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历史粉碎机>第六四三章 大清的最后一把老骨头
  郧阳。

  郧阳镇总兵茫然地看着前方。

  在他前方的汉江上,一艘没有帆的红色大船缓缓而来,带着一种奇怪嗡嗡声就像是怪兽的低吼,自走船他当然见过,不过和他从前线逃回来之前看到的那些明军自走船不同,这艘船上看不到高耸的,冒着滚滚浓烟的巨大烟囱,倒是在船尾处有一个管子里淡淡的青烟隐约可见。

  他身旁码头上那些下江的客商同样震惊地看着这艘怪船。

  当然,还有船上的怪人。

  在金色盔甲的包裹下,那个怪人负手而立,站在船头甲板上,仿佛一尊金色的神像般用威严的目光扫视岸边,被面甲遮住的脸看不见,整个人除了双眼全都在金甲中,阳光下反射着刺目的光芒。他身后十几名身材高挑,穿红色军服的美女持枪而立,而在这艘船的顶部还有一个奇怪的东西架着,四名士兵坐在座位上将这个东西对准岸上,其中一个用手扶着一个手柄,另一个则扶着一个向上竖立的铁皮匣子。

  郧阳镇总兵的双腿哆嗦起来。

  红色大船也开始减速并缓缓驶向码头。

  郧阳镇总兵哆嗦得更厉害了。

  然后在无数茫然地目光中,红色大船停靠在众多的木帆船间,那怪人冷哼一声踏上了码头,包裹着金色铠甲的双腿在木制码头上迈步向前,脚步恍如擂动的鼓声缓慢而又沉重。

  而他的每一次迈步都会让郧阳镇总兵的哆嗦加剧。

  人群早已经向两旁分开,就像夹道欢迎般鸦雀无声地看着他,听着那恍如战鼓的脚步。

  郧阳镇总兵都哆嗦成了打摆子,脸上的冷汗不停往外冒。

  看着越来越近的金色身影,突然间他尖叫一声。

  然后他就像被抽去骨头一样,一下子瘫倒在地,而也就在同时,那人走到了他面前,金色盔甲包裹的双腿终于停在了距离他鼻子不到一尺远的位置,下一刻总兵大人以极其矫健地动作,一下子翻身爬起,突然间就像摔在地上一样重重地跪倒,脑袋狠狠磕在那金色双腿前……

  “罪民恭迎神皇!”

  他带着脑门上磕出的血,一边不停地磕头一边高喊。

  清军在湖北的最后一座要塞级城市郧阳府,就这样随着郧阳镇总兵的喊声宣告光复,而这里也是神皇进军长安的道路上目前已知唯一一座真正要塞,再向前一直到兴安府也就是安康之前,再无任何真正重兵守卫的城市。

  清军对汉中的防守只是为了保护从四川北上的运输线。

  明军就算沿汉江而上,唯一合理的战略也只是夺取汉中切断这条运输线,他们不可能走栈道北上进攻长安,就明军对后勤的依赖,别说是秦岭栈道了,就是平原的陆路运输都支撑不了太远,数百里的栈道进攻重兵防御的坚城,这完全就是自杀一样,这不是冷兵器时代,一个挑夫翻山越岭走半个月,估计也就能供明军的四十斤开花弹打两炮,明军是不会这么傻,所以清军防御体系的目标就是保住汉中,第一关郧阳算前沿,第二关兴安是主防线,第三关汉中是最后,嘉陵江陈仓道还在汉中西边,这套防御体系可以说足够安全,毕竟汉江中上游只能通行木帆船……

  呃,还有柴油机驳船。

  蒸汽小火轮那是别指望了!

  一来水浅河窄走不了,二来逆流而上煤炭消耗巨大,沿途也没地方可以补充燃料,实际上一直到清末民初,汉江上的小火轮也才刚到老河口,但是,用神皇储备的一百台大马力柴油机制造拖船,烧同样他库存的柴油,然后拖那些内河木船,这样就完全可以了。

  “大清算是真完了!”

  总兵大人一脸忧伤地喃喃自语。

  此刻神皇刚刚驶来的汉江上,一艘黑色铁皮船缓缓而来,尽管有一千马力柴油机驱动着螺旋桨,但这艘小得可怜的内河平地船依旧如龟爬,速度大概也就和人快步走差不多。因为在这艘船的后面,还拖着一支由十几艘几十吨级小型木船组成的绵延长龙,这些升起风帆的木帆船则满载着全副武装的明军士兵和物资,在汉江上以相当于它们正常情况下顺流而下的速度逆流而上。

  好歹也是职业军人的总兵大人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你,找些熟悉上游航道的!”

  刚刚接受完匆忙从城内跑出来的郧阳知府等人叩拜的神皇,突然对他说道。

  总兵迅速堆起笑容。

  “神皇,王师的船有些大,看这吃水也深了点,怕是过不了兴安府,尤其是石泉这个关口是万万过不去的。”

  他献媚道。

  郧阳知府和一帮官员赶紧附和。

  “兴安?谁说朕要到兴安了?”

  杨丰笑着说道。

  他当然不是到兴安的。

  三天后,兴安。

  “王爷放心,老夫在此,这兴安城就是铜墙铁壁一般,发匪就是插翅也飞不过去!”

  能使八十斤大刀的汉中提督胡超拍着胸脯说道。

  他面前的是肃顺。

  因为郑亲王端华死在从北京出逃的路上,而恩华在剿灭西北叛乱时候被bao民乱刀砍死,这时候肃顺继承了郑亲王的爵位,而且作为钦差大臣驻扎汉中,实际上总揽汉中的军政事务,保护至关重要的运输线。在曾国藩投降后,作为爱新觉罗家这时候头脑最好使的,他立刻就转到兴安准备迎敌,连同原本驻扎这里的汉中提督胡超,八旗新军一个旅,做好了一旦明军沿汉江而上就死守兴安的准备。

  至于前出到郧阳,这个他们是肯定不敢的。

  他还没那么傻。

  他手下就一个四千人的新军旅,一万人的绿营,这点人跑到郧阳,跑到明军物资供应充足的山区外围,那真就跟自杀一样,他们很清楚想打败明军唯一的办法就是退到明军补给不足之处,拉长明军的后勤线,最大限度削弱其火力上的优势。弹药充足补给畅通的明军根本无法战胜,就连抵挡都抵挡不住,话说这时候的清军将领们都败了那么多年,早已经败成合格将军了,他们知道自己和对手的差距,也知道他们该如何去战胜对手……

  呃,做不到是另一回事。

  总之,兴安是最好的战场。

  从汉江航运由易转难的关键点老河口开始到兴安,那近千里曲折蜿蜒的山间河道,还有逆流航行的艰难和浅水对船只载重限制,再加上枯水季节汉江水位的暴跌,会为他们最大限度削弱明军的战斗力。

  甚至削弱到十不存一。

  一支只剩下十分之一战斗力的明军还是可以战胜的。

  “胡老将军,大清就靠老将军了!”

  肃顺一脸庄严地拱手说道。

  明军进攻的消息是昨天传来,白河县令投降前为大清尽了最后一份力,派出信使走驿道快马送来了这个噩耗。

  由此可见他的心还是向着大清的。

  不过白河县令是看到明军就立刻派出的信使,所以他向肃顺报告的内容有限得很,一个最重要的部分并不在内。

  并不知道这个重要部分的胡超胡老将,就像他跟着杨遇春剿灭白莲教时候一样,很是豪迈地伸出手一把抓起自己的八十斤大刀,不顾自己六十多年纪,大吼一声在头顶挥舞着,甚至舞出呼呼风声,肃顺和周围那些官员将领一片叫好,就像他真能靠这早已经成为历史的武器打败明军一样。

  不过这东西的确很能提振士气。

  看着他带着花白的胡子,舞着一柄夸张的大刀,即便那些惴惴不安的将领们也不禁有了几分热血沸腾的意思。

  然后就在胡超卖弄自己勇武的时候,一名军官带着满身尘埃冲了进来。

  “报,启禀王爷,发匪陷洵阳!”

  他带着一丝惊慌说道。

  “来得好快呀!”

  肃顺带着一丝惊讶说道。

  “来得正好,小的们,准备迎敌。”

  大清的最后一把老骨头,收起他的大刀喘着粗气说道。

  那些看热闹的将领瞬间一哄而散。

  不过还没等他们离开,那报信的军官就喊道:“王爷,发匪没继续向咱们这边,而是在洵阳就下船了,据探子所报是北上了。”

  “北上?”

  肃顺愣了。

  “不好,发匪要攻长安!”

  紧接着他惊叫道。

  “王爷多虑了,这个季节虽说是通航季节,但洵阳北上的水路最多也就到镇安,而且无论乾佑河还是洵河都走不了大船,最多撑些小舢板竹筏子,自镇安北上剩下两百多里皆是些山路栈道,连人走着都难,车都过不去,南下客商全靠人扛驴驮运些山货而已,那发匪难道扛着他们的千斤大炮去长安吗?估计是怕咱们的兵从长安南下袭扰他们,所以先去抢占关口堵住,再以洵阳为基地跟咱们慢慢打而已”

  胡超自信地说。

  “王爷,那妖孽亲征的。”

  那军官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句。

  “呃?!”

  肃顺和胡超全傻了。

  “快,立刻反攻洵阳!”

  紧接着肃顺就爆发出一声带着颤音的吼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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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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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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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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