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场酒宴后,西尔特爵士不仅谈到了画中人,还显得十分感慨,说家族是因为她的仁慈才存在,可祖父之辈辜负了她的仁慈。菲林当时还无法理解这些话语,不过父亲的神态让他记忆犹新——那是一种对于祖父之辈所作所为的遗憾。
既然是遗憾的话,会不会还有补救的机会?或许自己所见的这名女子,正是家族缔造者的后代。
毕竟自己离开家族,是由于不想和艾琳分开,作为长子,家族无法接受他正式娶一位平民为妻。这只是双方的选择不同,并不是西尔特家对不起自己。
在迎娶艾琳后,西尔特爵士尽管没有来看过他一次,但母亲还是托人送来了一些日常用品和一封书信,告诉父亲已经原谅了他。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菲林才做出了给家里带去消息的决定。
由于邪魔之月影响,往返于两地的船只已经大幅减少,他在三天后才等到来自要塞的商船,加上卸货清点的时间,抵达长歌要塞已是一个星期之后。
走下码头,菲林立刻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冷清,地上的积雪已有脚踝高,除了几条巷子里留有一些深浅不一的脚印,街道上的雪平平整整,说明已经许久无人经过了。比起人来人往的边陲镇,很难相信这里才是西境最大的城市。
西尔特家的领地就挨在要塞北方,是一片近两千亩地的村子。连要塞都是如此景象,村子里就更不堪了。沿着马车车辙向府邸走去,沿途可以看到一些倒毙的饿殍——秋天就开始提前下起的大雪会让大多数贫民措手不及,无论粮食还是柴火都未存储足够,他们中可能有一半人都无法撑到来年春天。原本这在邪月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可菲林却有些无法习惯了。
经过几处稀稀落落的木屋,菲林在多年后再一次回到了家门口。
院子的铁门紧闭,前庭里铺满了积雪,但几条石板路却被清理了出来,显然家族里还是有人在打理庄园的。
他用力拍了拍铁门,不一会儿,府邸中走出了两名侍卫,并且其中一人很快认出了菲林的身份,面露讶色道,“您、您是……大少爷。”
“我想见西尔特爵士,”菲林平静地说道。
尽管府里的人都知道拂晓晨光已经与家族断绝关系,但这毕竟是贵族间的事情,侍卫也不敢自作主张,两人很快打开铁门,一人前引他前往门厅等待,一人则向管家通报。
菲林没想到,第一个赶过来的居然是自己的弟弟,米索.西尔特。
“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为何还要回来?”他皱眉打量了哥哥一番,“你是走过来的?扈从呢?”
“我已经不是骑士了,”菲林笑了笑,“自然不会有扈从相随。”
“啊,我都快忘了,你被边陲镇王子打得落花流水,成为了他的俘虏,他放你回来了?”米索哼了一声,“是不是没钱过冬?我可以给你点,然后你就自觉离开吧。”
对方的态度让菲林叹了口气,他有这样的反应并不难理解——米索.西尔特如今已成为家族的第一继承人,自然不希望自己再回来,免得节外生枝。
“我不是来拿钱的,无意和你争夺继承者之位,”拂晓晨光沉声道,“王子殿下聘用我当了一名导师,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导师?”米索愣了愣,“我怎么不记得你还拥有这么高的学识,可以教导其他贵族?”
“不是教贵族,而是教平民读书写字。”
“教平民……”他冷笑道,“你编造的谎言真是越来越有趣了,不会是那位平民妻子迷得你神志不清了吧?”
“够了!”后面传来一声低喝,米索顿时一颤,菲林循声望去,发现来人正是自己的父亲,西尔特爵士。“艾琳女士并不比贵族逊色,缺的只是一个身份,你再说下去就显得失礼了。”
“父亲!”米索亢声道。
爵士没有理会次子,“听侍卫说,你有消息要告诉我?”
“是的。”菲林行礼道。
“那么来我的书房吧。”
……
菲林跟着父亲走向府邸二楼的书房,经过大厅时,他趁机向厅中挂有肖像画的墙壁望了一眼,蓝发女子的容貌再次出现在他眼前——和便民市场中所见到的人几乎一模一样。而且与其它画像不同,这张画颜色显得格外鲜艳,细节也要精致得多,就连眼角处的泪痣都清晰可辨。
进入书房,爵士率先开口道,“秋天剧院演出时,我看到了你的妻子,她的气色很好,演技在梅伊小姐面前也不显失色,看来你们过得很不错。”
菲林忽然感到眼眶一热,他没想到父亲会先提这个,沉默了片刻后才点头道,“是的,我们在边陲镇有着自己的居所,而且打算等今年邪月结束后要个孩子。”
“那很好,”西尔特缓缓喝了口茶,“现在从边陲镇过来应该很不容易了,你想说的消息是?”
拂晓晨光收敛起情绪,“我在小镇遇到了一名女子,她长得跟大厅中那副画像里的人一模一样。”
爵士手一抖,差点把茶杯打翻,他抬起头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罕见的蓝发、容貌姣好,我确信没有看错,”菲林说道,“她会不会是画中人的后代?”
“不可能!那人是——”他话音一顿,随后摇头道,“她不可能有后代。”
“是……这样吗?”菲林低下头,“那么或许是我弄错了。”
“你就为了这件事千里迢迢地赶到长歌要塞来?”
“是,因为我记得您曾经……表示过遗憾。”
西尔特爵士低头思索了会儿,“真的一样?”
“除了头发长短略有不同外……”菲林回想了下,“其他地方完全相同。您知道,从出生到现在,我只在画像中见过这样的发色,所以会格外注意一些。”
“她不可能是那人的后代,”爵士犹豫道,“但她有可能是画中人本身。”
父亲的说法让菲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念头简直比自己的设想还要不可思议,“本身?您的意思是……她活了有四百多年?”
“我本不想把这些告诉你的,”他起身说道,“她是一位女巫。既然是女巫,发生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跟我来。”
“去哪?”
“地下室,我有一些东西想给你看看,”公爵一字一句说道,“来自于先祖的传承,也是她留下的「遗物」。”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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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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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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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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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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