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萨记得曾在《灰堡编年史》上看过,两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为了将附近矿山开采出来的银矿运回王都,温布顿一世召集石匠会和近万杂工,费时二十年开凿出这条连接王都和银矿山的运河,而银矿山周边也逐渐形成了一座城市,后来被先王命名为银光城。
不过此时展现在他眼前的景象很难和两百年前的荒地联系在一起,运河两岸都是茂密的农田,再远一点,则是连成片的村庄。这让他不禁想起了边陲镇的王国大道,等到那条路修好时,恐怕绝境山脚下也会变得人烟密集吧。
“听说你以前就是王都人?”一位女子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塔萨转过头,发现正是商队的主人玛格丽,他点点头,“在成为王宫侍卫前,我一直住在内城区。”
“重返故地的感觉如何?”
“老实说,还好,”他说,“如果不是殿下的安排,我宁愿待在边陲镇。王都虽然繁华,却让人有种呼吸不畅的感觉。”对于底层贵族来说更是如此,塔萨想。
“是吗?”玛格丽笑了笑,“你对罗兰.殿下了解多少?”
“怎么了?”这个问题让他心里微微一凛。
“我觉得他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明明在王都时风评极差,你应该也听过不少关于他的传闻,可是在边陲镇……完全不像是传言里所说的那样,无论行为还是想法都让人捉摸不透,”她顿了顿,“如果说蒸汽机只是他博学多才的证明,可为什么连他训练出来的战士都如此与众不同?”
塔萨瞄了眼那些坐在甲板上的第一军士兵——考虑到在王都附近活动应当尽可能隐蔽,他们没有配备火枪,也没有穿着统一的军装,而是换成了各式各样的皮甲,身后背着一杆木枪,看起来像是商队的护卫队。他们绝大部分是第一次远离西境,尽管颇为好奇的四处张望,议论纷纷,但没有一个人脱下鞋子,或是放下武器。
反观商队的雇佣兵,他们不少人为了躲避阳光,已经钻进船舱,留在甲板上的三四人则脱下鞋子,将碍手的武器解下来放到一旁,平躺在阴凉处。
“我也不大清楚,”塔萨无奈地摊手道。并非他想隐瞒,而是的确不知道——自从四王子到了边陲镇之后就和以前变得大不相同了,“大概殿下以前一直在伪装自己吧。”
“是……这样吗?”玛格丽对这个答案不置可否,她沉默了片刻,忽然伸出手指向前方,“看,那是王都的城墙,我们快到了。”
视野尽头处出现了一片朦胧的青灰色,光是站在这里,都能感受到城墙的宏伟——这是石匠会被解散前最杰出的作品,无论是高度还是厚度在灰堡都是首屈一指,听说城墙内部甚至留有房间和通道,可以容纳近千名士兵休息,从而实现无间隔巡逻和快速支援。
当城墙清晰的呈现在塔萨眼前时,逃民的身影也随之进入了他的视野。
大批平民聚集在王都郊区外,他们沿着城墙搭起了简易的棚子,棚子前的火坑里冒着白烟,似乎正在熬煮麦粥。就目前来看,这些人尚未断粮,气色也还不错。不过王都的救济粮食肯定不会无休止的发放下去,当贵族们挑选完合适的劳动力,就会派兵驱赶这些人离开了。
“你打算怎么做?”玛格丽好奇道,“派殿下的士兵前去宣传拉人吗?”
“不,那样效率低不说,而且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塔萨摇头道,“想要在王都办事,要么买通官员,要么雇佣老鼠,你应该对此深有体会。”
“的确,”她笑了起来,“我本想提醒你两句,看来是不必要了。那么,如果有金钱上的需要,尽管来找我。”玛格丽递给他一块牌子,“只要亮出这个,商铺管理者就会立刻联系我。当然,百枚以下的金龙可以直接凭它支取。”
“谢谢。”塔萨接过令牌——那是一块深红色的石头,浑身剔透,末端刻着一行从未见过的文字。
“不用客气,”她轻笑道,“这些钱殿下都会连同利息一起偿还给我的。”
抵达运河码头后,塔萨让第一军士兵留在郊外等候消息,尽可能避开王城巡逻队的视线,自己则与商队一同进城。经过城门时,他注意到守卫的检查严格了许多,显然不想让东境的逃民混入城中。
进入城内,最先映入他眼中的便是一排高耸的绞架。
上面吊着四名双手被反绑的女子,在烈日暴晒下发出阵阵恶臭,这场面让塔萨顿时皱起了眉头。
“提费科在城里大肆搜捕女巫,她们都是被抓到的不幸者,”玛格丽叹了口气,“不过这么说也不准确,有的女巫不过是贵族玩腻了,正好趁此机会脱手。很难说到底是继续被囚禁在不见光的暗室里好,还是像这样早日摆脱痛苦比较好……不管怎么说,希望她们能获得安息。”
在边陲镇的半年时间里,塔萨已经认识到女巫并非像教会宣传的那样罪不可恕,她们除了拥有稀奇古怪的能力外,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绞架上的女子从身形判断,最小的可能才十四五岁,这使他心里感到了一丝憋闷,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又回来了。
王都外城区和半年前变化不大,除了正对着城门的主道是青石路面外,其他岔路和小巷都是泥巴地。盛夏的阳光使地面泛起条条裂纹,只要有马车经过,便会扬起一阵黄尘。很难想象,王国的都城,竟然在市政建设上输给了西境之外的一个荒僻小镇。
越过两条街道后,商队一行人前往市场区,塔萨与玛格丽挥手告别,孤身拐入一条小巷之中。
他熟门熟路地来到“地下号手”酒馆门口,径直推门走入。
“嘿!这里晚上才营业!”有人喊道。
塔萨不理不睬,直接走到吧台前,对着埋头擦拭酒杯的壮汉沉声道:“还记得我吗?”
“你是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蚂蚱,没听到酒馆晚上才开张吗?”他不耐烦地放下酒杯,阴沉着脸抬起头,而整理桌椅的两名酒侍也围了过来,“现在我数三声——塔、塔萨大人?”
“是我,”塔萨往一旁吐了口唾沫,“我有桩好生意要交给你们。”(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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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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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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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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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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