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历史粉碎机>第四零一章 万里觅封侯
  杨丰在康居休整了二十天。

  就在这二十天里,他挥舞着屠城的大棒,迫使这一带所有小国全都不得不横下一条心,以最快速度杀光了他们境内的大食男人,然后用马车拉着一车车人头到康居去向杨丰投降。

  所有小国无一例外。

  毕竟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康居城的那数万具死尸,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这个大唐将军的风格与其他所有人是不一样的。

  他是真会屠城的。

  反正对于这些小国来说,他的要求并不高,无论是每人一年十二文的人头税还是大唐商人的免税,或者作战时候征调他们的士兵,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大食人要的可比他要的多太多了,光安国那一年二十万银币就足够让他们选择杨丰了,至于征调他们的士兵……

  这个原本就是应该的。

  大唐将军在这里都是征兵的。

  当初高仙芝也是征调了宁远的士兵参加怛罗斯之战。

  既然这样就没必要纠结太多了,而且杀了这些大食人,那些国王们还可以发笔横财。

  就这样整个河中迅速掀起血洗大食人的浪潮,在安国因为当地大食人太多,还爆发了规模不小的内战,以至于安国国王不得不向杨丰求救,而杨大将军也爽快地让杨献忠带着突骑施骑兵杀过去,一顿血腥的杀戮之后,近万颗大食人的头颅堆到了布哈拉城外,在那些用绳子串起来的大食女人麻木的目光中,浇上石脂然后付之一炬,然后在灰烬中竖起一座镇妖碑……

  这是一个极好的创意。

  虽然这个创意不是杨丰想出,但他还是迅速采纳了。

  在赏了十个大食美女和两匹阿拉伯马给提出这个创意的士兵后,紧接着杨丰就下令,所有遭受大食侵略的昭武小国都必须建一座,至于外形就简单的龟驼碑吧,但是要以汉字在碑上刻明详细内容,等完工后他要挨个检查,而且谁家的碑修得高大壮观,他会额外上奏大唐皇帝为国王加官进爵的。

  至于康居城……

  这就更得修一座大大的了。

  要用花岗岩修一座二十丈高的,这就是未来康国国王的职责了,总之……

  总之就这样断了昭武各国退路。

  毕竟他们手上已经沾满了大食人的鲜血。

  而这种血是肯定洗不去的,只要大食人重新杀回来,那么屠城是绝对不可避免的,不想面对大食人报复的屠刀,那么就只能别无选择地跟着杨丰和大食人战斗到底,只要大食人别越过铁门关,他们就可以安安稳稳享受太平,而想要实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唐军还在这里,借助这个大唐将军的无敌,杀到呼罗珊去血洗大食人。

  把那里杀成白地。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以后他们的安全。

  毕竟唐军不可能常驻这里,杨丰早就说了他此行属于惩罚性,打完就得回碎叶的。

  他可以走,那些国王们怎么走?

  正是出于这种心理,紧接着以安国为首的昭武各国就全部派出了自己的军队,一支总计两万人马的大军加入到杨丰的联军,再加上西曹和米国等国,还有宁远等国增援而来的补充兵,到杨丰攻破康居的第二十三天时候,他就带着一支总数为八万的大军,再一次踏上了丝绸古道,开始继续他的南征。

  这里面光骑兵就达四万。

  而各类马匹还有骆驼加起来总共超过十万,所有士兵全部骑马或者骑骆驼,后者在昭武各国非常普遍,实际上这一带骆驼比马多,而且除了颠簸厉害,骑骆驼其实比骑马更适合呼罗珊的作战,毕竟那里不是河中,那里实际上是一片片互不相连的小块河谷绿洲,互相之间经常相距几百里,而且中间全是沙漠或者戈壁滩,骆驼的耐力在这样的环境是最宝贵的。

  这支恐怖的军团卷着漫天沙尘滚滚而前,所过之处一片颤栗。

  六天后,作为前锋的东中两曹联军攻破铁门关。

  八天后,杨丰亲自率领粟特联军攻破呾蜜并屠城

  “这鬼地方!”

  阿姆河或者此时大唐的称呼乌浒河北岸,杨丰站在河滩的枯草中,望着四周蛮荒而又贫瘠的土地,多少有些无语地说道。

  对岸实际上就是现代的阿富汗了。

  看看那些浴血奋战的美国大兵,就知道这里的环境是什么样子了。

  而在他身旁,庞大的军团正在淌水渡过阿姆河,宽达数十里的河岸边,一队队联军士兵骑在马上或者骆驼上,在近两千米宽的河滩上趟过一条条被沙滩分割的结冰细流,踏着松软的泥沙和一丛丛枯草缓缓向前。这就是他选择冬天行动的原因,这种依靠着雪山融水形成的河流,尽管夏天浩荡奔流,但冬天就变成小河沟了,根本不需要什么桥梁来横渡,骑着马走过去顶多水深也就是到马脖子。但也是他必须在开春前返回的原因,因为一到开春上游天山和帕米尔高原的冰雪融化,这条大河是能开进小火轮的,这里也没有可供修建浮桥的树木,他的庞大军团再想过河可就麻烦了。

  冬天是唯一的窗口期。

  而此时大批前锋已经踏上了南岸,这也是第一批踏上南岸土地的大唐军队。

  “万里觅封侯,咱们又何止万里!”

  他身旁白孝德用望远镜看着对岸那茫茫无尽的沙漠感慨道。

  “这才到哪儿!”

  杨丰转头看着左边随口说道。

  在他视线尽头,一支庞大的骑兵集群正逆流远去,那是李献忠和突骑施骑兵,杨丰在这里分兵了,李献忠率领一万七千突骑施向东,扫荡现代的塔吉克腹地,也就是以杜尚别为核心的几片河谷平原,他们的任务就是彻底清洗那里,并且保护住呾蜜的这片渡口。

  而杨丰和白孝德将率领唐军和粟特联军渡河南下,先扫荡巴里黑一带,留下军队驻守巴里黑护住侧翼,主力直扑昆都士。

  这就是杨丰的战略。

  “大食人都哪儿去了!”

  白孝德疑惑地说。

  在乌浒河对岸,一小队大食骑兵正默默注视着这边,注视着那些刚刚踏上南岸的唐军,但却没有发起任何攻击。

  话说这个问题杨丰也很茫然。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仍旧没有遭遇大食军主力,铁门关只有不足三千守军,呾蜜城内守军还没三千呢,庞大的呼罗珊军团主力,至今还没有露过面,而从他南下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两个月过去了,这段时间足够消息传到阿布.木si林那里,也足够他调集军队增援而来,毕竟从伊拉克到这里也不过骑兵一个月左右的行程,更何况他的军队不可能在伊拉克,这时候阿布.阿巴斯还没死呢,还没到曼苏尔和阿卜杜拉为争夺皇位血战时候。

  那么他的大军在哪儿?

  “管他呢?强大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笑话,无论他想玩什么我们的铁骑都一样踏碎!”

  杨丰傲然说道。

  紧接着他和白孝德相视一笑,同时发出了豪迈的笑声,然后催动他们的战马走向河水。

  渡河后的他们,依然没有遭遇到大食军主力,只有几支小规模的当地部落武装勇敢地向其发起攻击,但紧接着就淹没在那些粟特仆从骑兵的马蹄下。

  既然这样杨丰也就不需要再啰嗦了。

  第二天,巴里黑。

  “杀吧,烧吧!用血和火清洗这片已经被xie恶污秽的土地,用这些罪孽深重的妖xie头颅堆起丰碑,你们是上天诸神的鞭子,来惩罚罪恶,来荡涤污浊,让日月之光重新照耀这片被黑暗笼罩的土地,让来自东方的恩泽重回这片蛮荒的田园,让那妖xie的血流淌,让他们的哀嚎响起,让他们仰望天空的目光里只有绝望!”

  杨丰恍如神灵般,背衬着血红的残阳,站在这座古老城市的最高处挥舞手臂吼叫。

  他脚下蜂拥而入的铁骑洪流,在一条条街巷凶猛地激荡着,那些杀红眼的粟特士兵正疯狂地血洗这座城市,他们用马蹄践踏所有看到的活人,他们的刀砍下所有反抗者的头颅,他们手中的火把不断点燃一座座房屋,滚滚浓烟遮蔽了巴里黑的天空,绝望的惨叫响彻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鲜血在所有街巷肆意流淌,这座城市正在粟特人的杀戮中毁灭,没有人能够逃离。

  因为就在城外的原野上,白孝德和四千五百名唐军士兵正列阵而立,恍如一道钢铁的城墙般横亘在残阳的血色中。

  而此时距离巴里黑不到十里外一片荒芜的山坡上,一个身穿鱼鳞甲背后白色披风的中年男子,正跪倒在地默默祷告。

  在他身后,数十名护卫的骑兵用仇恨的目光,默默注视巴里黑上空那条直冲天际的黑**龙,他们甚至可以看到城外那片金属的反光,或许他们也能听到城內传来的惨叫,但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直到那男子完成他的祷告,然后站起身重新上马……

  “走!”

  他掉转马头没有丝毫犹豫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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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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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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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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