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弄脏了都要受处罚,更何况根本没穿,”哨子不停地左顾右盼,像是生怕被同行看见一般。
“不要啰嗦了,穿了是够象征的,黑布隆冬往雪地里一站,几百步外都知道那儿有警察,还怎么抓人?”维德吐了口唾沫,“你们是边陲镇人,对吧?”
“是啊,”一说到这个,两人顿时来了精神,“我父亲是个猎户,以前住老街,技术可好了。树林里窜动的狐狸,他都能一箭射中脖子。”
“我也是,老爹总说打猎不稳定,不如去挖矿,他连锄头都给我准备好了。如果不是王子殿下成为领主的话,我恐怕就得一直待在矿山里头了。”
“看得出来,”维德耸耸肩,也只有猎户家的孩子会取这么生僻的绰号,“既然是小镇人,总比我这个外人要更关心镇子的秩序吧?连我都不怕处罚,你们怕什么,难道再严重比维护殿下制定的规矩还紧要?”
“这……”两人犹豫了片刻,才下定决心般说道,“你说的也是。”
“而且维德大哥你不算外人啦,不是已经拿到身份证了么。殿下说过,拿到这个卡片的,都是他的领民。”哨子嘟囔道。
维德笑了笑,不再说话,继续盯着暂住区东侧的一排窑洞。
成为警察已经有近三个月时间,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西境的生活。原本以为不勒索不欺诈的“巡逻队”基本无事可做,但没想到每天要忙的事情根本干不完。
接收难民需要警察,处理民间纠纷需要警察,就连抓捕那些凶恶罪犯和间谍,居然也是警察的任务……而第一军似乎除了跟邪兽作战外,完全不插手小镇内的治安行动。
这跟他最初预想的情况大不一样。
在金穗城,巡逻队差不多是城市卫队的一个补充,承担一些脏活累活,到手的好处却没有多少,这也是许多队员习惯额外寻找横财的原因。但在边陲镇,警察和第一军更像是互不相干的系统,前者对内,后者对外。
而更让维德感到惊讶的是,他们的行动目标除开上级直接指定外,更多居然来自民众的举报——没错,镇里的居民改变了他对普通人的看法,这些既懒惰又愚笨的人们竟会主动盯防那些行踪可疑的人物,并报告给市政厅。每当有外来商船抵达小镇时,司法部就总会收到五六条这样的举报。
维德很快意识到了这里面蕴含的巨大力量——没有任何探子可以完全不和外界接触,或者一到某地就完全融入原住民之中,除非他本身就在该地长大。当每个人都成为警惕的哨所,还有什么敌人可以匿藏身形?
当然并非每一次抓捕都会有成果,像上次出击抓到的鬼祟之徒,结果居然是晨曦的贵族。维德做好了遭受惩戒的准备,可上头毫无反应,似乎对他殴打贵族的行为视而不见,这更坚定了他的看法。
“「金子」出现了!”火头低呼道。
“不用管他,装作扫雪的样子就行,”维德不动声色道,“他没有带货物,只是来探查情况的。”
金子正是这次抓捕目标的代号——司法部前两天接到举报,有农奴在私贩粮食,卡特大人对此十分重视,立刻将任务交代给他,要求人赃并获,并称其为猎金行动。
不过任务开展得并不顺利,经过一番打听后,他们初步锁定了目标,五六人轮流监视了暂住区两天,结果连目标的踪影都没发现。
维德心里清楚,毫无进展的原因就在于警察的制服在这里实在太显眼了。他之前还在西区住过好一阵子,自然知道只要有市政厅官员出现时,消息很快会传遍人群。东区也好不到哪里去,此地住的都是农奴,黑色制服简直像夜空中的萤火虫一样醒目。
所以他干脆劝说火头和哨子脱下制服,换上破烂的外套,装扮成扫雪者,堵在东区和小镇的要道上。只要有可疑者经过,必然逃不掉他们的眼睛。
金子绕着东区晃了一圈后,又回到了窑洞中,不过再次现身时,背后已多了一个大大的布袋。
“他果然在私贩小麦……”哨子握紧了拳头。
“该死的,简直不把殿下的话放在眼里,”火头愤愤道,“我们现在就把他抓起来吧!”
“不要着急,”维德摆了摆手,“卡特大人不是说了么,要人赃并获。我们分成三批行动,”他按以前围堵老鼠时的方案吩咐道,“火头,你现在就动身,先去老城墙区域。想要进入内城,他只有一条路可走。”
“好的。”
“接着由我跟随他一同前进——这需要一定的技巧,所以我来最合适。”他舔了舔嘴唇,“最后是哨子,你离我差不多百步远慢慢盯梢,目光不要和金子接触就行。”
“我知道了。”
“那么开始行动!”
尽管三人并没有上下级之分,但他们依然听从了维德的布置。
维德扛起扫把,不慌不忙地走在金子身前三四步的位置,按照以往的经验,在身后跟踪很容易引起目标的警惕,但在前面“引路”的话,会大幅降低对方的警戒心。如果能大致摸出目标想去的区域,这种伴行方式是最稳妥的。他的注意力已完全集中在了金子身上,只要对方的脚步声稍有变化,他有把握在数息内扑倒对方。
金子穿过老城墙断口后便停下了脚步,靠在街道一角歇息下来。显然对方也知道,再往镇子中心走的话,碰上警察的几率会大大提高。维德向前多走了几十步,接着拐进了岔道里,等待购买者出现。
过了没多久,一名推着小车的镇民出现了,他同样左右张望了一会儿,才缓缓来到农奴身旁。打开布袋检查了一番后,镇民从怀里掏出一把钱币,与此同时,维德作出了行动的手势。
三人从三个方向冲向目标,而交易者顿时被吓得目瞪口呆,立在原地不知所措。
维德一把将农奴按倒在地,伴随着钱币洒落的脆响声,他大喝道:“你被捕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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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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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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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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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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