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百人?”罗兰略感诧异,提费科会在郊外码头布防并不奇怪,浩大的舰队一路驶过赤水城和银光城,必然会被有心人注意到。尽管蒸汽船的速度比风帆船快上了许多,仅用五天时间就完成了后者一个星期的路程,但仍然比不上连续换马、昼夜不停的信使,更不要提信鸽了——如果新王的探子用信鸽传递消息,提费科大概能提前两三天收到消息。
不过对方只派出一百人防守码头就令人意外了,按罗兰的设想,第一场战斗应该会在码头附近展开,为了阻止自己的部队顺利登陆,河两岸都会布置弓弩手和火枪兵,甚至还可能架起投石机,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在春季攻势前建造出内河炮舰的原因。水路运输的效率远超陆地行军,但也有受限停靠码头和容易被预先设伏的缺点,而有了对陆攻击能力,他就可以轻易击溃敌方的伏兵,开辟安全的登陆地点。
而对方似乎放弃了半渡而击的“巨大优势”,从结果来说是正确的,可道理上就说不过去了——提费科不可能知道152毫米舰炮的射程与威力。
想到这儿,罗兰把希尔维叫了过来,“民兵身上有没有携带狂化药丸?”
希尔维召唤出魔力之眼观望了一阵,“我没有找到丸子一类的东西,他们部分人连武器都没有配备齐全,不过……地里似乎有些奇怪。”
“地里?”
“他们在地底下埋了些东西……码头上也有,”希尔维蹙眉道,“是瓦罐和木桶……里面装着黑灰色的粉末。”
“这是……火药?”夜莺忍不住出声道。
“原来如此,这样就说得通了,”罗兰故作轻松道,“一百来人的民兵队伍不过是提费科派来吸引我们注意的诱饵,真正目的是想让我们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靠岸登陆,攻占码头,然后引爆火药,把我们连同码头一起送上天。”
虽然说得轻松,但他心里却不这么想,这种类似于古老地雷战的战术确实是个不错的计划,就算自己看出端倪,也总要下船的——既然选择了水路运输,码头就是必经之路,提费科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没打算正面防守,而是设下暗地里设下埋伏,好给自己一个措手不及。如果不是有希尔维在,自己说不定还真会吃上大亏。
不过既然提前发现了,解决起来还是很容易的,没有无线引爆技术,提费科必然会在埋设火药桶的附近安排点火人员,只要提前解决掉他们就行。不管如何,码头一定要保下来,否则火炮和弹药都难以运上陆地。
在希尔维的缜密观察下,罗兰发现了两处疑似引火点,一个位于码头边的一座窝棚中,地底有一根铁管通向最近的火药桶,另一个就在码头的仓库里。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有神罚之石造成的无光黑洞在移动。
将结果与铁斧商量一番后,作战计划很快确定下来。
先由夜莺潜入仓库,悄无声息的干掉引火人,并守住大门,防止可能存在的替补者闯入点燃火药。之后再用舰炮摧毁窝棚,就算导致地底下的炸药提前引爆也没有关系——只要码头安然无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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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王都西城墙的墙垛上,钢心骑士魏马斯举起瞭望镜,观察着运河上的动静。
细长的运河犹如一条闪闪发光的金丝带,穿梭在褐白相间的原野之中,积雪已经化去大半,露出了大地的嫩绿,那是青草在发芽,也是万物复苏的证明——这样的景色无论何时欣赏,都是如此赏心悦目。唯一不搭调的是,运河上方飘扬的一道道黑烟。
那是叛王罗兰.温布顿的船队。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敢对王都发起攻击。
这让魏马斯感到好笑之余,也生出了一丝敬佩。
这座都城自从建立之初,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遭遇过一次袭击,任何敌人看到它巍峨宏伟的青石城墙后,都会提不起进攻的勇气来。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份胆量,敢在敌人最为占优的场地一决高下。
至少提费科.温布顿陛下就没有。
可惜对方是自己的敌人。
骑士遵于荣耀,他身为王都的守护骑士,被赋予了保卫都城之责,就必须将责任履行到底。
“爵士,叛王的船队来了!”一名扈从跑上城头。
“别嚷嚷,我早就看到了,”魏马斯放下瞭望镜,吐出口唾沫,“传我命令,第一骑兵队和第二骑兵队在城门后方上马待命,至于那群雇佣兵,让他们紧紧跟着骑兵队就行,到时候火药爆炸时可别尿了裤子。另外油锅也烧起来,虽然我不认为他们有能力摸到这面城墙。”
周围的骑士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按照预定的计划,等叛王部队占据码头,城墙上便会摇起旗帜,这时候引爆埋在码头附近的烈性雪粉,定然让对手损失惨重、阵脚大乱。这时候再打开城门,发起骑兵冲锋,即可奠定胜局。
“西境那群乡巴佬大概以为王都就他们那儿最宏伟的长歌要塞差不多,搭个木梯就能夺下来,”铁羽骑士斯卡尔附和道,“我觉得你大可省下这些木柴,带回家去烧。”
“有备无患罢了。”真是个蠢货,爵士心里暗想,就算沸油、滚石这些东西派不上用场,也得摆出来给提费科陛下瞧瞧——因为敌人攻不进来就随便应付,这种大意轻敌的心态迟早会被陛下踢出王城骑士团。
他再次举起瞭望镜,只见船队中排在最前面的无帆船已经脱离队伍,独自朝码头驶来。它头顶冒出的黑焰隔着数里地都能看到,舷侧没有划桨,也不清楚到底是如何行动的。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再古怪的船只,也不能上岸作战。
那艘船逐渐减速,最后慢悠悠停在了码头对岸。
“他们想做什么?”斯卡尔挑眉道,“难不成想在河对岸登陆?不会是百来人的民兵队就把叛王殿下给吓住了吧?”
魏马斯也颇感意外,一般人见到码头防守如此薄弱,应该会尽快占据码头才对。他张了张嘴,正打算说些什么,那艘古怪的船只前端忽然亮起了一团火光。
——橘红色的焰心如同新生的晨曦。(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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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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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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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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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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