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历史粉碎机>第四七八章 大唐版郑和下西洋
  老高这是要搞事情了。

  很显然他是独断一方时间久了,已经不习惯那种受朝廷控制,被朝廷勾心斗角左右的命运……

  当然,主要是也看出了朝廷的虚弱。

  他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别说这时候朝廷顾不上管,就是顾得上管的时候,他这里也很难管,既然这样他为何非要被别人摆布?不过这与杨丰无关,事实上接下来他的计划,就是要先让大唐进入藩镇的时代,一个藩镇割据的大唐对他是有利的,藩镇割据会逐渐消磨掉老百姓对李家的信任,褪去李家身上的天命光环。

  他已经冉冉升起。

  而接下来他需要的是让李家的光芒熄灭,这样才好取而代之。

  藩镇割据是最好的手段。

  不要以为藩镇割据就是坏事,控制好了,别让藩镇搞内战,尤其是别搞出唐末那种藩镇大混战,反而有利于这个国家的发展,尤其是恢复老百姓的尚武精神,由安史之乱可以看出汉人的尚武精神正在被和平生活消磨,是时候该重新提振一下了。特别是在那些边疆区,那些藩镇对外扩张和掠夺的精神,可不是朝廷那些王公大臣能比,如果控制住了不让他们内战的话,他们只能以对外扩张来获得利益。而藩镇时代唐军的强悍这个也是毋庸置疑的,大宋一辈子没战胜的契丹,不过是卢龙节度使们的玩物而已,同样让大宋拼死抵御的西夏也只不过是唐朝的一个节度使而已,这些骄兵悍将的力量,完全可以引导着去祸害周围爱好和平的友好邻邦和各族兄弟。

  藩镇割据的麻烦,仅仅是以后需要费力气统一,但这对杨丰来说反而是最不值一提的小事,需要的时候他就一道命令大政奉还,到都城来杯酒释兵权各自养老,敢反抗者拎着狼牙棒上门拍死,部下有敢反抗者一样拍死。

  但在这之前必须让他们割据。

  包括他自己。

  那么在这个原则下,他和高仙芝就是天然的盟友了。

  “但是,高公,您还得出兵!”

  杨丰笑着说道。

  “这个没问题,老夫自认还是大唐的忠臣,太上皇提拔了我,我肯定不会背叛大唐,作为大唐的疆臣,我的职责我还是会尽到的,不过我是不会出征的,这个行营节度使你另外选。”

  高仙芝说道。

  很显然他怕自己一走,李亨立刻派人来接管地盘。

  “可以,但你的水师得全去!”

  杨丰说道。

  “水师全军,步兵一万,都是精锐。”

  高仙芝说道。

  这就可以了,他的兵还是真正能打的,而岭南军同样可抽一万,李皋那里同样可以抽一万,这样就可以凑出三万步兵,安南军最能打,岭南军稍微差点,但也不会差太多,李皋的浙江兵肯定最差,毕竟他是新设立的节度使,新招募的士兵,但装备上绝对都不会差了,李皋可是有钱,三万步兵足够在孟加拉打下据点。

  毕竟他们的对手是三哥们,这可是正牌的三哥,不是莫卧尔帝国那些实际上还算能打的蒙古人。

  估计除了战象他们也没别的。

  但战象这东西,对上唐军制式装备的床弩,好像也没什么用,韶州城下南汉的重甲战象,照样也被潘仁美的床弩射地上,而安南和岭南的士兵手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弩,事实上这些南方士兵作战的核心就是弩,从八牛弩到神臂弓再到车载连弩可以说应有尽有,他们的陌刀手反而不多,毕竟陌刀得那些彪形大汉才抡动,南方士兵身体素质普遍差一些,他们更喜欢长矛和神臂弓的组合,总之……

  没什么可总之的。

  想想他们的对手是谁,杨丰就实在不觉得还有什么值得担心。

  高仙芝不愿意当这个行营节度使,那么就换成何履光好了,高仙芝部下大将张光晟负责统帅一万安南军,这个名字让杨丰一阵愕然,后来才知道他是高仙芝南下时候应募参军的,因为打南诏时候第一个冲上龙尾关,所以脱颖而出成为高仙芝亲信。而安南水师的正式名称是定海军,直接的统帅是定海军使张伯仪,这又是一个让杨丰感觉有些愕然的名字,张伯仪的父亲是高仙芝的副手张顺,可以算安南军这个集团的第二代。

  这是安南军出征的。

  一个月后岭南经略使何履光从广州赶到交州。

  他很爽快地接受了这个行营节度使的职位,他和高仙芝不同,他没有当军阀的心思,实际上之前他一直帅岭南军在山南东道战场上,所以并不在乎远离自己地盘,而且他很清楚这次远征天竺对南方各镇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去抄吐蕃后路,而是在天竺获得一处贸易据点并且扩大龙牙门以西的海上贸易,那么他出征肯定会为两广海南的商人带来好处,安南控制了南洋的香料,李皋的闽浙集团控制着北方的贸易,那么岭南这个集团就应该去控制天竺的贸易。

  殖民的欲望已经在沿海萌发。

  他背后的岭南士绅对此无比支持。

  这样再加上李皋,杨丰的东路军也就是远征天竺军就组建起来,水师行营节度使李皋,陆师行营节度使何履光,属下杨丰能在历史上找到名字的大将有原本历史上的杀回纥使节出名的张光晟,原本李光弼部下大将张伯仪,弄死颜真卿甚至称帝的跋扈藩镇李希烈……

  他是李皋的亲信大将。

  他原本是随董秦从卢龙渡海南下的族侄,李皋已经被正式任命为浙江东道兼福建道节度使,董秦接替青齐节度使,手下没陆上将领的李皋趁机找董秦要人,董秦这时候正高兴他让位自己而且以后还得交好李皋,所以董秦干脆把他派到李皋手下,董秦已经被赐名李忠臣,他的侄子自然也改姓李。

  总之东路军就这样组建。

  这时候已经是年底,按照计划他们将在六月开始,李皋的舰队先从明州南下至广州,接了何履光部下然后到武安,与高仙芝派出的舰队汇合后一同沿海岸线南下,经水真腊的安南基地西贡向南直插同样是安南在婆罗洲的基地香山。实际上就是古晋,高仙芝在婆罗洲共三个主要负责采香料基地,香山,金滩,银滩,这三个充满诱惑力的名字分别是古晋,坤甸和斯里巴加湾,从香山转入东风区同时避开台风区,顺风向西直插龙牙门奔室利佛逝,然后出马六甲海峡折向北直插孟加拉。

  实际上就是郑和的航线,不同于郑和是去宣扬国威顺便做生意,这支船队是为了殖民与掠夺。

  话说这才是正理。

  按照正常的情况,他们将在半年后最晚明年春天到达孟加拉,然后无论杨丰的大军是否到达,他们都必须在孟加拉抢占一片土地,或者其他方式也行,总之他们要在恒河岸边建立一个据点,并且征集内河运输船,或者干脆在恒河岸边开始大量建造内河船。不必管什么备料,能找到干的木料就用干的,找不到就用湿的,无非就是烂得快,但用几个月支撑到上游航运还是没问题,孟加拉那地方就不缺柚木,大不了毁了再造,实在怕不保险大木筏也行,那个肯定不需要什么阴干。如果可能的话在上游航运尽头再建一座据点,总之尽可能接近亚东的山口,然后在天竺强行征集足够的粮食运送到那里准备着。

  这支远征军的主要职责,就是为杨丰的大军提前准备好粮食,因为向北进入吐蕃后,是不可能抢到足够粮食和牲畜维持一支庞大军团需求,那里全是人烟稀少的高原山区,只要不连人一起吃,绝对搜刮不出多少可以当食物的东西……

  呃,杨丰其实计划着带十万头饿狼去扫荡吐蕃的。

  这样粮食只能在印度准备好。

  或者说抢好。

  但光抢也没用,还得运输,尤其是恒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的水运必须提前准备好,等这些都准备好,他的大军一到就可以直奔亚东山口,然后越过喜马拉雅山去抄家了,吐蕃人在南边没什么军队,他们的核心就是逻些一带,而军队全都在北方的边界线上和唐军对峙拉锯,他十万大军杀到逻些去,把这座城市从地面上夷平都没问题,而吐蕃军队距离逻些和他从天竺攻逻些之间的距离相比,那是整整五倍的差距,吐蕃军队是不可能在他扫荡完成之前赶回来的。

  而他扫荡完成撤回天竺,返回的吐蕃军队肯定发愤欲狂,正常情况下肯定要追击的,这就可以把他们引诱到印度境内进行决战。

  在印度决战就毫无难度了。

  他的大军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那些在海拔三千米以上骁勇无敌的吐蕃勇士歼灭,话说低海拔到高海拔会有高原反应,可高海拔到低海拔也一样是会醉氧的,他就不信那些晕乎乎的吐蕃勇士还能保持正常的战斗力,他就是要在印度,以这种方式洗雪当年薛仁贵的大非川之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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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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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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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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