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军人多,必然抢攻,是什么阵型?什么军种?”姜德放下茶碗,擦了擦嘴巴问道。
“是最简单的方阵,前方军士均着甲,每五百长枪手为一方阵,约有二十个方阵,后方每五百弓箭手为一方阵,约有六七十个,每个方阵都有武士统领,骑兵聚集在左方,多配弓箭。”许贯忠回道。
“让他们到我们前面来,我们的火炮可以打到多远?”姜德看向炮兵阵地问道。
“雷炯团四个营中,两个营为八百斤飞龙重炮,位于高地,足以打到两千步外,另有一个营为虎蹲炮,发射散弹,约百余步,已经和另外一个弩炮营也在两翼布置好了。”
平阴军的火炮已经渐渐形成体系,用炮弹区分的话就是使用圆弹的飞龙炮和使用散弹的虎蹲炮。
虎蹲炮的重量极轻,不到四十斤的火炮可以被五个炮兵扛着到处跑。
对,因为虎蹲炮的重量轻,使得一门火炮的编制不过是五个人,其中三个人分别扛着火炮和炮架,另外两个人一个负责火药,一个负责炮弹。
所谓的炮弹其实不过是一个用丝绸布包着的小铁球或者小铅球,甚至随便塞点石子也行。
虎蹲炮因为是散弹,射程很近,不过百余步,但这是有效杀伤力,就是对面穿着战甲可以打死的距离,如果是单纯的射程,甚至可以达到后世的五百米。
一个营就是一百门虎蹲炮,这些火炮全部被放在军阵前线两侧。
而飞龙炮就是重型长管火炮,发射的是铅弹或者开花弹,根据重量分为三百斤,五百斤,八百斤和一千斤。
三百斤被命名为飞龙轻型炮,五百斤为中型炮,八百斤为重型炮,一千斤就是超重型炮了。
三百斤一般为武装商船装备,因为此时的火炮还是平阴军一家独有,武装商船搭配这样的火炮已经足够在海上对付海盗或者其他国家的船只了。
五百斤和八百斤多为陆军使用,这两种炮都无法使用人力简单移动,需要使用车辆才能移动,平阴军的炮车是改进的四轮马车,五百斤的用一匹马,八百斤的用两匹马,为了让这些炮车可以随时跟随军队行动,姜德还兑换出了大量的橡胶车轮给这些车辆使用,把姜德那个心疼的啊,天知道为什么一个车轮的价格比同样重量的白银还贵!
陆军飞龙炮的编制是一门炮两个班,分别负责火炮使用、车辆维护、车辆驾驶、火药和炮弹的运输,一般分为火炮组和后勤组两个组,但所有人其实都要学习使用火炮的技巧。
两个营也就是一百门八百斤重炮,这已经是这些时间里几乎所有的八百斤重炮了,此战也会成为这颗星球上第一次在一场战争中出现两百多门火炮的陆地战争。
至于弩炮,编制也是虎蹲炮一致,为一个班一台,其中三人负责弩炮的运输,两人负责弩炮的炮弹,这些弩炮也放在了两翼,和虎蹲炮混编在一起。
一个个倭军组成的小方阵来到了平阴军面前,这些已经被暴晒了半天的倭军各个脸上写满了疲劳和困苦,要不是人数优势太大,姜德觉得一个骑兵冲锋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许先生,此战你来指挥,我不干涉。”姜德知道自己的指挥能力并不足,还不如放手给许贯忠去做,而他自己只要做好一个吉祥物就是了。
许贯忠谢过姜德,然后接过令剑,对传令兵说道“传令!长枪兵摆守势,弩炮准备!”
传令兵挥舞着大旗传下命令,很快下面就有了反应。
“守!”
统领长枪兵的是近卫师石秀,他穿着特制的扎甲站在第一排大声吼道。
“哗!”整整四排长枪兵齐刷刷的利用盾牌摆出了一个刺猬阵,石秀回头看了看,点点头,自己也把自己的长枪搭在盾牌的缝隙中,做好刺杀的准备。
四百步,三百步,二百步,随着倭军越来越近,两军的军士的呼吸都重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当碰撞开始时,就会有无数人丧命。
一百步了!
许贯忠喊道“传令,弩炮发射!”
“邦”“邦”“邦”
随着一声声的机括声,一只只弩箭被发射了出去,在倭军前军指挥的平忠盛看着弩箭飞来,笑道“不过如此,加速前进,五十步时,弓箭射击,我们人比他们多十倍,不要怕,杀!!”
的确,一百只弩箭在上万人的军阵中威力实在有些看不上眼,何况现在不过是百步了,又能射击多少呢?
“敌军加速了,传令!飞龙炮轰击!传令!虎蹲炮轰击!传令!弓箭手射击!!传令!骑兵准备!传令!长枪兵准备冲击!传令!左右翼准备合击!!”许贯忠看到倭军进军的速度有所增加,立刻连珠炮一般下令道。
很多人觉得,一百步的距离,对于全力跑步的人只要十秒就够了,弓箭手能射几支箭呢?
但实际上,古代军队最讲军阵,用后世的话,就是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必须用最紧密的军阵去对敌才能有效的保存自己,同时最大限度的杀伤对方。
因此这一百步,军阵加速前进也不过比普通人走路快一些,要是跑起来,呵呵,那对面的军阵可是会好好的教你做人。
八十步,七十步。
“放炮!”“放炮!”“放炮!”
伴随着一声声的吼声的是一门门火炮的怒吼,一百门重炮的齐射所制造的巨响让整个稻荷山的鸟都惊飞了起来,而放在两侧的虎蹲炮则是让前进的倭军齐齐的顿了一下。
但这一下子是吓住了的话,接下来数不清的散弹炮弹和重炮炮弹劈头盖脸打下来就是让倭军军阵整个倒了一片。
平忠盛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他亲眼看到一个冒烟的炮弹快的就像一道影子打了下来,把一个五百人的方阵瞬间打出了一条血线,那炮弹不断的滚动撞击,每个被炮弹撞到的人都是吐血倒地,这颗炮弹终于不再跳动,而是慢慢滚动,这个方阵后面一个方阵的倭军看着这个炮弹滚了过来,看他也不快,伸出腿想挡住,但当炮弹接触他腿的时候,他只觉得一股巨力袭来,接着就是一声咔嚓的骨断声。
而那些正面迎击虎蹲炮射击的倭军就更惨了,每一门虎蹲炮射出的散弹就像一个大网网在倭军头山,只要挨到这个大网的倭军,瞬间就被打翻在地,和重炮炮弹不一样,散弹炮弹每一个都很小,打中了都是一个一个的血洞,穿透力也很小,就前面一两排的人被打倒,但活着的人看着那倒在地上,布面血洞的样子,没有不害怕的。
“放箭!”
扈三娘和花雕一起吼道,四千弓弩手同时松手,一片箭雨飞来,接着,箭雨、弩炮、虎蹲炮、重炮连番轰击,彻底让倭军见识到了古典大炮兵主义的厉害。
短短的一百步,成为了死亡禁区,虎蹲炮的硝烟渐渐让平阴军看不清前方,军士只能按照命令继续射击或者轰击,但在稻荷山上,姜德和许贯忠却是能看的清清楚楚,倭军的方阵已经被这连番打击吓得动弹不得,不少军士回头想跑,却被武士当场斩杀,但看那些斩杀逃兵的武士脸上,也写满了害怕两个字。
“还不够,传令!天军出动!”许贯忠放下望远镜说道。
震天的鼓声猛地响起,在倭军后方的平正盛看着倭军被平阴军各式火器压制的步步后退,急的大叫“不能退,快,去告诉平正盛,必须前进,敌军人少,只要冲上去,就赢了!”
“我去!”一人飞骑冲出,平正盛一看,是自己的家臣平家贞,便回头说道“立刻组织第二阵,多带盾牌,由平忠正率领!”
平忠正是平忠盛的弟弟,他听命立刻开始组织第二阵,但因为甲士基本都在前军,第二阵虽然人数还有两万,但素质已经大幅度下降,大部分都是农兵。
去掉第二阵,平正盛手里的军士就剩下不到两万了,但他手中的王牌力量,关东骑士团还没动。
发现问题的不仅仅是平正盛,平忠盛也反应了过来。
“快!冲上去!冲上去!!只要冲上去,他们的火器就要失效了!”平忠盛大声的叫道“僧军呢?快让僧军冲上去!”
穿着僧袍的僧兵们听到命令,脸都快绿了,但军令如山,还是硬着头皮,喊着佛号继续冲锋,位于后方一些的弓箭手也开始射箭还击,虽然弓软力小,但总比干挨打来的好。
“那是什么?”
“快看啊!是妖怪!!”
“好大啊,这...这也是敌人的帮手吗?”
平正盛听着旁边的军士的声音,顺着他们的手看去,只看到三只巨兽从太阳中飞了出来。
这三只巨兽只角似鹿、头似牛、眼似虾、嘴似驴、腹似蛇、鳞似鱼、足似凤、须似人、耳似象,身有五爪,身披金色鳞甲,另外两只都是鸡头、蛇颈、燕颔、龟背、鱼尾、浑身似火,身披羽毛,只是一个彩色更加艳丽一些。
“龙...凤凰??这怎么可能??”
之前便说过,倭国愚昧,多信神佛,尤其是这个被后世称为妖怪横行的时代,但看到龙凤这些神话中的生物,倭国军士没有心神不被震动的。
“时机已到!传令!骑兵冲锋!传令!重炮延伸射击!传令!左右翼弓箭手和刀斧手不动,长枪兵追随按排追击!”许贯忠眼睛一亮说道。
在姜德身边的玉藻突然说道“快看那边,倭军有传令兵往那个方向去了,那里肯定是倭军的前军大将所在!”
平忠盛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派人前往通知平正盛,反而出卖了平正盛的位置所在,否则在数万人中找到主将的准确位置,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许贯忠立刻下令道“传令!所有重炮集中轰击敌军主将所在!”
早已等多多时的董平、栾廷玉看到命令,互相点点头,数千骑兵每一都为一排,分为三队,一队为董平带领,一队为栾廷玉带领,还有一队只有两三百人,是真田幸村带领的倭人骑兵。
前线的盾牌阵被搬开,石秀大吼一声道“移动至两翼!!”
平阴军的素质在枪兵移动的时候瞬间体现了出来,整个战线丝毫没有因为变阵而混乱。
“骑兵冲锋!”
“碾碎他们!”
董平和栾廷玉分别吼了一声,各率本部发起了冲锋,骑兵们先是小步慢跑,速度越来越快,很快就来到被炮弹箭羽打的不成阵型的倭军面前。
“杀!”董平一手刺中一个倭军僧兵,战马腾飞而起,一蹄踏翻一个,董平顺势长枪一甩,抽出后再反手交替一刺,又是两个僧兵倒地,鲜血喷洒下,密集的骑兵冲击轻易的将这个军阵凿穿,董平马不停蹄,继续向下一个军阵冲去。
从高空中往下看,就看到两条巨龙和一条小龙,正在将一个一个的螃蟹咬碎吞下,而在两翼,长枪兵也开始大步向前冲锋,稻荷山上的炮火开始集中向平正盛方向轰击,虽然命中率很差,但每一发炮弹都能带走几条,甚至十几条的人命,平正盛也发现炮弹全打向了自己这个方向,暗道不好,却又因为马印在身边,不敢动弹。
董平、栾廷玉两人冲开步兵后就开始在弓箭手中大肆砍杀,两路骑兵把整个倭军前阵绞的是乱七八糟,长枪兵这时也到达了,不少在炮火轰击下憋了一肚子气的武士看到可以近战,兴奋的挥舞着武士刀哇呀呀的冲了上来,但迎接他的不是一骑讨,而是同时刺来的七八杆长枪,这武士一刀砍偏一杆,却砍不开其他的枪头,扑哧扑哧连响,平阴军连看都没看他的尸体一眼,就继续前进了起来。
“打不过,要输了....”僧兵统领幻日看着天空已经越来越近的龙凤,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
“难道我佛说的末法时代就要来临了吗?”幻日闭目说道“也罢也罢,就让贫僧为我佛殉法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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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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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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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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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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