人都会穿不同的衣服,神谷族的衣服以金色为主,天叶族以黑色为主,白桑族以白色为主,神谷族的图腾是老鼠,天叶族的图腾是狼,白桑族的图腾是白鹤,这些在他们的衣服上都有所体现,这一次前往妙枝山的都是各个族群的王族以及随行的护卫,人数不多,总人数在一千人左右。”

  “如何区分他们的首领与一般王族?”许太平问道。

  “我这里有他们首领的照片。”九方念蓝将手机拿起来,正对向了许太平。

  许太平看了一眼九方念蓝的手机,看到了三张照片,这三张照片上分别是三个不同的人,第一张照片上一个穿着金色的苗服,身材消瘦,脸色有些阴鹜,颧骨特别高,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这人的名字是龙辛布钮,也就是说,这人正是神谷族的王,也就是龙尼桑久的父亲,第二张照片是一个身材**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黑色的苗服,名字叫做吉达,是天叶族的王,第三张照片是一个女人,大概五十岁左右的年纪,皮肤有些黑,脸上有不少的纹身,长得只能算是一般般,但是却又一股神秘的气息,这人的名字叫做白英,是白桑族的王。

  这三个人控制着苗族最大三个分支,同时也是蛊文化最深的三个分支。

  “据说这三个人都是蛊毒师,只不过三人很少在公众面前出手过,所以,他们控制的蛊是什么,特性是什么,很少有人知道,大家只根据这三族的特性大概的对这三人的蛊进行了一些猜测,龙辛布钮一定是含有剧毒的蛊,吉达的蛊应该大多数是飞虫类,因为飞虫最擅长最终,至于白桑,我们估计应该是甲壳类蛊,甲壳类虫子一般都会分泌粘液,而这种粘液有一些是可以入药的。”九方念蓝说道。

  “明白了!”许太平点了点头,这三支里面他最在意的就是神谷族的人,因为只有神谷族的人才能够真正的威胁到他,而且,人蛊,也是从神谷族来的。

  “三族之中神谷族的势力是最大的,也是最强的,每年的朝圣日,神谷族的王都要站在最显赫的位置主持朝圣仪式,今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也是神谷族的王龙辛布钮主持朝圣仪式。”九方念蓝说道。

  “龙辛布钮…这个人还有更多他的资料么?”许太平问道。

  “没有了,这些人都住在十万大山里,有的人连身份证都没有,上面给了他们足够的自治的空间,所以…我们掌握的关于他们的情报就很少,比如那个蒙沢汉,我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对方的任何资料。”九方念蓝说道。

  “那个家伙可得注意了,人蛊一两个没什么,要是来个一大群的,就不好弄了,势对于人蛊似乎起不到作用,就好像对机械人一样。”许太平说道。

  “我明白!”九方念蓝点了点头。

  夜色下,车子急速的前进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月亮一点点的下沉,天空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漆黑之后,开始慢慢的变量了起来。

  黎明,到来了。

  妙枝山下。

  今天的妙枝山景区已经被暂时的封锁了起来,封锁时间是早上的五点到九点。

  朝圣的时间是六点到八点,景区这边多给了两个小时,一个是给朝圣的那些人更多的时间进入景区,然后再给他们更多的时间离开景区,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其实也是游客最少的时间段,所以封锁起来对景区几乎没什么影响。

  早上五点左右,就有一群群穿着华丽服装的人进入了景区。

  朝圣是只有王族,贵族,首领这些才可以参与的,一般人不用参与,也没有资格参与,所以每年朝圣的时候只有一千多人。

  一千多人对于整个妙枝山景区来说并不多,从天空往下看的话,只能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人满满的往山上而去。

  早上六点半。

  一辆轿车停在了妙枝山景区的停车场。

  车子的前方引擎盖位置冒出了一阵阵的白烟,可见发动机的温度之高。

  许太平跟九方念蓝一起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个人怎么办?”九方念蓝指着还在昏迷的龙尼桑久问道。

  “关后备箱里,带他过来的主要作用就是如果真的跟神谷族的人在这里起冲突了,可以拿他当人质,如果我们中毒了,也可以拿他交换解药。”许太平一边说着,一边将龙尼桑久关到了后备箱。

  随后,两人径直往景区入口而去。

  景区入口处,依旧有不少人在上山。

  许太平隔着远远的扫了一眼,很快锁定了目标,之后,许太平悄然隐入了景区的树林之中。

  没多久,许太平跟九方念蓝两人出现在了上山的路上。

  此时两个人身上已经换上了一套火红色的服装。

  许太平不知道这是哪个族群的衣服,不过这衣服穿在身上还挺合身的,而在妙枝山的某一处,有一男一女两人被人打昏了过去,还被捆绑了起来,这两人的身上穿着许太平跟九方念蓝的衣服。

  路上的人有不少,衣服也是各种各样的都有。

  看的出来,这些不同族群的苗人平时的交流应该不多,许太平跟九方念蓝走在路上,也没见有人来跟他们打招呼聊天。

  每个人都自顾自的往山上走。

  大概在七点左右,许太平跟九方念蓝终于来到了妙枝山的山顶。

  妙枝山山顶此时已经聚集了数百人,这数百人都穿着非常华丽的衣服,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的则是十几二十个的聚在一起,从这就可以看出族群的大小了,族群大的人来的人多,族群小的来的人少,有的族群就一个人来的都有。

  “没看到三大族的人啊!”许太平皱眉说道。

  “三大族的人应该会压轴出场。”九方念蓝说道。

  “话说,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这裙子很适合你。”许太平低声笑着说道。

  “喜欢么?喜欢的话…我可以一直穿着。”九方念蓝抛了个媚眼给许太平。

  “我试过护士服,警服,空姐服,洛丽塔衣服,古装,就是没试过这种衣服。”许太平暧昧的说道。

  “别闹…咱们在做事呢!”九方念蓝说道,虽然嘴上说别闹,但是九方念蓝的眼里却已经是媚意盎然。

  这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媚意,混着微微的媚势,足以迷惑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男人。

  就在这时,远处的人群忽然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许太平往远处看去,只见三队人马,正从远方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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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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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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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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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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