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地位就相当于佛门的灵台山,道门的龙虎峰。
全城共有七千余万人口,汇聚了百余支蛮族。各支蛮族派出代表,在这里组成了蛮族血盟会。
血盟会负责掌管天武城大小事宜,也有责任协调蛮族之间的矛盾,并在需要的时候做出仲裁。在蛮族内部的影响力极其强大。
这样庞大的组织,自然不会被某支蛮族所掌控。
血盟会有十三位执事长老,负责主持日常事务。重大事务,则会召集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十三位执事长老的位置,每六十年调整一次。其他蛮族进行对决,前五名有资格挑战执事长老位置,若能取得胜利,则取代原本的执事长老。
十三执事长老的制度,决定了这十三个位置的异常重要。
血盟会成立之初,为了争夺执事长老的位置,各族都是死伤惨重。
但万年下来,上阶蛮族逐渐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巨大优势,常年把持血盟会。
从此,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这几百年来,血盟会十三长老的位置更是从没变更过。
高正阳是第一次来天武城,天武城的历史都是他身边这位熊琦姑娘普及的。
作为一个熊族,熊琦身高体壮,肤色黑亮,露出的胳膊肌肉贲张。好在身体有明显的女性特有线条,并不会被人误以为是男人。
其实熊琦不难看,黑亮大眼睛很漂亮,言行举止也沉稳大气,极其容易让人生出信任感,也极有亲和力。
熊琦给高正阳简单介绍了一下天武城的历史后,又指着城市中心高高矗立的巨殿,介绍道:“福缘先生,那就是血盟殿,当初,百余支蛮族在这里歃血为盟,建立了蛮族的秩序……”
顺着熊琦手指的方向,高正阳看到了一座数十丈高的黑红色大殿。
大殿似乎是用特殊石材建造,线条简单直接,三角状的穹顶显得异常强硬,上下几乎没有任何装饰花纹,只是黑色石头透出一股暗红,就像被血浸透了一般。
远远看过去,就能感受到大殿那种粗犷原始味道。
“这是百余支蛮族在万年前共同建立而成,经历无数风雨,现在是所有蛮族的心中圣地。”
熊琦颇为自豪的说道:“每年都会有蛮族不远万里来这朝拜。在天武城里,你能看到各支蛮族……”
高正阳点点头,天武城的确很不一样。
像狮驼山、青丘台,或粗犷或精美,各有特质。
天武城的建筑有着各种风格,千奇百怪的风格本来很杂乱,但往来的各种各样蛮族,就成了天武城独有的风景。
粗犷原始的血盟殿,也以它强大气势压住了这些杂乱,形成了一种奇异的秩序。也赋予了天武城兼容并蓄的蛮族气质。
这也是狮驼山、青丘台所无法比拟的。
熊琦领着高正阳继续前行,一面随口介绍各处的情况。
“对面的金顶街,里面都是金狼族人,他们鞣制皮毛技术天下无双,这里的皮货也是全天下最好的……”
隔着一条长街的金顶街,熙熙攘攘都是人,显得异常热闹。一头头金毛的金狼族,大多都只穿件皮背心,在熙攘的人群中颇为显眼。
他们的叫卖声,也异常的响亮。隔着一条街,他们的喧闹声也极其刺耳。
高正阳在东荒山的时候,杀了一批金狼族,对金狼族颇为熟悉。
眼下这群吆喝叫卖的金狼族,明显少了许多野性和凶残,更多了几分商人的圆滑世故。
样子虽然差不多,其精神气质却完全不同了。
熊琦看出高正阳颇有兴趣,说道:“不如我们去看看,这里的皮甲等护具都是极好的,也很实用……”
“不用,有空再去转转。”
高正阳只是想起往事,他对金狼族可没什么兴趣。
血神旗也提升到圣阶,就算把金狼族都杀光了,也不可能有什么增益。他对金狼族就更没兴趣了。
熊琦也没再多劝,这位客人神神秘秘,虽然自称是蝠族,可她总觉得有些不对。
从外貌上看,福缘身材瘦削,苍白的脸干瘦无肉,眼睛上蒙着一层灰膜。和其他蝠族完全一样。
身上穿的黑色长袍,上面隐隐又着暗金纹路,极其奢华。腰间还配着玉佩,手指也带着暗金戒指。
这一切都符合蝠族的身份。熊琦见多识广,也是看不出任何问题。
她也不想深究,这是族里长老的朋友,她只负责招待好就行了。至于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和她也没什么关系。
熊琦人是极其聪明的,她知道有些秘密不知道更好。
熊琦带着高正阳,左拐右转,走了好一会,来到一间叫安福的客栈。
安福客栈的前堂不大,但穿过了前堂,后面就是一大片房舍。花草林木掩映,把一座座房舍巧妙划分开。也让这里显得极其清幽。
带路的伙计是个鼠族,个子不高,小眼睛滴溜溜乱转,嘴唇上两小撇鼠须,看起来特别灵活贼滑。
“大人,这座青莲静舍,是仿江国江南风情,精致秀雅又清幽素净,也就是您提前两个月就定好了。要是现在才过来,是不论如何都订不到房间了……”
鼠族的伙计,笑的和谦卑,说话也透着股热情劲头。
“精舍各种用具俱全,有什么需要的,您晃下那金铃,我立马就过来伺候。”
高正阳围着静舍看了一圈,精舍不大,但布置很精致,也干净。
院子里还有座小小假山,一道清泉穿墙而来,围着假山绕了一圈后又穿墙而去。院子正中,搭着一片藤架,上面爬满了绿色藤蔓。
既能遮阳避光,又显得生机勃勃。里面摆着几张竹椅、一张茶桌。
三五个朋友,坐在这里饮茶清谈,一定很舒适悠闲。
在蛮族的天武城,居然有如此地道的江南风韵,让高正阳也有些意外。
当然,这里再如何精致,也终究比不了江南,更比不了燕子坞。
凝聚天下风情的燕子坞,到让高正阳颇为怀念。
“你下去吧,有事我会找你。”
高正阳不太喜欢贼滑又话痨的伙计,给那个伙计扔了一枚骨钱,让他先下去。
鼠族伙计接过骨钱,一脸惊喜,连忙鞠躬致谢。
天武城内,一般都用银、铜作为钱币流通。骨钱都是用妖兽骨头制作,蕴含元气,价值的很高。
在青莲精舍住一天,也不过两个骨钱就够了。
对鼠族伙计来说,一枚骨钱可是半个月的工钱,自然极其兴奋。
他弯腰鞠躬,脑袋都要碰到地面了。一路倒退出了院子,这才转身离开。
熊琦说道:“安福客栈也是几百年的老店,极其安全。先生只管住在这里。九环山的事情我去安排。有什么事我会过来通知你。”
高正阳点点头。
熊琦犹豫了下,才道:“先生要是无聊,城南的百乐门,有赌坊、酒楼,可以打发时间。不过,那里人员复杂,先生要是去玩,最好是找我。或者,在客栈找个伙计带路,也能减少很多麻烦……”
“嗯,你只管去忙……”
高正阳随口道:“真要有事,我一定找你。”
“天武城法阵禁制很厉害,大半的通信法术都不能用。有事情你可以找雁族送信送物,她们做这一行上万年了,最讲诚信。”
熊琦说道:“你就说给黑木街七栋老宅熊琦送信就行。”
高正阳一笑,蛮族还有专门做快递的,有点意思。“嗯,你只管去忙。有事再联系。”
熊琦总觉得有点不放心,但又不好再多说。点点头,大步出了院子。
高正阳随意找了把竹椅坐下,闭上眼睛休息调息。
他在青丘台只住了几天,就独自悄然离开。又召唤出小红,很快就赶到了天武城。
很多人都知道他要过来,但有小红帮忙,谁也想不到他来的这么快,这么早。
除非,熊霸把他卖了。
但熊霸不会那么想不开,再大的利益,也比不上进阶圣阶的诱惑。拿到两相果前,熊霸绝不会出卖他。
距离进入九环山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高正阳要趁着这段时间,尽快搞定身上的伤。
先是被云九天刺了一剑,又中了一记天痕剑意。
云九天的剑伤到没什么,凭着金刚不破体,早就痊愈了。关键是蕴藏在伤痕内的剑意。
高正阳原本以为云九天不到圣阶,剑意再强,没人驾驭也能很快消磨掉。
但他很快发现,那股剑意极其特殊,和青冥剑中异常锋锐剑意互相呼应,就像和心脏融为一体,竟然是怎么也根除不掉。
更麻烦的是他又中一记天痕剑意,这道剑意同样强横,甚至比云九天的剑意更强盛。
两股剑意又彼此不让,互相间一接触,就会引发剑意冲击动荡。
那种感觉,就像两个绝世剑客在他心脏内对决。两个剑客没什么事,但他的心却不知被斩碎了多少次。
也就是他金刚体坚韧无比,这才能一直挺到现在。
不过,再这样下去他也要挺不住了。
九环山险恶,他更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在这之前,最好能把两股剑意都搞定。
高正阳一坐,就是三天没动。隔壁偶尔传来阵阵人声,也没有影响到他。
第四天的时候,隔壁院子却愈发热闹,而且人似乎越来越多,说笑声也变得有些吵闹。
高正阳懒得生事,他凝神静气研究心口剑意,神识集中,就算旁边山崩地裂也影响不到他。
一阵“砰砰”的敲门声,却把他硬惊醒过来。
(状态有起伏,这个大家都能理解。我也不说豪言壮语了,等调整好了尽量多更。
还有,关于本书,我也想说几句。写这本书的时候,还和朋友说要写本玄幻史诗。这话当然是说笑,但我的写作态度是认真的。也有人说了,你写的不就是套路玄幻。套路也许吧,但总归是认真构思的玄幻故事。
我希望啊,写的生动点,有趣点,有一点细节,让那个虚构世界有那么点意思,也让这个故事有自己的内核和东西。和我自己相比,我觉得是进步的。在故事性和个人趣味上,做了更好的调整,在文字上也圆熟了。人设上取了点巧,但相应的更鲜明。
应该说这是我自己的巅峰。也希望大家能喜欢。广告做完了,有谁对版权有兴趣的,请联系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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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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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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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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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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