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历史粉碎机>第一七六章 暴君
  杨皇帝终究还是没能实现把董小宛收入后gong的理想。

  因为……

  她居然殉情了!

  在抄家的锦衣卫到达冒家时候,董小宛已经悬梁自尽了,由此可见她对冒辟疆确实是真爱。

  “这真是一个ji女比官员节烈的奇葩时代啊!”

  杨皇上感慨道。

  新版河阴之役彻底解决了他在江南一系列改革的阻力,五千具青虫的死尸,震慑了江南所有官员和士绅,看着长江岸边那绵延的尸山血海,不会再有任何一个官员和士绅敢耍阴谋了,在一言不合就掀桌子的皇帝面前,他们的任何小心思只能是自取其辱。虽然这也让包括何腾蛟和瞿式耜在内,大批为大明坚持到最后的官员选择了愤而辞职,但也的确让杨丰的那些政令顺利推行了下去,说到底任何改革不流血是肯定不行的,滴血屠刀往往是最有效的改革手段。

  当然,这也坐实了他的bao君形象。

  而且不是一般的bao君,桀纣之君这个词都无法满足那些士子们对他的仇恨了,也唯有秦始皇能与之相提并论。

  bao君就bao君吧!

  皇上其实也不是很在乎名声这种东西的。

  再说这无非就是个舆论宣传的问题而已,在那些士子们吟诗作赋咒骂黑暗年代的同时,最新开办的应天报可是正大肆鼓吹皇上的德政,这份每五天才一期,实际上是锦衣卫开办,而且利用驿站系统递送的报纸,可比那些士绅嘴巴更大得多。除此之外早就已经在大明泛滥的荡寇志,圣驾扫北记,大明群英谱之类描写皇上南征北战的小说,评书,甚至于戏曲,同样也开始增加钱逆余党蛊惑士子阴谋弑君的内容,这些东西可别诗词歌赋更容易被老百姓认可。那些士子们无论写多少缅怀冒辟疆的诗词,都不如应天大街的露天戏台上,扮演皇上的演员手起刀落将画着曹操式脸谱的冒辟疆砍翻在地,获得的掌声更加热烈。

  至于他们也写……

  谁敢演?

  哪个戏班敢演直接请去锦衣卫喝茶。

  如今的锦衣卫,可是专门有一个宣传司在负责这些东西。

  尤其是在诋毁皇上形象的问题上,这个是容不得半点马虎,如今的锦衣卫可以说都超出全盛时期,内务司的上万名暗探散布民间,甚至都已经开始招收女暗探了。这些人监控着大明每一座城市乡村,连同那些深入基层的皇庄共同编制起一个严密的特务网络,一切民间对朝廷不利的信息,都迅速传递到各地校尉们那里,然后汇总筛选逐级上报最后送交司指挥使,再由大太监王承恩最后筛选奏报皇上。可以说此时的锦衣卫,已经整合了原本锦衣卫和东厂的全部职能,缇骑四出的时代就像阴云般,笼罩在了大明的上空,甚至连大明都已经容纳不下开始向着大明以外扩散,比如那些逐渐远航的南洋公司商船上,很多都带着锦衣卫情报司的暗探。

  而就在讨倭军启程,同时大批被抓壮丁的青虫,战战兢兢在明军刺刀下强忍着恐惧,给自己的那些战友收尸的时候,皇上也登船离开南京并且南下了福州。

  “陛下,这就是咱们开建的第一批新式战船。”

  闽江北岸的一处山脚下,郑芝龙指着前方激动地说。

  这里是福州的马尾。

  此时在原本历史上马尾造船厂的位置,五座二十丈长的大型船坞一字排开,这是郑芝龙花了两年时间为杨丰建造的,不计其数的造船工匠正在这五座船坞内不停忙碌着,以五根十五丈长的龙骨为基础,不断将一块块早就准备好的木材搭接上去。五艘三级战列舰就这样开始逐渐具备雏形,未来它们将和同时在大沽口开建的另外五艘战列舰一起,组成大明第一支真正的海军舰队,然后就像当年的郑和船队一样,带着大明皇帝的威严驶向南洋,去扬皇威于四海,宣教化于万国。

  “技术上还有什么难题吗?”

  杨丰问道。

  “回陛下,没什么难题,实际上臣之前也试着建造过这种夹板船,单论技术上咱们也并不比他们差,甚至在一些地方咱们的工匠比红毛人的工匠还强,如今这五艘只是更大而已。有圣上提供的图样,还有他们的船做样板,剩下就都简单了,这东西说到底也就是一个钱的问题,不过臣还是觉得咱们应该用咱们的硬帆。红毛人的这种软帆并不比咱们的硬帆更好多少,甚至咱们的硬帆在近海比软帆还好用,而且使用软帆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训练水手,他们的这套索具太过于复杂了。”

  郑芝龙说道。

  他现在可是满腔热情,他儿子郑成功刚刚被皇上正式封为延平郡王,成为大明继吴三桂之后第二个活着的异姓王。

  加上他的南安侯,郑家一个郡王一个侯,可以说那恩宠也是绝无仅有了,为了报答圣恩,老海盗头子就像上紧发条般,正拼命做好皇上的每一项工作,而且皇上还说了,一旦这批战舰建成并且使用熟练,将组成舰队宣慰南洋,这舰队提督一职有很大可能也会落在他郑家,老海盗那就更得拼命了,万一被沈家和张名振的浙江系抢去,那可就很不好了。

  后者可是圣眷正隆。

  “还是软帆吧,稳妥一些为好!”

  杨丰说道。

  软帆和硬帆的确是各有所长,但欧洲人的软帆是经历了数百年远洋航行考验的,而中式硬帆也就耆英号一个例子了,他未来可是要让这些战舰横渡太平洋的,还是尽量玩保险的吧。

  “是臣疏忽了!”

  郑芝龙忙说道。

  “最近荷兰人有何反应?”

  杨丰紧接着问道。

  “陛下请放心,他们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他们真要是敢赖在台湾不走,臣集闽粤水师之力也足以把他们打出去。”

  郑芝龙说道。

  “那这台湾之事朕就交给爱卿了!”

  杨丰满意地说。

  “另外南洋公司的商船最远向南到过什么地方?”

  他问道。

  “向南最远的话,也就航行到爪哇了,实际上咱们同南洋的贸易主要是吕宋,安南,这几年才开始向西过马六甲,最远到金奈,但向南最远也就到巴达维亚,而且很少会过去,目前南洋公司最主要航线就是金奈或者达卡。那里的王公很喜欢咱们的货物,而且咱们也需要他们的战马,只不过荷兰人占据了马六甲,咱们每次都得额外给他们交买路钱,至于向巴达维亚没多少利处,那里的生意都是荷兰人控制着。”

  郑芝龙说道。

  事实上南洋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就是往印度卖那些杨丰提供的奢侈品,尤其是北京的工厂里,正源源不断生产出来的镜子,还有就是大型的座钟之类工艺品,然后再从印度往回拉战马和棉布,这些年他已经运回近千匹马瓦里马了。

  “挑两艘好些的船,选一批最好的水手,然后交给你弟弟郑鸿逵,让他拿着朕的海图,一直向南洋以南,能走多远他就走多远,但必须到达金州,并且在金州寻找一处能够移居人口的港口,如果有可能的话,就在那里留下几个人建设营地,总之他必须探索出向金州的这条航线,接下来朕要大量向金州殖民。”

  杨丰说道。

  金州就是澳大利亚,向那里的殖民部署越早越好。

  这种事情是最耗费时间的,现在派出船队探索航线,那么最快也得一年时间才能出结果,然后再派出殖民队,按照他的估计三年内能在澳大利亚建立起第一个定居点这就很好了。而且还得是在澳大利亚北部,如果想要把殖民地延伸到墨尔本,恐怕五年内能完成就不错,然后再寻找金矿并开始淘金,乐观估计七年内他能见着澳大利亚的金子,两万里的距离,让他的任何计划都会变得很漫长。

  “臣尊旨。”

  郑芝龙忙说道。

  “另外还有,金州公司的商船也必须再向西,金奈还不行,必须绕过印度,向天方,波斯一带进行贸易,尤其是他们那里的马匹。”

  杨丰说道。

  他现在最急需的东西就是优良的战马,明军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向西北进攻,不停地进攻下去,至少在他有生之年要打到中亚的阿姆河恢复盛唐疆域才行,而这场注定会旷日持久下去的战争必须依赖战马,无数的战马,几十万几百万匹的战马。他现在已经不缺马场了,东北的辽河一带有足够的土地来牧马,而且还有更加广袤的北方草原,这样一来最重要的就马种了,马瓦里马他已经有了,都在北京附近的马场,同挑选出来的蒙古马进行杂交,但这还远远不够,必须不停地继续大量引进良马。

  马瓦里马,阿拉伯马,波斯马,甚至汗血马,北非马,欧洲马,总之一切能够购买到的马他都要往回买。

  “陛下,这得需要大量资金。”

  郑芝龙小心翼翼地说。

  “为什么需要钱呢?难道他们不喜欢这个吗?”

  杨丰从梁诚手中拿过一个小布口袋,然后从里面抓出一大把人工合成的红宝石,一边往下洒一边笑着说。

  “那倒也是!”

  郑芝龙也跟着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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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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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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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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