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历史粉碎机>第七一六章 胜利的曙光
  韩常被杨再兴杀死后,他的部下没有坚持抵抗太久……

  毕竟他们不是女真。

  至少三千韩常的残部选择了投降然后被押走,因为国师早有命令,除了女真无论投降与否都一个不留外,剩下契丹和汉人只要投降就都不许杀,所以他们被押往战线后方等待处置。

  而他们的投降导致了完颜阇母侧翼的洞开。

  已经没有兵力来堵王德和杨再兴这两头猛兽的阇母,只能收缩战线放弃对张俊和苗傅的进攻,但也就在同时韩世忠所部开始反击,原本进攻他的金军也不得不后撤,这实际上就是金军的全线收缩。而紧接着北边的姚友仲和高师旦两部也开始了反击,六部加起来总计超过十二万大军同时向前挤压,因为这片沁河与太行山夹出的战场是一个大致的锐角,他们的横向挤压很快就使得这十二万大军连成一个整体……

  十二万大军啊!

  他们横亘了近二十里!

  一个个小的步兵阵型以互相能支援的距离排列在平原上,阵型中那些士气高昂的士兵密密麻麻靠拢,举着手中的各种武器,在鼓声中缓慢而又坚定地不断向前,将金军骑兵的活动范围不断挤压。

  后者冲不开他们。

  虽然这时候他们已经离开拒马带的保护,但适应了战场节奏,尤其是被胜利鼓舞的士兵,原本对金军对骑兵的畏惧已经荡然无存,现在的他们很清楚自己掌握战场上的优势,他们需要做的很简单,就这样结阵向前不停地走。然后他们就会走向胜利,持续了多年的战争就会结束,以后也就不会再有金军南下的烧杀抢掠,他们的家园就会恢复和平安宁。不为皇帝,不为任何人,只为他们自己的家园和亲人,这些年来金军的一次次入侵,早已经让他们知道了逃跑的后果,所以此刻他们无比坚定,他们无比顽强,而当一支步兵结成这样的阵型,并且有着坚定顽强的意志后,骑兵几乎就无法突破他们的防线。

  骑兵对步兵最大的优势并不是正面的冲击能力,而且凭借高机动性的侧翼攻击。

  但宋军没有侧翼。

  他们左边是泛滥的沁河。

  他们右边是绵延整个中国的的茫茫群山。

  阇母空过数万骑兵,却只能选择对骑兵最不利的正面硬撼,然后去面对密密麻麻的长矛,数万支神臂弓,无数战斧棹刀斧枪甚至还有火药武器,还有床弩和弩炮。

  另外还有宋军骑兵和那些猛将。

  除了姚友仲和高师旦两部没有骑兵以外,其他各部都有一定数量的骑兵作为核心,这个时代的战斗都是步兵炮灰肉搏消耗,然后将帅最亲信的精锐骑兵在恰当时候做最后一击。无论从河北南下之前获得了辽国流出的战马的韩世忠,还是西军系统的张俊刘光世等原本就配有骑兵的,统统都有一两千规模的骑兵,这些骑兵在王德,杨再兴,解元等原本历史上支撑起南宋江山的猛将们带领下,在步兵挤压金军的同时,不断向前突击搅乱金军。

  而姚友仲两部则把他们手中最重型的武器亮出……

  火箭。

  不是国师版。

  而是大宋工匠自制的,拖着一根竹竿稳定的,没有任何精度可言,但好在它们也不需要精度,这些从宋军中呼啸飞出,落在金军骑兵中炸开的诡异武器,用火光和巨响制造着混乱。

  它们炸死斡离不的凶名本身就是一种武器。

  阇母的大军就这样在一道移动的铜墙铁壁前不断后退,他们一次次冲击,但又一次次在这铜墙铁壁前碰得死尸堆积。

  虽然宋军死得更多,但宋军数量多啊!

  因为金兀术还在牵制宗泽,韩常所部全军覆没,阇母各军在伤亡之后,目前剩下的只有不足三万,宋军是他的四倍,宋军完全拼得起消耗,他就这样一点点被挤压过了丹水,尽管他拼死冲击,但还是没能阻挡住宋军越过丹水,然后他就这样丢掉了对南岸洛索来说最重要的连接通道。

  紧接着洛索也放弃了在南岸的挣扎开始向北撤退。

  洛索其实更惨。

  他带着两万金军被御营司剩余三个军六万精锐,还有孙昭远部的王彦及翟氏兄弟部下三万宋军,总计九万宋军围殴。

  这里面虽然标志性名将就一个刘锜,但却有整整六万最精锐的御营司军,而剩下还有八字军的创建者王彦,他的确不出名,但是刘锜打赢顺昌之战基础就是他的八字军,王彦被解除兵权后,作为赵构亲信的刘锜空降接管他的部下,然后就依靠这支军队和优秀的临阵指挥能力,刘锜才在顺昌打出一场奇迹般的胜利。

  至于翟氏兄弟是洛阳豪强,龙门一带的望族,翟家在原本历史上一直为南宋在洛阳一带血战,兄弟俩都战死后翟兴的儿子一度收复洛阳,后来实在无法坚持下去,才率领部下南撤到襄阳一带。

  他这一部是真正的子弟兵。

  这是背靠家园战斗的。

  九万大军和北岸各军一样,一字排开向北横推,洛索冲了几次始终无法撼动御营司军的那些方阵,反而使自己损失惨重,原本他和北岸的阇母夹沁河列阵,此时看到阇母已经丢掉了怀州的浮桥,自知留在南岸已经没有好结果的他立刻向北撤退,他的目标是沁河上游,那里不但水浅而且是大路还有一道桥。

  然而他还是晚了一步。

  当他带着不足一万五千金军快要看到目的地的时候,在他侧翼不远处的平原上,一支骑兵已经列阵完毕然后端起了长矛。

  “终于来了!”

  李彦仙长出一口气说道。

  “杀!”

  他举起长矛看着原本历史上,和自己血战三年,然后从他手中夺取陕州屠城使他愤而自杀的对手,紧接着发出了怒吼。

  三千骑兵同时催动了战马。

  而在他们的右侧,是上万名身上衣着破烂,盔甲都很少,武器也乱七八糟甚至连弓都很少,而且队形也同样混乱的步兵,在这些人的前面,几个连马都没有的将领,也在这一刻举起了他们手中的武器。

  “杀,报仇的时候到了!”

  其中一人大吼一声,第一次开始了狂奔,他身后所有士兵汹涌而前。

  洛索立刻停下列阵。

  不过他的一万五千人马同样拖了一支很长的队伍,甚至有一些还在从孟州一带战场撤回,真正随他到达这里的前锋只有五千,这五千骑兵匆忙背沁河列阵。

  但那支骑兵居然连盔甲都很少,轻装的战马速度很快,这边还没列阵完成他们就到了,好在洛索部下的具装骑兵也没把这些轻骑兵放在眼力,最先完成列阵的五百具装骑兵迎头撞过去,然而靠近到视线范围后却纷纷减速……

  密密麻麻的一片长矛林啊!

  原本一直在洛阳一带作战,此刻第一次遭遇骑墙冲锋的金军,下意识地就想避开这东西的锋芒。

  话说这时候骑兵早就不用长矛了。

  实际上这时候骑兵通用的长兵器就是锥枪,但锥枪其实很短,但枪杆很粗,这是铠甲发展和成本均衡后的无奈之举,首先锥枪能破甲,其次短粗的枪杆不易断可以持续使用,而唐朝马矟的确兼顾了这两者,足够长,破甲足够强,而且还是古代般复合材料杆的不怕断,但已经把士兵当炮灰的文官们,很显然没兴趣给这些贼配军配上这种昂贵的武器。

  话说一支马矟得多少钱?

  一个锥枪头后面镶个木杆才几个钱?

  最终马矟不见了。

  而近似现代大枪的锥枪成为主流。

  而此刻密密麻麻一片比马矟还长的长矛,以超过百里的相对速度迎头撞过来,这些久经沙场的金军骑兵不用猜也知道接下来的结果,这样密集如墙的队形根本无法躲开攻击,而这样的速度长矛当胸撞击就算穿不透铠甲自己落马也是绝对的,而骑兵战斗中落马就基本上和死了没区别,原本冲锋的金军具装骑兵毫不犹豫地原地转向,试图加速避开其锋芒。

  然后就像汴梁城外结果一样,三个波次的骑墙冲锋,瞬间撞翻了乱做一团的金军骑兵,就像一片席卷而过的潮涌般继续撞向洛索。

  而在后面是那些步兵。

  这些连衣服都没几件完整的与其说是士兵不如说是难民的,亢奋地汹涌而上,用他们手中刀枪斧头锤子甚至干脆连枷一顿乱砸,所有还活着是金军也变成了死尸,然后捡起他们武器甚至骑上他们战马的那些步兵们再一次追随李彦仙。

  这时候李彦仙已经撞上了洛索。

  第一轮冲击中长矛就已经折断一一节,举着剩下还有不足三分之二长度空心木杆的李彦仙,依旧靠着冲击力量用这根木杆将抡着狼牙棒试图阻挡他的金军撞下了马,后者的狼牙棒还没他那根木杆的一半长。

  而同时他的木杆也终于报废。

  他随手将这东西一扔同时摘下国师版连枷,就在洛索手中锥枪直刺自己的同时伴着战马的冲击瞬间到了他跟前,虽然后者的锥枪刺穿他的胸甲刺进了他的腹部,但李彦仙的连枷上那个用铁链连在木柄上的带三棱钉锤头,依旧准确地砸进了洛索的头顶。

  后者几乎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向马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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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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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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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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