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码头后,立刻有几名穿着统一制服的卫兵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打量了两眼狮心号桅杆上悬挂的家徽,“请问您是……金银花家的赫尔蒙大人?”
“是,”培罗点点头,这样的询问让他十分受用,“我是培罗.赫尔蒙,应殿下的邀请来到此地。”
“铁斧大人已经交代过我们了,请跟我来,”卫兵做了个手势。
“步行?”他微微一怔。
“是的,马厩已经被拆除了,”对方不好意思得笑道,“放心,镇子里的路好走得很。”
培罗很快就明白了卫兵口中的“好走”是什么意思。
黑乎乎的街道平坦而宽敞,上面的积雪被一扫而空,就连积水也见不到多少——路面似乎是由许多黑色的石子凝结而成,中间布满细小的空隙,经水浸泡后显得光洁透亮。而且令他大感意外的是,这样的路还不止一条,每隔百来步就能看到一个笔直交错的岔道,其规整程度就像是用笔画出来的方格一般。走了半刻钟,居然没看到一块泥泞之地。
培罗惊讶地发现,这座小镇已和记忆中的模样完全对应不起来了。
“大人,这真是……边陲镇?”赛斯瞪大了眼睛左右张望,“不是说此地只是个为采矿而搭设出来的临时居住地吗?”
“以前的确是这样,”卫兵笑着接道,“不过自从殿下来了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同了。像镇子里的道路,都是半年前动工建设的,那阵子每天都有上千人在忙碌,几乎一个月就能建出一条。”
培罗注意到他的语气中有着掩饰不住的自豪,仿佛以自己是小镇的一员而感到骄傲。
不过……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街道两旁是均匀排布的大树,他能想象出一旦到了夏天,郁郁葱葱的树叶遮蔽头顶烈日时的场景;接着是房屋——低矮的泥土屋和破破烂烂的木头旅馆已不见了踪影,四周都是棱角分明的砖房,每一座都为两到三层,式样几乎完全相同,很明显是同一批石匠砌筑出来的。
一年时间,他怎么能把一个贫瘠的小镇改造成这副模样!
带着惊讶和不解,培罗跟着卫兵进入城堡区,引路人换成了一位身披盔甲的骑士,自己的侍从则全部被留在围墙外。
直到踏进领主城堡后,培罗才找到了一年前的感觉。
这里看起来似乎没有太多变化,比起要塞公爵的堡垒,王子的城堡显然要小上很多。
骑士推开会客厅的大门,做了个请的姿势,他很快便看到了坐在主位上的王子。
罗兰.温布顿殿下。
“欢迎来到边陲镇,”罗兰微笑道,“「大使」先生。”
看来殿下也没什么变化,培罗心里莫名地松了口气。他抬手抚胸,恭敬地行了个礼,“金银花家族向您致敬,殿下。”
“坐吧,”对方点点头,“我叫你来是因为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这件事关系到整个西境的未来,自然也包括长歌要塞。”
“您请说。”
“我打算在此地建城,城市范围西至迷藏森林,东至长歌要塞,将半个西境囊括在内。到时候,要塞将会作为新城东面的据点存在,也是面对教会军队的第一道防线,而非像现在独立的城市。”罗兰有条不紊地陈述道,“在这片广袤的领地里,都得实行同一种律法,统一接受新城市政厅的管理。任何贵族都不能插手城中的事务,西境五大家也不例外。”
培罗只感到心里猛得一震!在一年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让莱恩公爵将抵抗邪兽的防线移动到边陲镇,同时把两地之间的土地利用起来。但没想到,一年后王子竟然采用了这个方式,而且手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彻底。将长歌要塞变成一座城市的一部分?光是想象下,就能明白这座城市的规模会有多么惊人!
他下意识地想要提出质疑,话刚到嘴边却咽了回去——殿下既然将这件事告诉自己,毫无疑问已经做出了决定,现在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他实行这个计划了。
培罗压根没想过反抗王子……莱恩公爵的惨败给了他太强烈的印象,他甚至觉得这名灰发男子不可能被战胜,至少……不可能被自己战胜。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份巨大变革中,寻求属于自己的利益了。
“您说,五大家无法插手城中的事务,那么金银花要如何才能为您效力?”
王子沉默了好一阵子,直到培罗感到略微不安时,他才轻笑出声来,“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大使先生,无论是之前向我提出赎回要塞,还是现在表露的积极态度,都是在贵族身上难得一见的明智决断。”
感叹一番后,他才收敛笑容,认真地说道,“只要金银花家族愿意接受我的治理,你可以继续协助我管理长歌地区。”
“无论是我还是父亲,都一直遵从您的意志——”
“我说的不是个人,而是指领地。”罗兰打断道,“今后接受我庇护的贵族,只有领地的所有权,而没有领地的治理权——无论是律法、执法还是其他政策,都以市政厅颁布的政令为准。”
“这……”培罗犹豫了。
“领地可以世世代代地继承下去,就同爵位一样,你的家人也可以经营农田、工坊或其他营生,这些产业连同土地一起,都属于金银花家族,不会遭受他人侵犯——这也是我允诺的庇佑。除了治理权外,你拥有的土地和以前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在新政策的刺激下,它还会发展得更加繁盛。”王子继续说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回到自己的领地,接着做一位传统意义上的封地贵族。不过当我完成新城的扩建,并向外扩张时,所占据的地区就不再属于它原本的主人了。”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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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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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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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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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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